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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城镇建设的问题与建议
城镇化建设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财政不仅要解决好产业支撑、市场建设、城镇美化等硬件建设,而且要大力支持完善城镇综合配套措施的制定和实施,逐步消除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制约因素,促使其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在财力有限状况下,为满足城镇建设资金需求,如何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通过财政资金导向性作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的最大化,以推进城镇化进程。
一、财政支持城市建设面临的问题
就我市财政支持城市建设的情况来看,突出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管理体制存在缺陷,体制机制尚需理顺。一是部门各自为政,分散并浪费了有限的财力资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多头,市政、交通、电力、邮电等各自分散承担独立的基础设施建设,其资金来源有的从条条上划拨下来,有的从其代征的专项建设资金中直接使用,导致资金分散,形成不了合力。二是城建资产运作效率低。长期以来,由于城建基础设施垄断经营,无法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城建资产闲置现象比较普遍,资产运作率不高;加上对城建资产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管理,资产权属不清,资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三是城建投入维护性支出比重高,且随着城建系统养护人员的增加、运行费用的增长,这一比例将继续提高。四是对财政支持城镇建设把握不准确,片面地认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由政府投入,政府给多少钱办多少事;有的则把以土生财当成取得城建资金的唯一来源,一讲到支持城镇建设就
1提出卖地,忽视了城镇整个资产的市场化运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市场化动作的主体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土地资本注入存隐患,部分包袱成债务负担。一是投资总量与实际需求量的不平衡。如果把有限的土地大部分用于房地产开发,使城市土地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和有效的增值,还会给刚刚建立的土地市场造成冲击。二是取得土地的部门和单位,绝大多数试图搞小区、搞商品房。由于房产需求量渐趋饱和,也会造成投资的浪费和积压。三是一些公司以取得的土地抵押贷款,投资项目难以得到预计的投资回报,形成了债务包袱沉重。由于缺少经营资金,无力对注入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很难使土地增值生财。四是大量近邻农田被征用后,农民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日益突出。
(三)配套措施不健全,进城农民有担忧。随着我市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大批的农村居民从农村搬进城市,变成了城镇居民,从而促进城镇化的发展。从城镇化的开始到现在,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正常运作对农村劳动力有着一定的依赖,而且从实质上来看,其已经成为主要推进我国城镇化水平提高的基本动力。但是,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后,就失去了原有的土地,而且在子女上学、参军、就业等方面存在诸多的不平等,导致他们在城镇化进程中成本增加,对预期的未来没有信心,动摇了自己城镇化的信念,从而加深自己对土地的依赖。
二、财政支持城市化建设的对策思考
在当前宏观经济调控形势下,银根紧缩和土地停批,势必对城市建设产生影响。为此,财政支持城市化建设必须转变观念,变以往的投入为主为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资源配置为主,发挥
2财政的职能作用,支持城市化建设。
(一)改革体制机制,创新经营机制
一是支持建立健全完善的城镇化建设管理体制。要改变各政府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的管理方式,市政府可以在发展改革委员会设立“城镇建设管理委员会”,以城镇建设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统一部署、管理和协调城镇建设过程中整体规划的编制、审核,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的监督管理,城镇规划执行情况的考核验收等等,促使城镇合理布局、资源有效配置和城镇之间的协调发展。财政部门确保运转经费,保证其高效运转,从而达到城镇建设经济及社会效益最大化和建设成本最小化。二是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运作。长期以来,城市建设被认为是放大了的公用福利事业,由政府包揽包办,实行计划管理,加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直处于被忽视的状态,投资力度偏小。在这种体制下,城市建设不仅日愈不能满足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财政不堪重负。改变城市基础建设长期欠帐的局面刻不容缓。然而,缺少建设资金是所有城市共同的困难。支持城市建设的出路就在于经营城市环境和城市功能,把市场经济中的经营意识、经营机制和经营方式运用到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对城市资产进行集聚、重组和营运,利用城市自身功能吸纳奖金,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城市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建立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多元投融资体系,形成城市建设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从而走出一条以城养城、滚动发展的新路子。
(二)突出经营重点,合理配置资源
城市经营,重点是以地生财、以地兴城。因为,城市必须建在土地上,而土地又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供求矛盾大、增值空间
3大。首先是要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所有的土地都必须牢牢掌握在政府手中,不容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土地。而且,一级土地市场必须充分发挥时间差、空间差的作用,对规划区土地尽早征用,防止基础设施建设开工甚至达到一定程度后,征地成本猛涨,确保“毛地”开发的增值收益全部为政府所有。其次,是要包装好土地。所有由政府统征的土地,均完成扫障、平整后储备起来,把“生地”养成“熟地”后进入市场。第三,要搞好借地融资。根据城市建设规划,以土地资产作抵押融资,提前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完善了,便会吸引开发商,进而使土地“身价倍增”。第四,要搞活土地二级、三级市场。完全以公开招标、拍卖的方式供应土地。要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支撑,通过公开交易,让市场决定地价。
(三)落实配套措施,推进跨越发展
一是应积极支持户籍制度改革。调整支出结构,制定相关财政政策,支持逐步放开对农民进城落户的限制,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在城镇以居住地确定落户地点、以现行职业确定身份的户籍管理制度,鼓励有资金、有技术的农民向城镇聚集,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二是完善社保制度。对进城务工有稳定工作并有固定住所的农民,应确保其在子女上学、参军、招工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对于彻底放弃土地承包转移到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劳动者,应与其他城镇居民同等对待,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对仍保留土地承包权进城的居民,可暂缓纳入,以减轻城镇社会保障压力,但应由录用单位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对进城创业的农民,应在其创业之初给予一定期限的税后
4优惠,以吸引更多的农村劳动者加入到城镇建设的创业或就业的队伍中来。三是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积极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危旧房和棚户区的建设与改造,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多种保障形式有机结合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为普通劳动者和建设者提供安居乐业的环境。四是应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财政激励措施,积极引导已转向二三产业的农民,在自愿自主的基础上有偿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推动农村土地不断向少数农民集中,实现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特色化经营,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人口,促使其更快更好地向城镇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