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_农产品质量安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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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农业局关于印发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杞农字[2010] 3号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为深化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根据省、市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县农业局决定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现将《2010年杞县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二月二十六日2010年杞县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2010年2月26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市农林局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09年工作的基础上再通过一年的努力,使农药、肥料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禁用农药残留检出占不合格产品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调合作机制、检打联动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应急处臵机制、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重点

(一)解决当前突出问题 1.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水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禁用农药残留检出占不合格产品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农药质量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药生产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农药经销企业80%纳入监控范围。

(2)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农药生产源头监管,会同工信、工商等部门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的黑窝点;二是加强农药质量市场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三是对标准果园和标准蔬菜园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四是加强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五是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高毒农药行为的处罚力度;六是推进农药信用体系建设,将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资格、消费者投诉以及质量监测结果,统一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及时曝光违规企业和产品。

此项工作由执法大队和质检站负责。2.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2)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二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三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项工作由质检站牵头负责。3.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1)具体目标。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数继续下降,农药、肥料、兽药等农资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2)主要任务。一是组织力量清查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并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二是强化农业行政许可事后监督,检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三是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根据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有计划地开展各种专项行动;四是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扩大监督抽查范围,依法及时公布监测结果;五是集中力量查处违法案件;六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七是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信息管理平台和诚信档案,构建信用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监管;八是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科学使用农资能力和识假辨假维权能力,提高农民规范化种植养殖技术水平。

此项工作由执法大队和种子管理站负责。

(二)推进监管长效机制建设1.完善协调合作机制

与卫生、工信、公安、商务、工商、质检、食药等部门形成信息通报、联合执法等方面的制度和平台,完善农业行政部门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协调配合制度。

2.完善检打联动机制

完善检打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提高抽检工作效率,组织执法机构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查处。

3.完善风险预警机制

构建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平台,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上报和预警管理办法,适时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会议,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和调查制度。

4.完善应急处臵机制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修订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依据开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修订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培训班,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臵能力。

5.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

认真落实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即将制定的•关于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农业部重新修订的•农产品产地证明管理规定(暂行)‣,进一步落实农产品生产记录、包装标识等制度,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

三、总体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下旬-3月上旬)

在全县范围内部署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指导有关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制定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上旬-10月底)

一是加强检验监测。各乡镇农业部门及局属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水产品养殖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二是加强查处曝光。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和禁用药物的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检查,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三是加强督导整改。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引导农资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货台帐、质量安全承诺等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种养殖生产记录等制度,大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五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药危害,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2月)

按照市农林局的统一安排,全面总结2009-2010年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

四、重大活动安排

(一)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3月下旬,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质检站负责)

(二)组织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4月至5月中旬,组织开展春季农药市场检查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药市场检查;8至9月,组织开展秋季农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针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小麦种衣剂等用药产品质量抽检。(执法大队负责)

(三)组织参加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2010年农资打假工作进行部署。(质检站负责)

(四)组织开展第六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3月份,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培训咨询活动。(执法大队牵头,种子站配合)

(五)12月份,对为期两年的整治工作搞好总结,并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质检站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农业局在原“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及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县乡农业部门要认真总结去年整治工作,继续抓好杞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和杞县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落实,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加强和完善本地整治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按计划、分阶段对本部门开展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开展评估考核活动,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督促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加强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农业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加强与发改、财政、卫生、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沟通,争取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要强化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确保协调一致、统一行动。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乡镇农业部门和局属各相关单位要定期向县深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材料要全面系统。从2010年3月,各乡镇及局属相关单位每月10号和25号向县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调查处理情况,要及时上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

农业部门要与当地新闻媒体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宣传整治工作成效和在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附件:1.杞县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2.2010年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3.2010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4.2010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杞县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对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市农林局关于印发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汴农林文„2010‟3号的总体要求,县农业局决定在原“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及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小组及办公室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如下:

一、杞县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宏伟 县农业局局长 副组长:杨成录 县农业局副局长

马增强 县农业局副局长 成 员:马绍林 执法大队队长

张梦周 局纪委副书记

杨怀超 质检站站长

张元春 种子管理站站长

张学民 植保站站长

张继春 推广中心主任

胡世新 财务股股长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杨怀超兼任办公室主任。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由质检站牵头组织,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质检站负责相关执法,财务股负责争取项目和经费支持,推广中心、植保站负责科技指导,有关单位各负其责,纪委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监察。各相关科室和局相关单位相互支持、协调配合。附件2

2010年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坑农害农行为,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整治措施,确保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 按照市农林局•2010年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为基本目标,围绕蔬菜、水果等鲜食种植业产品生产环节,以查处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农药为重点,按照“狠抓源头、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重点突破”的工作原则,认真抓好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案件查处三个环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完善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杜绝在种植业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种禁用农药行为,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保持在95%、98%以上,例行监测不合格样品中禁限用农药残留检出率降低5个百分点,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100%,农药生产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农药经营企业80%纳入监控范围,区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重点

根据本地实际,结合农时,以查处禁限用高毒农药、违规标签和开展专项活动为重点。

(一)重点产品

农药产品以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克百威、甲拌磷、特丁硫磷、10 氧乐果、水胺硫磷等为重点整治品种;种植业产品以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为重点检查品种。

(二)重点单位

农药生产经销企业,蔬菜、水果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三)重点检测

农药质量以添加隐藏成份和有效成分不足为检测重点;农药标签以产品登记证号、有效成分名称、含量、登记作物、防治对象和毒性标识为检查重点。

四、整治任务

(一)强化源头治理

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农药管理机构,会同工业信息、环境保护等部门,针对农药生产企业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检查甲胺磷等禁用农药生产装臵的保留或处臵情况,高毒农药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档案、质量和标签管理、宣传培训等工作开展情况,对近几年监督抽查发现涉嫌生产假劣农药的企业,进行专项交叉监督抽查,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的黑窝点。同时要继续完善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联系人制度,按照辖区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生产企业、重点农资批发市场等进行对口联系,负责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企业的生产及其产品市场动态,督促依法生产销售,及时反馈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

(二)深化市场监管

要结合农时,采取交叉执法、拉网式检查的方式,开展小麦、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和蔬菜、水果用农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严厉查处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建立健全农药经营单位档案,对非法经营的,联合工商等部门依法取缔。同时,要认真梳理确定一批重点案件,组织力量集中查处,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对一些涉及面广、问题突出的案件,要突破行政区划的界限,各有关地方和部门要统一部署、通力协作、集中打击。对已构成刑事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

(三)加强残留监测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工作力度;结合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工作,重点针对标准果园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产地检测,加大对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县批发市场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规范用药行为,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

组织对蔬菜、水果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经常性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中是否有使用禁限用农药的情况、是否有生产技术规程和田间使用农药记录、是否建立蔬菜产地准出制度。加大农药科学使用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严格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大力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做好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加强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指导。建立完善农药重大药害事故的报告、处理机制。

(五)构建诚信体系

将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资格、消费者投诉以及质量监测结果统一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及时曝光违规企业和产品名单。加大对合法生产经营企业宣传力度,对在历次农药监督检查中产品质量和标签均合格的生产企业及经营单位,在媒体上进行宣传。

(六)落实属地责任制

建立农药市场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制,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县农业局将组织有关人员,适时开展督导检查。要将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对在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导致违法违规行为长期得不到治理,市场秩序混乱状况长期得不到扭转的地区,要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印发农药市场监督抽查方案

3月上旬,制定下发2010年杞县农药市场监督抽查方案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

3月上旬,组织参加对农药市场监督抽查的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3月中旬,组织宣传农药科学选购和合理使用知识,发放宣传材料。3月下旬,进行放心农药下乡进村宣传活动。

(三)开展农药生产经营主体调查摸底工作

4月下旬开始,组织开展辖区内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建立管理档案,并按时间要求在5月底以前上报普查情况。

(四)组织春季农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4月至5月中旬,组织开展春季农药市场检查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农药市场检查。针对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小麦、蔬菜、果树用药产品质量抽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市场流通环节农药产品质量、标签抽检,由省药检所对产品质量统一进行检验后,反馈各抽检单位,对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将标签抽查结果一并上报省药检所、市局市场信息科和市农药检定站。

(五)组织开展秋季农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8月至9月,组织开展秋季农药市场检查。针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小麦种衣剂等用药产品质量抽检,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市场流通环节农药产品质量、标签抽检,由省药检所对产品质量统一进行检验后,反馈各抽检单位,由县执法大队对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将标签抽查结果一并上报省药检所、市局市场信息科和市农药检定站。

(六)开展重点区域督导检查工作

结合农药产品质量抽查活动,县农业局将对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低、假冒伪劣产品多、社会投诉或举报多的单位进行督查整改。

(七)总结2010年农药市场监管活动情况

12月,全面总结2010年农药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上报大要案查处情况、市场监管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健全组织、创新思路、扎实工作。推进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要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的资金投入力度,设立农药质量抽查、农药执法监督、培训等专项经费。所需资金应列入各级财政的年度预算,以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

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三)健全工作制度

局属有关单位要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之间加强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区域间、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制度,形成监管合力。要健全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做到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举报案件有详细记录并及时处理。要充分利用农业部“农药监管网络联动系统”,加大对跨区域的大要案查处力度。

(四)及时沟通信息

从2010年3月1日开始,每月11日和26日前要向市农药市场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综述、抽检、查处等方面的情况,力求通过数据和典型事例说话。要认真组织和及时填报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

(五)加强宣传培训

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农药科学知识,提高使用者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水平;普及农药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生产和经营者自觉遵法守法意识,重点宣传农药登记及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新政策,宣传违禁高毒农药的危害性和国家有关禁限用规定的具体要求,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附件3 2010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下简称“三品”)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高“三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市2010年“三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央一号文件为指导,按照农业部及省、市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在2009年“三品”专项整治的基础上,2010年继续推进“三品”专项整治,并以完善“三品”企业全程质量控制体系为抓手,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三品”为重点,通过强化整治措施,加大查处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提高“三品”和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三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努力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三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建立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做到生产有规范、产品有标准、管理有制度、产销有凭据、全程有记录,获证企业严格实施全程质量控制体系达到95%以上。

(三)发现并及时消除“三品”安全隐患,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全年获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四)“三品”用标积极性不断提高,企业规范用标率9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蔬菜、水果、鱼类;

绿色食品:蔬菜、茶叶、稻米、小麦粉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 有机食品:蔬菜、稻米、杂粮、枣制品;重点查处以上产品中不符合“三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和超期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以及不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产品。

(二)重点单位

涉及上述重点产品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等。

四、工作任务

(一)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三品”工作效率

一是强化“三品”工作机构组织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做到认证管理“事前有制度、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文档、证后有监管”;二是加大证后监管力度,完善全程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获证产品标识管理,逐步实现“三品”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三是加强绿色食品检查员、绿色食品监管员、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等“三品”注册人员的实地锻炼,确保其在产品受理、材料审核、现场检查、市场监察等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规范。

(二)实施全程监管,打造从田间到市场的全程质量控制体系

全面监控“三品”各个环节,重点抓好基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操作规程、包装贮运等整治要点。坚持基地环境监控与生产档案记录管理相结合,标志管理与市场准入和产品准出相结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与强化获证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相结合,强力打造从田间到市场的全程质量控制体系。

(三)严格质量监测,完善“三品”应急处理机制

积极开展“三品”质量监测,重点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三品”企业的抽查监督。抽检产品兼顾种植业、加工业,抽检场所兼顾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和大中型超市,确保抽检产品的代表性。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理,一查到底。通过监测,针对问题,找准突破口,“对症下药”,逐步建立健全以“三品”监测、16 分析、预警、防范和控制为主线的应急处理机制。

(四)规范标志使用,切实维护“三品”市场秩序

加强“三品”认证管理知识宣传,深入开展“三品”标志检查,通过落实企业年检、复查换证、市场监察等工作,及时发现并查处伪造、冒用、超期和超范围使用“三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标志使用,切实维护“三品”市场秩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任务

2010年“三品”专项整治工作组设在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三品”工作机构要认真总结去年整治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本方案要求,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单位、到人,进一步落实“三品”监管责任。要按计划、分阶段对本部门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考核活动,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积极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三品”工作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加强与发改、财政、卫生、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沟通,争取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要强化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确保协调一致、统一行动。

(三)认真做好总结,加强信息报送

加强“三品一标”工作信息的沟通,做到上通下达,信息畅通。及时宣传整治工作成效和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典型,以及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要及时上报。要制定 “三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有效的处理突发事件。

六、重点工作安排

(一)印发“三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月下旬-3月中旬,印发•2010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2010年 “三品”专项整治工作。

(二)开展花生产品丁酰肼专项抽检

2月上旬,开展绿色食品花生产品及其制品丁酰肼专项检查,抽样后进行检测。

(三)开展全县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市场专项检查

3月中旬,配合“3.15”活动,开展全市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市场专项检查。并积极推广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四)参加无公害内检员培训班

3月下旬至5月中旬,组织参加省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班和检查员培训班。

(五)组织绿色食品年度产品质量抽检

3-11月,在全县范围内对所有标称为绿色食品的产品进行产品质量抽检。

(六)开展绿色食品年度市场监察工作

进行绿色食品年度抽检的同时,开展绿色食品市场监察工作,重点检查绿色食品商标标志使用是否规范,绿色食品产品外包装上的内容是否与“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证”上的内容一致。

(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5月、8月、11月开展三次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八)工作总结

12月,全面总结2010年“三品”专项整治工作。附件4

2010年杞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0‟2号)和•2010年开封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农业行政许可及后续监管,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加强农资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强化重大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着力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数继续下降,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信用体系、诚信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药、肥料等农资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产品

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严格品种审定,规范品种命名,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

农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 19 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

肥料: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

(二)重点单位

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

(三)重点季节

春耕备播、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季节。

四、工作任务

(一)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

组织力量清查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健全本地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并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资的要严肃查处,坚决予以取缔。

(二)强化农业行政许可事后监督

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检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履行监督责任。对擅自从事未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查处。对不符合农业生产实际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农资产品,按规定程序退出农资产品生产流通领域。

(三)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

要切实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加大日常执法检查的力度,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档案,记录好日常检查工作情况,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有计划地开展各种专项行动,逐步解决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农资产品质量,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秩序。继续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对已公告停止生产使用的高毒农药、禁用药物继续加大清缴力度,坚决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继续抓好毒鼠强防范和清缴工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防止毒鼠强危害反弹。

(四)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农资产品质量抽检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抽查活动,扩大监督抽查范围,依法及时公布监测结果。对群众反映强烈和问题突出的区域、产品、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农资产品要依法处理,涉及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要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严肃处理。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检测结果共享机制,避免重复抽检,提高执法效能。

(五)集中力量查处违法案件

农业执法部门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高度重视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工作,集中力量查处发现的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要及时成立专案组限期查办,一查到底,必要时要联合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农业部、公安部•关于在农资打假中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移送公安机关。对于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可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

(六)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认真总结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经验,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加强对定点农资市场和定点农资连锁经营企业的跟踪管理和后续指导,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能力,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七)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市场主体资格审查情况、消费者投诉状况、公众评价等信息,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信息管理平台和诚信档案,构建信用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监管。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分类管理,分级监管。督促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销台账等制度,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成立行业协会, 加强行业自律,推行农资质量公开承诺制,确保销售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

(八)加强对农民的服务指导

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采取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科学使用农资能力和识假辨假维权能力,提高农民规范化种养殖技术水平。推广先进农业适用技术,推介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技物结合配套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责任

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将农资打假和监管的责任分解到具体机构,落实到人,切实履行农业部门农资打假和监管的责任。要积极争取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办案经费,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执法办案设备,保障农资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综合执法

要把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执法为民的重要举措,强化组织领导,使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确保综合执法目标顺利实现。

(三)加强组织协调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落实农资打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沟通信息,制定联合行动计划,健全部门内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部门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农资打假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形成农资打假工作合力。

(四)构建监管平台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监管工作档案,建立和完善“12316”三农服务热线,加快农资监管网络建设进程,逐步实现监管信息直报。利用多种媒体和手段,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

(五)加强督查考核

要加强对农资监管职责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实行目标考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打假责任制,强化督查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失职、监管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责任事故的,要追究责任,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要通报表扬。

六、重点工作安排

(一)2月,组织参加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全县2010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二)2-4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

(三)3月,组织开展第六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四)组织清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

(五)4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督查,重点检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

(六)3-7月,完成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抽检任务。

(七)7月,总结上半年农资打假工作。

(八)9-11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九)12月,总结2010年农资打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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