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老人员”丧葬事务管理办法Microsoft Word 文档 (6)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作计划word文档”。
关于印发《恰格拉克乡农村“四老”人员丧葬事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机关(五室一部)、各行政村:
《恰格拉克乡农村“四老”人员丧葬事务管理办法》已经乡党委同意,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恰格拉克乡委会 2012年5月26日
2345士主持丧葬活动或在清真寺进行丧葬活动,不得享受“四老”人员去世后的各种待遇。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八、其它事项
(一)乡、村丧葬事务管理领导小组必须依照本办法履行职责,做好“四老”人员丧葬事务管理工作。
(二)未满60周岁,但获得地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且因公去世的农牧民党员干部,可按照本办法之规定执行。在村组生活的国家退休干部、职工及党员逝世后,可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安排后事,由原所在单位协同乡丧葬事务管理领导小组共同办理丧葬事务。
本办法由乡党委、党建办、统战民宗办共同制定并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