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改革创新沈抚同城化稳步推进_沈抚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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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改革创新 沈抚同城化稳步推进

沈抚同城化作为沈阳经济区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对推进沈阳、抚顺两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突出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大举措和选择。2009年以来,抚顺市委、市政府突出改革创新,强化重点工作,抓住沈抚同城化发展机遇,有力推进了沈抚同城化发展。

一、创新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效率

1.创新区域管理体制,实行大部制管理。沈抚新城由抚顺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演变而来,加挂“沈抚新城管理委员会”的牌子后,取消原有乡、镇管理模式,组建了“沈抚新城高湾经济区管委会”、“沈抚新城李石经济区管委会”和“沈抚新城拉古经济区管委会”,以及“沈抚新城李石街道及社区办公室”。沈抚新城内设机构及人员实行总量控制、按需设定和动态管理,可自行设立或并减管理机构,自主设立和调整临时机构。目前,“沈抚新城管理委员会”设有党工委、管委会、人大工委、政协工委,分别为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的派出工作机构。新城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23个(处级规格),其中:党工委工作机构2个,人大工委(政协工委)工作机构1个,管委工作机构20个,对沈抚新城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2.下放管理权限,行使市级审批权。为了简政放权,市政府予以沈抚新城“三给”政策,下发《关于举全市之力推进沈抚新城建设的决定》(抚委发„2009‟21号),明确“抚顺沈抚新城管委会”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享有市级审批权限;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将其拥有的市级审批权限,下放并授权抚顺沈抚新城管委会实施。同时,将公安(交警)、检察、法院、规划、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的人、财、物等下放到沈抚新城管理,对国税、地税、国土分局等部门实行双重管理,并纳入大部门体制改革范围,增强沈抚新城公共服务能力。沈抚新城拥有对人员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人员招聘自主权,实施了灵活的选人用人机制:一是优化干部结构,有计划的招录参公人员;二是新城两级管委会机关管理岗位缺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补充政府雇员(聘用合同制);三是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四是对工程建设专业技术水平要求高的岗位,采用雇用工程技术人员的办法解决,项目结束后,雇用期截止;五是对一些辅助的工勤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劳务派遣的方式解决。

3.封存干部档案,实行竞争上岗。在干部聘用和管理上,建立公选考核的干部机制。一方面,将新城管的干部档案封存,实施岗位干部管理。即:两级管委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岗位空缺,公布竞聘职位,通过报名、资审、竞聘演讲、评委打分、当场公布成绩、组织考核、党工委票决等方式选拔岗位干部。岗位干部在聘任期间,不变动档案职级,只享受岗位的相关待遇。另一方面,破除身份限制,公开选拔岗位干部。由于两级管委会现有干部身份复杂,一些干部在长期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由于身份问题,很难担起重任,走上领导岗位。实施岗位干部管理后,一大批干部走上了经济区中层干部的岗位。目前两级管委会中层干部中岗位干部占总数的65%。

4.以绩取酬,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为发挥绩效管理指导和激励作用,全面提供按工作质量和效能,沈抚新城制定了岗位绩效考评方案,实施范围包括两级管委会机关干部及市直派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绩效指标考评采取量化打分,考核总分100分,由部门个性指标、共性指标和部门综合评价分值构成。一是分解落实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绩效考核目标,按目标任务,确定完成目标的支撑指标;二是根据支撑指标,层层落实责任人,同时确定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人;三是按支撑指标项目和承担任务部门的人数确定考核分值;四是根据年度目标完成比例加分扣分;五是根据新城目标完成情况和在市排名情况确定绩效考核工资。同时我们还建立了专业招商部门绩效工资、招商经费与招商项目实现固投挂钩的考核分配机制,对招商部门人员按项目引进及达产达效情况,支付绩效工资及办公经费,调动了招商干部积极性。

二、突出工作重点,推进“九项同城”

1.规划同城。积极配合编制《沈抚新城总体规划》和《沈抚新城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3年6月份开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沈阳经济区办公室成立了沈抚新城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沈抚两市之外的第三方编制《沈抚新城总体规划》。我们配合调研,提供素材,积极配合。今年3月13日,省沈办在省规划院举行《沈抚新城总体规划》和《沈抚新城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论证会,两个《规划》已经基本编制完成。下一步,将积极争取省政府批复。

2.交通同城。一是沈抚新城公交巴士公司运营的101、102、107、108、109五条线路,沿沈抚大道已延伸至沈阳浑南有轨电车5号线“沈抚新城站”,设立营运站亭两处,实现沈阳同抚顺公交无缝对接。二是沈阳经济区综合客运枢纽站前期进展顺利。沈阳经济区综合客运枢纽站,与沈阳有轨电车及公交场站相结合,可以实现长途汽车、有轨电车、出租汽车、公共汽车客运零距离换乘。选址在旺力大街西侧,占地面积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2.5亿元。今年开始进行前期工作,目前建设单位已完成与抚顺沈抚新城的签约、立项审批、土地预审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工作,完成投资1000万元。

3.教育同城。一是职业一体化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沈抚两市职业教育资源共享,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年底完成以抚职院牵头建设的职教集团1—2个。在学籍管理机制上,基本建立了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抚顺、沈阳的两市自由选择学校读书和注册学籍的机制,实现了职业教育资源互通共享。二是两市继续实施优质高中跨市招生,2014年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沈阳市第二中学共计在抚顺招收34名学生;抚顺二中在沈阳招收4名学生。三是积极落实沈抚新城与沈阳市教育研究院签订科研合作框架协议。

4.户籍同城。积极推进沈抚新城实现“户籍同城”,力争实现在抚顺沈抚新城居民先行先试享受“沈阳居民居住证”居民待遇。目前,已经初步确定方案,正在进行前期数据测算。抚顺片区居民实行“沈阳市居住证”专户专项管理,借助“沈阳市居住证”户籍管理载体,对其按照沈阳市浑南新区标准,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对应社会保障待遇,涉及管理事项和增加费用,由沈抚新城自行解决。

5.旅游同城。会同市旅游局联合沈阳经济区各城市举办“老百姓最喜欢的沈阳经济区旅游名品”暨“首届韩国旅游名品”惠民展示会活动,重点推进旅游等方面一体化发展,积极探索加快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新思路。

6.就业同城。一是通过市场在沈阳发布就业信息情况。抚顺劳动就业服务部门向沈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传递企业基本信息4129条,传递62个企业的招聘信息8028个。二是在就业培训方面,抚顺目前共有30家就业培训基地,其中选择8家培训机构参与沈抚就业培训资源共享。截至目前,共向沈阳人力资源市场发布培训信息15个专业300个培训名额。实际参加抚顺地区培训基地就业培训的人数为138人,全部为定单式培训,其中73人的接收单位为沈抚新城企业。

7.基础设施共建。根据沈抚两市沈抚新城2014年基础设施共建工程会议定项目,沈抚新城已将沈阳同城路、同城一路、同城二路、香堤路与抚顺知行路对接完毕。

8.金融同城。一是参与省沈阳经济区办公室筹建的沈阳经济区区域发展基金,沈抚新城作为重点新城被确定为第二批参与单位。二是确定在沈抚新城建设“金融集聚区”,打造沈阳金融商贸区的后援服务基地,金融机构招商工作正在进行。

9.环境同治。一是省环保厅已确定沈抚新城污水采取重力流方式,接入沈阳未来规划的污水处理厂,接纳量为10万吨/日,目前沈阳拟建的汪家污水处理厂落实接纳量为4万吨/日。二是推进小沙河流域河道治理工程,沈抚新城区域防洪标准争取与沈阳管辖区防洪标准一致。

三、改革审批制度,提升市场活力

1.梳理现行审批事项。涉及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25个,共列出243项审批事项。经认定梳理出行政审批事项169项,其中:市直派驻部门21项,比照市直部门33项,区直部门115项。其他事项不列入行政审批范畴。

2.改革审批项管理模式。对169项审批事项实行分类管理,一类属于项目审批和面向企业审批项,进入行政审批局集中管理,共计73项,占审批项比重43.2%。二类属于行业独立性管理较强,验收、执法监管一体审批项,暂由原部门实施行政审批管理,共计83项,占49.1%。三类属于方便群众办事审批事项,下放经济区集中管理,共计9项,占5.3%。四类属于没有明确上位法支撑审批项,予以取消,共计4项,占2.4%。

3.新成立行政审批局。2014年12月17日正式挂牌,同时,加挂“抚顺沈抚新城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牌子。内设4个机构,即办公室、项目设立审批办公室、项目建设审批办公室和综合业务审批办公室。通过创新设立行政审批局,集中审批权限,实现了审批与政府监管职能的分离。4.行政事项一个公章审批。对已授权行政审批局的36项审批事项,实现“一个章、一站式”独立审批,在审批中一律使用行政审批局公章,不再设立和使用审批专用章审批,行政审批局出具的行政许可证,均盖行政审批局公章。

5.实现并联审批。对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创新建立“车间式”审批模式,实现各相关部门并联式审批;按照管委会审批议事有关规定,履行“件走人不走”审批程序;破解审批项互为前臵障碍,减少审批程序,提高审批办事效率。

6.建立沈抚新城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网络系统。通过建立行政审批局内部和外部网络办件系统,实现审批前臵件网上公开、办理流程网上公开、办理进程网上公开、办结情况网上公开,接受企业、领导和职能部门监督。

7.创新建立基层便民中心。对涉及民生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下放经济区管理,方便地区居民办事,为居民提供审批服务的“绿色通道”。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1.积极争取实现沈阳国家级试点政策覆盖抚顺。落实克强总理“要将沈阳市政策覆盖到抚顺”的指示,紧紧把握此次国家新一轮支持东北振兴政策,收集整理出沈阳市已获批国家级试点政策38项,逐条与相关部门对接,对覆盖抚顺进行分析,争取全部能够覆盖抚顺。在省沈办的大力支持下,已将“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市”和“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政策作为第一批拟申请获得的试点政策。

2.推动将沈抚同城化列入国家试点。沈抚两市在经济区内具有特殊的区位优势和不可多得的条件,5年来的相关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效和一些经验。建议将沈抚同城化作为沈阳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突破口和先导区,上升为国家战略,争取作为全国同城化建设的先导示范区,在管理体制和机制上大胆突破,探索通过同城化促进区域快速发展的新路子。若能上升为国家试点,可在户籍、金融、土地等各个方面得到相关部委的政策支持和倾斜,有助于在现有政策体系下探索同城化的实现方式,有助于促进当下的户籍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

3.金融同城继续创新。积极争取以同城金融试点方式,有重点、有针对性的争取监管部门支持,力争实现沈阳金融机构在新城设立分支和跨区经营,在资金汇划、结算等方面,形成与沈阳同标准收费。

中共抚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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