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_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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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姓名:张伟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公共管理指导教师:刘学民;陈昌芝20091201内容摘要与吸毒贩毒、环境污染并称为世界三大公害之一的青少年犯罪,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社会问题。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转型的加剧,社会环境也日趋复杂化和多变化,青少年犯罪日益凸显。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各类刑事犯罪总数的比例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并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智能化的特点,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青少年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方面的原因,也有家庭、学校、社会不良因素等多方面的影响。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措施就是坚持以学校为主,家庭、社会紧密结合,通过社会综合治理,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在教育中要讲究方式、方法和策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神圣使命,需要家庭、学校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阐述了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论文的研究方法、基本思路等。第二部分是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主要阐释了青少年犯罪概念的界定,并对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进行了详细分析。第三部分是青少年犯罪的发展趋势,从犯罪总量、犯罪主体、犯罪类型、犯罪方法、犯罪区域五个方面对青少年犯罪的发展趋势进行阐述。第四部分是青少年犯罪原因,从社会、学校、家庭、个人四个方面,深入剖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最后是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对策,这也是本文的研究目的所在,根据前文的分析,从加强教育、注重监管、优化环境、完善法律及综合治理等多角度提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原因预防对策AbstractYouthoffense,oneofthethreebigpublicdamgesworldwidethataredrugabuseandtrafficking,environmentalpollutionandyouthoffense,isthecoIIⅡIlonsocialpromblemfacedbyvariouscountriesintheworld.Inrecentyears.witheconomicdevelopmentandintensificationofsocialtransformation,andalsoincreasinglycomplexandvariedsocialenvironment,youthoffenseisincreasinglyprominent.Atpresent,thetrendthatyouthoffenseaccountsforallkindsofcrimeisrising,showingayoungerage,gang—oriented,intelligentfeatures,therearemanyreasons:teens’ownphysiologicalandpsychologicalcharacteristics,theimpactsoffamily,school,societyandmanyotheradversefactors.Thefoundamentalmeasurethatpreventandreduceyouthoffenseisthatadheringtotheschool-based,connectcolse澌tllfamilyandsociety,throughthesocialcomprehensivemanagement,underthetermofteens’physicalandpsychologicalcharacteristics,weshouldpayattentiontoways,meansandstrategiesineducation,strengththeirthoughtsofruleoflaw,ethicsandmentalhealth,toguidethemtOestablishacorrectoutlookonlife,worldandvalue.Topreventandreduceyouthoffenseisthecommonresponsibilityandsacredmiionofsocietyasawhole,thisneedsfamilies,schoolsandthewholecommunityworktogether.Thispaperisdividedintofiveparts.Thefirstpartisintroduction,whichelaboratesontopicsofsignificance,researchstatusathomeandabroadandresearchmethods,basicideasandSOon.Thesecondpartisthestatusandcharacteristicsofyouthoffense,mainlyexplainsthedefinitionoftheconceptofit,aswellasanalysesittatusandcharacteristicsinChinaindetail.Thet11irdpartisthedevelopmentaltrendofyouthoffense,explainsfromfiveaspectsofit,thatis,thetotalamountofcrime,criminalsubjects,typesofcrimes,criminaltechniques,regionaltrends.Thefourthpartisthereasonsforit,analysesdeeplyitscausesfromthefourareasofsociety,schools,families,andindividuals.Thelastispreventivemeasuresofyouthoffense,thisisalsothepurposeofthisresearch,accordingtotheanalysisoftheprecedingpaper,theresponseforthepreventionofyouthoffenseisputupfromstrengtheningeducation,emphasizngonsupervision,improvingtheenvironment,improvingthecomprehensivemanagementofsuchlaws.KeyWords:teenagerdelinquencycausepreventivemeasure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科研成果。对本文的研究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声明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学位论文作者够日年力月勿日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本人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的论文及相关的职务作品,知识产权归属郑州大学。根据郑州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或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郑州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者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和汇编本学位论文。本人离校后发表、使用学位论文或与该学位论文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成果时,第一署名单位仍然为郑州大学。保密论文在解密后应遵守此规定。学位论文储穆巾日咖争亿.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1绪论1.1研究背景和意义“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在任何一个时代中,青年都是社会上最富有朝气、富有创造性、最富有生命力的群体”。①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思想道德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发展。固青少年对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20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思想的逐渐开放,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也在不断增加,逐步发展成为一个危及全球的社会问题,其与吸毒贩毒、环境污染并称为当今世界三大公害。在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全球化的过程中,我国也深受其害。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青少年犯罪也呈现出犯罪数量持续高位、犯罪主体低龄、犯罪方式暴力、智能化等趋势,目益加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己严重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研究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制定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对策已刻不容缓。因此,笔者以《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作为硕士论文研究的选题,对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构建和谐社会,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都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2研究状况1.2-1国外研究状况青少年犯罪问题虽然是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凸显,但早在公元前,就有了区别对待青少年犯罪和成人犯罪的先例。古老的《汉莫拉比法典》作出了对那些声明同父母决裂的或离家出走的孩子的惩罚规定,这说明当时已经把青少年犯罪从成人犯罪中独立出来。早先的英国法律就有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酌情处理的规定。十七世纪的罗马也开始关注青少年的犯罪矫治问题。①江泽民:Ⅸ在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江泽民文选】》(第三卷),第479页.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2004年2月26日.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近年来,日本和欧美等发达国家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方面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结合青少年的心理、生理特点,开展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对策等方面。国外有关青少年犯罪方面的理论主要有:以国民经济学为依据,并且把理性的经济原因视为犯罪成因的“新古典主义犯罪学理论”;认为经济发展直接或间接地影响青少年犯罪类型和青少年犯罪率,尤其影响财产犯罪率高低的“经济学犯罪成因理论”;认为环境、天赋和个性具有根本性意义的“现代犯罪生物学理论”;认为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与社会环境互相作用的“社会心理学犯罪理论”;运用社会学的方法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犯罪社会学理论’’;而这其中,最大的创新就是在20世纪中后期,对被害人在犯罪过程的地位认识转变,不再认为被害人是单纯的消极被动主体,而有可能转化为积极主体地位,这就是著名的“被害人理论”。1.2.2国内研究状况1979年6月,中宣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八个单位联合发文向中共中央提交了《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两个月后,中共中央先是批转了这份文件,同时发出第五十八号文件,文件指出了青少年的地位和对我国健康发展重要性,并提出了殷切希望。在这以后,一些法学、社会学工作者在党中央的号召下和为了祖国的未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理论研究由此拉开序幕。我国第一家专门研究青少年问题的机构是1980年中国社科院成立的青少年研究所,而1982年6月,在广西南宁成立的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一个全国性的学术组织,标志着我国对青少年犯罪的研究正式拉开帷幕,先后召开了一系列的有关青少年教育、心理、犯罪等等的专门会议和学术研讨。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入,青少年犯罪的理论研究工作节节日上,许多专家、学者不断涌现,而更有大批的理论成果也相继发表,为实践中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理论基础。如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国青少年犯罪问题及对策研究》(莫洪宪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关于青少年犯罪的几个问题》(程荣斌等编著),群众出版社出版的《青少年犯罪综合治理概论》(谷迎春主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的《青少年犯罪学》(徐建主编),安徽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理论与实践》(许邦银著)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矫正制度研究》(贾洛川著)等。此外,国内还创办了专门研究青少年犯罪的杂志《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青少2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年与法》等。有多篇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等在各种刊物上发表。这些成果反映了我国青少年犯罪研究的各抒己见、百家争鸣的局面,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青少年犯罪的学术水平。当然,我国青少年犯罪学研究只有短短三十年的历史,与国外相比,我国的青少年犯罪理论研究还处于入门状态。从整体上看,研究的方法与手段尚不成熟,其理论体系还处在摸索的过程中,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1.3研究方法一是文献研究的方法。通过对大量中外文献资料进行查阅,从而借鉴专家学者的丰富经验,同时辅以自己的分析,提出自己的观点。二是比较分析的方法。通过对当地及国内、区际青少年犯罪的相关资料进行比较分析,去同存异,全面总结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原因。三是案例分析法。通过对各种不同个案进行分析,从大量个案中找出青少年犯罪的一般特点、原因及发展趋势。1.4基本思路和创新点本文的基本思路是:以青少年犯罪的基本理论为基础,从青少年犯罪现状出发,总结和归纳出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发展趋势,深度剖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整篇文章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第二部分——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第三部分——青少年犯罪的发展趋势;第四部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第五部分一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措施。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在于分析了拉萨3.14打砸抢事件和新疆7.5事件中青少年的参与度和并分析了青少年参与此类暴力事件的原因,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和参考价值。2青少年犯罪的概念、现状与特点2.1青少年犯罪的概念研究青少年犯罪,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概念的界定。提到犯罪,很多人首先联想到的便是刑法或者法律,但是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明文规定“青少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年犯罪”这个概念,青少年犯罪是犯罪学、社会学和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概念。一般来说,青少年犯罪是以主体的年龄特征为尺度归纳出来的一个犯罪类型,它泛指青少年这一特殊主体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实施的各种犯罪的统称。根据青少年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界定和青少年犯罪中“犯罪’’的范围界定,我国的青少年犯罪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青少年犯罪概念是犯罪学上的概念,不仅包括已满14周岁未满25周岁的人触犯了刑法、应负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还包括尚未达到刑法所规定的犯罪程度,但对社会同样带来危害的违法行为。广义的概念不仅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某些违法行为。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刑法》规定,我国的刑事责任起点年龄为14周岁,如果不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如强奸、抢劫等,均不视为法律意义上的犯罪,不受刑事追究,但应依照有关规定由政府收容教养,或采取其他管教措施。①但从犯罪学的角度来研究青少年犯罪研究,一般也把这类现象纳入其中。狭义的青少年犯罪概念是刑法学上的概念,是指己满14周岁未满25周岁的人实施了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成立犯罪的行为。此定义含有两重意思:其一,犯罪主体年龄严格限制在14周岁至25周岁;其二,犯罪主体实施的犯罪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受刑罚处罚。这个概念为狭义上的青少年犯罪概念。当前我国的青少年犯罪研究,在研究青少年犯罪历史、现状等有关青少年犯罪数字方面问题时,主要是基于狭义的青少年犯罪概念进行,其目的是为了方便定罪量刑和统计数字的精确。而在研究青少年犯罪原因、防治对策等问题时,则是基于广义青少年犯罪概念进行的,其目的是为了预防犯罪。因此,本文中的青少年犯罪概念主要是指广义的青少年犯罪。2.2青少年犯罪的现状2.2.1由暴力事件看青少年犯罪现状“3.14”无疑是一个应当让所有中国人都应该记得的日子,因为这一天西藏发生了一件令世界震惊的事。那一天,一些不明事理的藏民在境外*集团的诱骗下在拉萨市区内大搞“打、砸、抢、烧“活动。据统计,在这起事件中,共有18名无辜群众被残害致死,382名群众受伤(其中重伤58人),242名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在值勤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4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中伤亡(其中牺牲1人、重伤23人)。经过中国公安等部门的初步查证,已经有充分的证据证明,“3·14”事件不是孤立的、偶然的,而是*集团及其“藏独’’势力一一包括“藏青会’’——有组织、有预谋、精心策划和煽动的。“藏青会”即西藏青年大会,顾名思义,是由青年组成的组织。*集团正式利用藏青会这~组织,利用青少年的盲目、冲动发动了这次暴力事件,青年成为这次打砸抢事件的主体。无独有偶,“7.5”同样是让每个中国人都不能也不敢忘记的一天。乌鲁木齐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是有组织、有预谋的。而以热比娅为首的境外“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等组织,正是直接煽动、策划、指挥这起暴力事件的幕后黑手。这起事件造成197人死亡,1680人受伤,财产损失无数,很多人更是无家可归。而此次暴力事件的幕后黑手“世维会”成立于2004年4月,它由“东突厥斯坦民族大会”和“世界维吾尔青年代表大会”两个组织合并而成,很明显,这个组织中的青少年占很大一部分。而据目击者称:暴徒在人民广场聚集的过程中,从长相和穿着看,其中有很多是“十七八岁的学生娃娃”,据分析,青年在此次暴力事件中扮演了主要角色。从这两起暴力事件我们可以看出,青少年犯罪不仅表现在常规的犯罪活动中,在一些大型的暴力犯罪案件中,青少年更容易受到蛊惑,成为一些反动势力利用的工具,青少年犯罪现象日益严重。2.2.2青少年犯罪的基本现状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在建国初的前30年并不严重,真正爆发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至今也就30年的历史,但是其泛滥的速度却名列世界前茅。青少年犯罪与刑事犯罪总数相比,最高峰时达到83%,最低时也有45%,最严重的地区曾达到92%。尽管其比率有升降起伏,但青少年犯罪的绝对数从未下降,由1985年的17506人,上升到1991年的33392人,再上升到2005年的70086人,占法院判决罪犯总数的9%左右。在犯罪主体的性别结构上,犯罪的男性占绝大多数,但女性犯罪上升较快;①在年龄结构,犯罪人低龄化的趋势比较明显;身份方面,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在文化程度上,中学和小学文化程度在犯罪人数中占很大的比重,近几年具有大、中专文化程度的有所增加。②我国青少年犯罪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抢夺和伤害这四①《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2002年第1期资料.⑦((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2003年第4期资料.5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类犯罪,青少年网络犯罪出现并发展。①而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中团伙作案十分突出,伙同他人共同作案的占大多数,增势明显。并且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作案手段日趋暴力化、日趋成人化和智能化。了解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对于分析青少年犯罪的特点,预防青少年犯罪,从整体上遏制犯罪上升的势头,稳定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等都具有重要意义。2.3青少年犯罪的特点青少年犯罪是一个长期的社会问题,在不同的时期内会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可以从犯罪动机、犯罪行为、犯罪影响、实施方式等五个方面来分析。2.3.1犯罪动机的突发性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从天真走向成熟的关键时期,该时期,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都发生着很复杂的变化,此时身体发育渐渐成熟,精力充沛,充满活力,但缺乏丰富的社会生活经验。青少年因为心理发展的特殊性,普遍存在很强的逆反心理,情绪变化无常,容易冲动,自制能力比较差,有时往往在客观因素的诱惑或刺激下,会突然走上犯罪道路,并且不会去考虑后果。②青少年时期的身心特点,决定了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突发性特点,一般地就表现为犯罪前没有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往往是根本没想到犯罪,在客观因素的刺激下,感情一冲动,就不顾法律,不顾一切了。常常在一个很随意的环境中,遇到什么突发事件,想做就做,说抢就抢,想砍就砍,说杀说杀。比如:看到居民窗户没关,进去就拿;遇到单身行人或青年情侣就抢劫、就调戏;打篮球时为了争输赢,吵嘴打架,最后发生群殴以致使人重伤或者死亡,如此等等。这种突发性的事件,一般人身上都不会发生,但这在青少年身上频繁发生却是客观事实。从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和诱因来看,只有少数惯犯或连续犯才具有预谋性,大部分犯罪都带有突发性和盲目性,犯罪动机形成带有明显的情景性,是在遇到客观因素刺激,不能控制自我,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实施犯罪的,即多数属于突发性犯罪。①张宝义:《青少年犯罪的季节性特征及原因探析》,《青年研究》2002牟第5期.⑦王莹莹等:《对青少年犯罪的法律思考》,《党史博采(理论)》2006年第9期.6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2.3.2犯罪行为的凶残性凶残性是指青少年在犯罪中不考虑后果,手段暴力残忍,经常造成惨绝人寰的犯罪现场。由于青少年的身心尚处于成长阶段,做事不够稳重,情绪一激动,就不能理性地认识、判断自己行为的性质,将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而又缺少成人的羞耻感和控制力,因而总是在易激动的感情支配下不顾一切地去行动。①有时是不顾~切的暴力解决,或者是任由其不成熟的思想支配而做出骇人的事情,所以手段异常凶狠、暴力。其具体表现为:第一,行凶的凶残性。有的青少年为情杀人;有的青少年谋财害命、焚尸灭迹;有的因同学之间打架斗殴,失手重创对方。第二,抢劫的凶残性。近年来,青少年抢劫犯罪不在是简单的威逼恐吓,常常出现在被害人稍不服从,便伤害被害人肉体的情况,在抢劫犯罪的同时往往伴随着故意伤害罪甚至故意杀人罪。第三,强奸的凶残性。强奸犯罪的青少年往往丧失伦理道德,对被害人进行心理上的侮辱和肉体上的折磨,团伙作案的一般发生轮奸的可能性比较大,切手段残忍,对被害人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了极大的伤害。2.3.3犯罪影响的腐蚀性青少年时期是充满朝气、充满活力的时期。由于身体和心理的不断发育成熟,活动能力的增强,社交范围不断扩大,沟通交流能力的发展,青少年之间的交往也必然更加频繁。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②人们常说:“老有老朋友,少有少朋友”,是符合逻辑的。但是,青少年对社会的新鲜感及想尝鲜的欲望,与他们简单的思想、微弱的自制能力是不相符的,理想与能力之间有着很大的差距。而且他们的个人爱好、理想不稳定,又争强好胜、凡事好奇,这就使得他们容易上当、受骗、受其他腐蚀,误入犯罪道路。在这种情况下,青少年犯罪象病菌一样迅速传染、蔓延,带来越来越多的青少年误入歧途。实践己经证明,一批犯罪青少年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可以感染腐蚀在他交际圈里面的~些青少年变坏。他们常常是以大带小,以老带新,威逼、利诱、教唆,使用各种手段,把一批又一批无知的青少年带向犯罪的深渊。尤其是那些劳教、劳改逃跑的青少年罪犯,其破坏性更大,腐蚀性更强。2.3.4犯罪结构的团伙性团伙性犯罪,在各个国家都有,但在我国却是计划经济这个历史条件下的一大产物,而且它主要集中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据相关调查,团伙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约①刘寿堂:联从亚文化的视角解读青少年犯罪问题》,《经济与社会发展》2006年第8期.⑦(晋)傅玄:《太子少傅箴》.7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占~般左右,高的地方达70%以上。所谓青少年犯罪团伙是由一定地域内、自由结合的、具有不良行为或反社会倾向的青少年共同组成的,进行各种严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刑事犯罪团伙,如:飞车抢劫团伙、公交扒窃团伙、诈骗团伙等等。团伙犯罪一般存在于人身暴力犯罪及侵犯财产犯罪等案件之中。这是由青少年年龄不大、心理和智力尚不成熟、身体不够强壮,在青少年犯罪特别是在未成年人犯罪的过程中,如果单枪匹马将不利于作案所决定的。具体的说,青少年团伙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1)随意性。青少年犯罪团伙,一般都没有具体的组织机构,组成过程简单,相互商量一下便组织起来,大多是临时纠合的犯罪群体。这种犯罪团伙,少则几个人,多则几十个人纠合在一起,共同实施犯罪活动,并且常常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散。他们偶尔也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但组织散乱,活动也不隐蔽,成员变化不定,既没有固定的犯罪目的,也没有严格的组织纪律及绝对的领导。团伙之间相互交叉,成员流动频繁,有的既是这个团伙的领导,又是另一个团伙的成员。(2)地域性。青少年团伙犯罪的地域性是指以居住地区、学校为中心,同学、邻居、朋友等日常交往密切、频繁,因为其中一个或几个人先走上犯罪道路或存在犯罪动机,在他的影响其他同学、邻居或朋友也慢慢加入,而逐步发展成为犯罪团伙,具有明显传染性和自发性特点。(3)危害性。手段异常凶狠残暴、作案频繁是青少年犯罪团伙对社会具有的较大的危害性的突出表现。这是因为犯罪团伙的成员比较多,往往形成特定条件下的力量优势,工具优势和思想优势。他们汇集众多力量,搜集犯罪工具,听取大家意见,许多重大案件、恶性案件,往往都是犯罪团伙实施的。而犯罪团伙中的组织者、策划者、首要分子等,在组织和实施犯罪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犯罪手段的凶狠和残忍,是令人发指的,这在青少年犯罪团伙中的累犯、惯犯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尤为值得注意的是,青少年犯罪团伙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控制,任其发展,愈演愈烈,很有可能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这带来的危害性将更大。2.3.5犯罪方式的模仿性模仿是青少年时期显著的行为特征。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决定了他们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对任何事物都有新鲜感,而青少年接受新知识、新信息、新技能的能力又比较强,所以他们对外界事物具有很强的模仿性。但是因为青少年的智力发展尚不成熟,还不能完全分辨事物的好坏,所以对于那些带有负面色彩的事物,你越是要回8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避,他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越想尝试,越想模仿。为什么香港的黑帮动作片那么受青少年的欢迎,就是因为这些片子有很强的、生动的形象化特征,其描绘的人物正反面模棱两可,黑帮老大却又充满正义,很多青少年看了之后,便认为这就是“英雄”。这就促使那些心智发育不成熟的青少年去模仿影视录像中的人物,模仿文艺作品中描写的情节,模仿同龄人的行为方式,模仿他们所尊祟的“英雄”形象,做他们心目中的“英雄”、“大侠”,好的行为去模仿,坏的行为也模仿。逐渐地,从模仿开始,许多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3青少年犯罪发展趋势作为一个社会问题,由于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的发展,青少年犯罪在不同时期也会表现出一些不同的特点。笔者认为,近一时期,是在经济高速增长、科技飞速发展的2l世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青少年犯罪有以下五个明显发展趋势。3.1犯罪总量将持续高位运行从数量上看,青少年违法犯罪总量将持续高位运行,短期内难以显著下降。据公安部门判断,目前我国仍然处于刑事犯罪的高发周期,这一态势在未来几年不会有太大改变,青少年犯罪也不例外。同时,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青年就业压力普遍增大,部分青年滋生悲观失望的不良情绪,这些都可能成为引发青少年犯罪的短期性因素。同时,群体性事件在社会生活领域时有发生,并呈现上升趋势,对青少年群体也产生着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近年来,青少年群体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新变化,主体意识与表达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诉求日益强烈,在外部诱因作用下,可能会出现非理性的利益表达。同时,西欧多个国家出现的以青年为主体的“街头运动“通过多种媒介传递给国内青年群体,容易产生负面的引导效应。这些因素都将决定青少年犯罪总量持续高位运行,短期内不会有明显的下降。3.2犯罪主体低龄化趋势我国青少年犯罪低龄化的问题主要有五个方面的表现:一是青少年犯罪的最低年9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龄下降到8岁;二是青少年犯罪的平均年龄提前到现在的16岁;三是青少年初次违法的高发年龄段为12至15岁,初次犯罪的高发年龄段为14至17岁;四是根据法律“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八类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①的规定,我国这类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数上升较快;五是据司法统计,未成年入(不满18岁)罪犯占青少年罪犯的比例上升幅度之大、增长速度之快令人震惊。犯罪低龄化趋势仍将继续发展。预计,犯罪高发年龄还会提前,10岁左右的人沾染恶习并有不良行为的人将越来越多;11至13岁将是违法行为(越轨行为)的高发年龄段;14至16岁,将是第一个犯罪高发年龄段。17至18岁将是另一个高发年龄段;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仍将不断增加。另外,青少年犯罪身份除低龄化突出外,还有四个特点:一是文化层次很低。不少是文盲或半文盲,还有相当多的流失生和在校生;二是独生子女增多;三是无业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四是女性犯罪增多,近年来,我国青少年中的女性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并且有向男性化发展的动向,过去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男女比例为100:1,而目前为10:1,其中涉及较多的是性犯罪。另外,惯犯、累犯也在增多,我国的再犯率已上升到30%。3.3犯罪类型多样化趋势从种类上看,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类型正在不断出现,网络中的虚拟财产诈骗、侵吞等犯罪形式在法律上尚属空白,给预防工作带来一些新的课题。具体来说,我国的青少年犯罪类型,由六七十年代的流氓、盗窃、伤害,增加到九十年代的杀人、抢劫、强奸、重伤、重大盗窃等。近年来还在继续增加,据司法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己增加到投毒、爆炸、贩毒、敲诈勒索、绑架、诈骗、拐卖妇女、破坏电力设施、强迫妇女卖淫、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走私、赌博等十几种,其中新增投毒、贩毒、寻衅滋事、拐卖妇女、绑架、诈骗、强迫妇女卖淫尤为严重,而且还有继续增加的趋势,网络引发的新类型犯罪也越来越多。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10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3.4犯罪手段成人化、智能化趋势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青少年也变得早熟起来。加之各种文化知识、信息的爆炸性泛滥,尤其是互联网、移动通信等各种现代化媒体的应用,使各种良莠不齐的信息迅速传播,从而造成青少年的犯罪年龄提前,犯罪手段更加成熟。他们利用灵活的思维,敏感的应变能力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实施隐蔽性较强、科技含量较高的犯罪行为,呈现出明显的成人化和智能化。①青少年的犯罪手段由过去的简单粗暴,如一般的偷盗、抢劫、行凶等犯罪活动,而逐渐趋向成人化,例如,跨地区流窜作案;使用电击、麻醉、爆炸等先进技术作案手段进行犯罪,等等。许多青少年进行犯罪活动时,都有周密的部署、策划、安排。他们有目标、有预谋、有分工,用类似电影中的作案方法,采取事先踩点、引用先进的交通、通讯工具、事后清理现场等手段来进行犯罪活动。犯罪手段明显的成人化和具有隐蔽性,给案件的侦查带来一定难度。在75事件中,呈现出的一个特点就是策划过程的信息化,事件发生之前,就有大批组织者在利用网络聊天、电话、短信等形式,传播各种言论,组织策划事件始末。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青少年智能犯罪日益增多,他们有的利用互联网传播非法传播淫秽图片、书刊、影视;有的利用电脑合成技术,伪造证据,进行敲诈勒索,甚至伪造假文凭、假身份证等证件骗取钱财。②还有相当一部分青少年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犯罪,网络诈骗、网上银行盗窃等智能犯罪层出不穷,对国家和社会造成重大危害。3.5青少年犯罪的地域范围和群体范围扩散从范围上看,青少年违法犯罪继续保持扩散态势。随着大众传媒发展、人口流动加剧、城乡一体化提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地域差”、“群体差“和“时间差”将逐步缩小,很多类型的“城市犯罪”将向中西部地区农村扩散。目前农村地区不断上升的青少年网络犯罪已经印证了这一趋势。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矛盾不断增多,农村问题更加严重,城乡差距越来越大,贫富差别更加突出,尤其是“退①王晓东:《浅谈青少年犯罪成因及预防措施》,《今日科苑》2007年04期.②闰财旺:Ⅸ青少年高科技犯罪探析》,《(天水师范学院学报》2003牟01期.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耕还林”政策的出台,使农村经济形不成新的格局,造成大量剩余劳动力,他们不得不涌向城镇和发达地区寻求生存条件和新的生活方式。贫穷、落后和生活条件的低下,强烈地刺激了一些人的物质欲望。但是,由于达到欲望的正当手段、能力和条件的欠缺,使一些人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造成青少年犯罪不断上升。尤其是大案要案的发生更加突出,近年来在城镇发生的重大恶性案件,大都是农村青年流窜到城市作的案。而网络犯罪在媒体报道上随处可见,无论是新型网络犯罪,还是通过网络进行传统犯罪,都表明青少年犯罪的区域范围扩散趋势。4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特殊复杂的社会问题,是一种社会矛盾的综合体。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也是复杂的、多元的、多变的,其中既有政治、经济、文化等客观社会因素,又有个人心理、生理、行为等自身主观因素,而且这些主客观因素经过相互作用才能形成。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因素可以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于宏观因素,笔者选择当前对青少年犯罪影响最大的几种原因加以分析,而对于微观因素,则分别从学校、家庭、个人三个方面进行了探讨。4.1青少年犯罪的社会根源社会因素是造成犯罪得最主要的原因,而青少年犯罪也不例外。社会就像一个大染缸,纷繁复杂,青少年在成长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受到这个大染缸的熏陶。各种不良的政治、经济、文化因素都可能给青少年的成长带来负面影响,导致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4.1.1社会转型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转型包括社会体制转变①、社会结构转变②和社会形态的转变@这三个方面的内容,其实质上是社会由旧的平衡向新的平衡转换的过程,在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价值体系都会发生明显的变化,这种转换必然导致许多社会问题的出现。因为旧的平衡向新的平衡转变的过程中,必①社会体制转型,即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⑦社会结构转变是指一种整体的和全面的结构状态过渡,而不仅仅是某些单项发展指标的实现.④社会形态变迁,是指中国社会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的社会变迁和发展.12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然会出现失衡的这一阶段,这段时间内的各种价值观就会失去规则和标准。能与不能之间的划分会变得模棱两可,人们没有标准去衡量公正与不公正、合情合理的要求与非分之想,由此人们的欲望就失去了禁锢。欲望是产生犯罪的前提,而没有禁锢的欲望更是滋生犯罪的温床。再者,社会转型导致了新旧法律的冲突与碰撞,因而法律漏洞便不可避免,它表现为已过时的法律未能及时被新法所取代而产生法律漏洞,生搬硬套的先进立法因不具备适用条件而产生漏洞,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虚无主义思想冲昏了头脑,犯罪也会尾随而来。另外,在新旧体制的转换中,由于旧体制没有得到及时改革,新体制尚不完善中,新旧体制的社会规范、价值观念等问题上的矛盾和冲突,必然导致权威危机、整合危机、信仰危机等社会问题的出现,并危害到社会秩序、社会稳定,极易导致人们的心理压力和心理失衡,加之受外界的不良刺激和诱惑,极易走上犯罪道路。与成年人相比,心理尚未完全发育成熟的青少年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更加显得茫然。经济发展带来的新生事物不断涌现,膨胀了青少年的欲望,然而由于他们能力还很有限,不能通过合法的途径来实现这种欲望,而且青少年的分辨能力和自制能力相对较弱,当欲望与道德或者法律发生冲突时,他们便很可能置道德或法律于不顾,实施越轨甚至犯罪行为。受社会转型负面影响而引发的青少年犯罪问题,反映在整个青少年犯罪的特征和形态中,表现比较突出的类型,有暴力劫财案件,青少年农民流窜城市作案的案件,具有反社会性质的流氓团伙案件,以及恶势力组成的黑社会性质的案件等。4.1.2社会腐败对青少年的侵蚀当欲望与权力碰撞并交织在一起,政治腐败便不可避免,它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产物,自古以来,从未断绝。政治腐败的滋生与蔓延,不仅危害执政党和国家利益,而且直接产生或转化成犯罪,并会刺激和诱发许多衍生犯罪,同时,也是诱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腐败现象是社会一种通病,只要存在贫富不均,就会有滋生腐败,而在贫富分化严重的发展中国家表现的尤为突出。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受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影响以及市场经济利益的刺激,以贪污腐败、权钱交易、官网裙带为特征的社会腐败日趋严重,这些现象反映到青少年的眼里,便可能使他们思想变质,观念扭曲。少数贪官污吏被欲望蒙蔽了双眼,热衷于以权谋私、公款消费和贪污受贿,在日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常消费中奢侈糜烂,造成了与正常生活的强烈反差。这种强烈反差,对分辨力、抵抗力相对较弱的青少年来说,无疑具有消极示范作用。导致一些青少年人从小便滋生消极的思想,误认为做官就应该是为了权力,权力就是自己谋取利益的工具,而忽略了为人民服务的本职。这些青少年一旦有机会拥有权力,就会将这些错误的认识付诸实践,用权力去满足自己的欲望,成为贪污腐败的后备军。从司法实践中查处的案件来看,腐败有年轻化发展的趋势。①一些青年人之所以刚刚踏上工作岗位就成为金钱的奴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受到“权力不使,过期作废”思想的毒害,这足以说明腐败对青少年已经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另外由于反腐败是一项长期持久的工作,其很难以根绝,这就导致一些对社会充满了幻想的青少年对腐败现象,由无助、无奈走向失望,甚至绝望,并对现实社会的制度和机制产生不信任、不相信的消极思想,从而由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甚至觉得自己就是救世主,用自己的方式来惩治腐败,拯救这个在他们看来日益堕落的社会,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4.1.3西方国家的“和平演变”战略与青少年犯罪透方国家自确立“和平演变”的战略以来,就利用多种手段对包括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进行西化和分化。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通过各种渠道对青少年的价值观进行冲击,向青少年宣传、灌输资产阶级政治思想或者让青少年实际体验资本主义的政治体制、自由和人权,夸大社会主义存在的问题,以煽动是非辨别能力不强的青少年对社会主义制度产生不满和敌对情绪,在这种敌对情绪的支配下,青少年可能通过模仿西方影视中的各种暴力方式发泄对社会的不满,犯罪就由此产生。同时,资产阶级通过各种传媒,无孔不入地传播着资本主义腐朽文化,刻意输送给我国的青少年,使他们价值观混乱,迷茫不知所措,甚至是盲目追求和效仿。庸俗低级腐朽的文化,严重地腐蚀了抵抗能力低下的青少年。当生活尚不能自给自足的青少年一味追求这种腐朽的生活的时候,当欲望得不到满足,就有可能不择手段,走向极端,进而导致犯罪。在“3.14’’和“7.5“事件中,一些敌对势力利用青少年不成熟的心理特征,大肆鼓吹,煽动、聚集大量青少年进行打砸抢事件,使青少年成为暴力事件的主力。在这些敌对势力中,既有民族分裂组织,如世维会、藏青会,也有一些外国敌对势力在背后暗暗支持,对民族分裂分子或者组织给予金钱或物质的支持,有的甚至大肆包庇纵①雍自元:《青少年犯罪研究》,安徽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4-115页.14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容,妄图压制中国的快速崛起。这些敌对势力对中国的青少年采取诸多手段如思想渗透、培植代理人、经济渗透等,恶意扭曲事实真相,从身心对青少年进行腐蚀,使他们在成长过程中,存在思想误区,心怀仇恨。而一些敌对组织在成立初始,就刻意拉拢大批青少年参与其中,对其进行一些反面的政治教育,让其形成一种狭隘的民族仇恨心理,在不明事情真相的情况,轻率地参加一些暴力活动,从而造成了大量青少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4.1.4利益最大化和贫富差距对青少年的冲击在我国已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所以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是因为其在社会经济运行中有着特殊的、不可替代的功能,资源的合理配置就是其中之一。我国经济的发展长期面临的一个矛盾便是资源稀缺与入口众多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要求经济发展要实现效益的最大化,即所谓的经济理性①。这就带来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中追求效益最大化是无可厚非的。而一旦将利益或收入的追求视为生活的全部,体现利润多少的金钱则成为衡量人身份或地位的标尺,拜金主义的观念也就由此滋生。对于尚不成熟的青少年来说,他们在自我需要的支配和利益的驱动下,会自觉不自觉地把市场经济负效应产生的拜金主义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念。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每个主体关注更多的是自我在市场中的利益,它考虑的是如何有效利用资源实现个体利益或利润的最大化,这种行为或观念反映到青少年身上就可能会助长他们的自我为中心的个人主义,而个人主义的膨胀对一个国家或个人的发展都是极其不利的,从社会方面来讲,个人主义会削弱一个国家、一个团队的战斗力,影响经济的良好发展;从青少年自身来讲,它腐蚀了青少年的灵魂,使自私、狭隘的观念充斥头脑,引导青少年走向歧途,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内在根源。赤贫导致犯罪,这是中外法学家的定论。但是贫富不公才是产生犯罪的根源。现代犯罪社会学理论深刻指出:“一个社会只是贫穷或者只是富裕均不产生犯罪,但一个社会贫富差别悬殊就会产生大量犯罪。”②导致这种悬殊原因,就是社会分配的不公,和一部分人占有另一部分人财产的不平衡。事实上的不平等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它还可造成人们心理上的强烈的不平衡感。这种心理上的不平衡,必然导致人们的不满或愤怒,当不满和愤怒达到一定的限度,引起了财产上的非法竞争,这就是犯罪。贫富差距对青少年的影响表现在:长期生活在两极分化极为严重的社会里,贫富①经济理性,一般是指追求利益或利润最大化.⑦陆建华:《中国社会问题报告》,石油工业出版社,2002年,第84页.当前我国青少牟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差距自然会引起他们的心理不平衡,而那些意志和自制力比较薄弱的青少年,心理失衡会更加严重,当这种心理失衡达到一定程度,便会导致他们行为偏离正常轨道,甚至不惜走上违法犯罪来满足他们的一时之需。这一经济因素也是引起青少年财产型犯罪的导火索。此外,就业压力的增大也是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4.1.5不良文化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优秀的文化能够丰富人的精神世界,开启人们智慧而美好的心灵,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不良文化,低级、庸俗的文化则会腐蚀人的灵魂,将人们带入罪恶的深渊,成为人们犯罪的重要诱因。文化对青少年的影响更大,由于心理发育尚不成熟、社会阅历简单、辨别是非能力和抵抗力不强,因此青少年面临不良文化的侵蚀时,抵抗不了不良文化的刺激和诱惑,他们往往会不分青红皂白地加以吸收,而不良文化又极易使青少年走向歧途。影响青少年犯罪的文化因素主要有:4.1.5.1畸形文化的毒害引起青少年犯罪的畸形文化,主要包括淫秽色情文化,奉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犯罪亚文化∞等。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西方文化的不断涌进,东西方文化冲突不断加剧,使一些反映色情、暴力、享乐、个人主义等内容的印刷品、影音媒体、淫秽画报、黄色书刊等,通过互联网等各种渠道涌入我国。由于青少年尚不具备足够的辨别能力和免疫能力,并且正处在生长发育的高峰期,对一些异性知识感觉到好奇,对暴力行为心怀崇拜,对腐朽生活充满向往。这些描绘淫秽色情、宣扬暴力行为及腐朽生活方式的音像制品,就像一个毒瘤,渐渐地在青少年的大脑中扩散,蔓延,刺激着他们的思想和行为,伎他们的价值观念扭曲,生活方式腐化,人生目标变轨,甚至抵抗不了欲望的诱惑,泯灭良知,踏入与他们身份不符的犯罪深渊。此外,犯罪亚文化思潮在一些人群中滋生蔓延,拜金主义和个人主义成为一些人为人处世的准则。这导致了一些青少年轻则只讲回报,不讲付出;在认知上和行为上出现重功利,重实用,知行不一的举动;严重的则实施犯罪行为,触犯法律。畸形文化引发的青少年犯罪类型很多,主要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引起的盗窃、抢劫、诈骗等财产型犯罪;暴力文化引起的杀人、伤害、寻衅滋事等模仿型犯罪;不良影视文化引起的赌博、贩毒等毒害型犯罪;色情文化引起的强奸、骗奸、奸淫幼女①所谓犯罪亚文化,是指犯罪亚群体在犯罪活动中逐渐形成并予以信奉和遵守的与主文化相对立的价值标准.行为方式及其现象的综合体.16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等淫乱型犯罪。‘4.1.5.2传媒暴力的泛滥所谓传媒暴力,是指报刊、书籍、杂志、电影、网站、电台、电视、光盘等传播媒介,利用影视艺术手法过分渲染暴力行为、思想、情景的一种行为。如香港的黑帮电影、欧美的动作大片等。这种不规范的、无节制的暴力传媒,从改革开放出现以来,到今天已发展到多种媒介、全面覆盖、人尽皆知的状态,而其刺激的暴力情节,亦正亦邪的“英雄”人物,更成为青少年心目中的偶像。传媒暴力以一种潜移默化的方式,在不知不觉中毒害了广大的青少年,是诱发青少年暴力犯罪的最大诱因。其一,传媒暴力对社会的各种不良现象进行夸张渲染和报道,使青少年对现实社会产生误解,认为社会是黑暗的,不值得信任的,只有用暴力手段,以暴制暴,才能更好地生存。其二,传媒暴力中对暴力的宣传,常常是正义的英雄用暴力去对付那些负面人物,那些血腥的场面带来的是正义的快感,而不是残忍的暴力,并且有些影片中用夸张的手段渲染人是耐打的,甚至是打不死的。这就使青少年对暴力的性质产生错觉,误认为解决问题的手段就是暴力,所以,当他们遇到问题时,常常通过暴力的方式去解决,暴力手段达到一定程度,便构成了犯罪。其三,传媒暴力对青少年最大的危险是他的示范作用。由于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成熟期,天生的模仿性和对事物的新鲜感,所以,对影视中的暴力行为很容易去模仿。现实生活中经常就可以看到有些孩子拿着刀枪棍棒之类的玩具在模仿影视动作打打杀杀。再加上青少年的认知能力和控制能力有限,分辨能力不够,在传媒暴力的影响下,认为暴力是实现正义的手段,自己的暴力行为也是正义的行为。于是便理直气壮地去打人、杀人,从而走上暴力犯罪的道路。4.1.5.3娱乐场所的负面效应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互联网技术的推广应用,网络已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丰富多彩的互联网世界,在给人类带来种种便利和享受的同时,也带来了阴暗丑恶的一面,网络犯罪尤其是青少年的网络犯罪已成为一个令人头痛、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在的城市中,各类网吧如雨后春笋般林立于大街小巷,一些网吧经营者为牟利欲熏心,不顾相关政策规定,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上网。更有道德素质低下的网吧经营者,为上网的青少年推荐、提供暴力、色情、赌博等网站。由于青少年思17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想天真,社会阅历浅,辨别是非能力低下,加之缺乏自我控制能力,极易受到不良文化的“熏陶”,使他们有的沉迷淫秽色情网站中,性情冲动,自制力又差,从而走上性犯罪道路;有的被暴力、凶杀电影所感染,崇拜所谓的“英雄’’,祟尚暴力,盲目模仿,常常因生活中微不足道的失意、小小挫折而大打出手,走上暴力犯罪道路。因此,网吧作为一个方便人们上网的场所,而且在网吧上网的大部分是青年,如果相关部门不严加监管,必将会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平台。据有关调查资料表明,在社会文化娱乐场所中,除网吧外,歌舞厅是在录像厅、游戏厅、台球馆等十大文化娱乐场所中,青少年去得最多的地方,约占各类场所人次的72.2%。歌舞厅成了人们休闲娱乐、社会交往的好地方。但是,近年来,由于管理不善,黄、赌、毒等不良文化的侵袭与渗透,使这块本来是高雅纯洁的净土,也被感染玷污了,成为滋生青少年犯罪的温床。4.2学校因素近年来,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再加上教育产业化的冲击,学校这片净土也在慢慢地被侵蚀。学校渐渐地偏离其教书育人的轨道,走上恶性竞争、为经济利益生存的局面,失去了其本质功能,给青少年犯罪带来了机会。4.2.1学校教育的偏差与青少年犯罪4.2.1.1应试教育的恶果受当今教育体制的影响,不重视素质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问题,占据着学校教育的上风。尽管近年来有专家学者强烈呼吁推行素质教育,改革教育体制和高考方式,但思想道德教育环节仍很薄弱。有的学校依然不重视对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习惯、法制观念等方面的教育;有的学校虽然对思想道德教育有所安排,但教育的内容匮乏,形式单调,方法简单,只是把他当作--fqN课去讲,没有把学生的思想观念和社会上存在的具体问题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疏导,结果使学生没有受到应有的思想教育,无法形成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侵袭的能力,使一些学生产生迷茫心理,长期流散于社会,经受不住外界不良因素的侵蚀,自觉不自觉地陷入歧途,坠人犯罪深渊。分数教育原本是一种教育方法问题,现已演化成一种社会公认的教育方向和目的问题,成了学校教育的本质和灵魂,涵盖了学校教育的一切。分数教育表现出:学生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为分数而学,老师为分数而教,学校为分数而争,家长为分数而拼这四个特征。在这种“分数教育“的机制下,我们的学校教育偏离了方向,走向了极端,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后果。分数教育使学校“育人”的根本职能严重错位,把本应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扭曲为只向少数尖子生的“应试教育”、“淘汰教育”和“歧视教育”。分数教育严重背离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放松甚至放弃了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精神文明教育、社会公德教育以及生理和心理教育,尤其使法制教育和素质教育在学校难以推行,使中小学生难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无法培养出法律意识较强、意志坚强的健康人格,使一部分道德品质较差、法制观念淡漠、抵抗力较弱的学生善恶不分,是非错位,物欲膨胀,心理扭曲,产生越轨行为,甚至走上犯罪道路。4.2.1.2回避“性教育“的祸害学校的性教育一般是指性生理健康教育。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性教育在学校仍然是一个禁忌,我国对青少年的性教育一直处于“家长羞于说,老师挑着讲,学生偷着看”的状态。∞青少年的青春期一般都是在学校度过的,该阶段青少年的身体正逐步发育成熟,这一时期,青少年的性意识开始萌芽,有了性好奇和性冲动,并开始渴求与异性交往,甚至产生性尝试的想法,以满足其精神上和生理上的需求。但是受中国传统文化、伦理道德的影响,我们长期以来,把性教育看作是“禁区”,讳莫如深,谈性色变,青少年的性教育工作基本上呈现零状态,就连生物课中有关人体生殖系统的章节也被列入自学的范围,更谈何性道德、性健康、性犯罪的教育。正好相反,性知识的缺乏,甚至刻意回避性教育,反而激起青少年强烈的好奇心。由于他们社会经验不足,尤其是缺乏正确的性知识、性道德及性犯罪的教育,不懂得性自由、性解放与性权利、性犯罪的界限,特别是色情文化的刺激,致使不少青少年在对待性问题时不能控制自己,在性关系上出现越轨行为,甚至走上性犯罪道路。4.2.1.3法制教育存在漏洞法律是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法律规定人们交往之间的行为方式、权利和义务,告诉我们合法、违法、犯罪的界限,违反了法律,我们就要受到制裁。青少年正处于社会化过程中的关键时期,急需懂得和掌握这些法律规定和要求。但是,由于我国正①王进鑫等:Ⅸ大学生性伦理危机及根源分析》,《当代青年研究》2006年第8期.19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还旷日持久,人们的法制意识、法制观念都很淡薄,而中小学教育中也存在法制教育的漏洞,学生没有专门的法律课程或者法律活动来学法。近年来,中小学法制教育开始受到重视,但真正落实、认真去做的学校却不多,同时缺乏具体的针对性和规范性,这样就导致一些青少年没有学法也就不知法、不懂法,不知道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在做了一件事情以后更不到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如果连法律都不知道,又谈何去遵守法律,所以有很多青少年糊里糊涂走上犯罪道路,直到走上了法庭才醒悟。4.2.2学校管理的漏洞与青少年犯罪近年来,校园犯罪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其中盗窃、吸毒贩毒、伤害、抢劫、性犯罪尤为突出。造成校园犯罪的原因很多,其中部分校园管理不严,管理失责,是学生校园犯罪的一方面的原因,而有些教师素质不高则是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①学校教育,说到底是教师的教育。学校教育的好坏,实际上是教师素质的体现。当今的教师队伍,由于长期受不良教育体制与内部管理机制异化的影响,部分教师个体素质不高、水平参差不齐、思想道德观念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教师本身品行不正、腐蚀学生,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②,尤其是有的教师在“应试教育”职能错位的严重影响下,对优差生区别对待,造成一些差生的逆反心理,与教师关系紧张,甚至索性辍学,混迹于流氓团伙,最终走上犯罪道路。4.3家庭因素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人生的第一任老师。人的社会化从家庭开始,每个人价值观的形成、生活目标的确立、行为习惯的养成、社会角色的培养,最初都是在家庭完成的。英国教育学家尼尔曾说过:“问题少年是问题父母的产物”。问题家庭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常见原因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4.3.1家庭环境不良与青少年犯罪4.3.1.1家庭结构存在缺陷一个结构完整的家庭,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长极为有利,家庭环境的良好、和谐能让青少年体会到亲情的温暖,增强他们对社会的信任。但是如果家庭结构破裂,①韩愈:((师说》.②变相体罚,体罚的变种,其不直接对学生的身体进行惩罚,而是采取其它形式,如:罚抄、罚值日、逐出教室,讽刺挖苦学生等,对学生的人格.心灵会带来很大的伤害.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父母离异,则容易造成青少年的心理失衡,对世人与社会产生怀疑与不信任,甚至形成变态人格,很有可能实施犯罪行为。缺陷家庭一般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因死亡、离婚、分居、在押等原因,造成父母一方或双方缺损,不能正常担负起照顾子女义务的家庭;二是父母有残疾,无法承担子女的教育监护任务的家庭;三是父母双方关系不和,经常争吵打骂,不正常履行教育管理子女义务的家庭。这三种情况构成的家庭的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家庭环境不正常;父母没有能力或者行为不端正,缺乏规范的“言传身教“功能。缺陷家庭的青少年由于缺乏家庭的温暖和关爱,大都心情忧郁、精神空虚,很可能沉溺于黄色书刊、淫秽影像以及网络聊天中,甚至还会吸毒、酗酒、性放纵,再加上缺陷型家庭子女失去经济保障,很容易成为盗抢犯罪团伙猎取的对象,受到诱惑与利用,从而走上犯罪道路。4.3.1.2家庭经济困难对于青少年来说,家庭有提供物质条件和监护管教两个基本功能。贫困家庭便无法保障子女的物质生活条件,而在农村有的贫困家庭的父母不得不外出打工,靠此来养家糊口,这样就造成了部分儿童常年得不到父母的关爱,留守在家,被称为留守儿童。家庭贫困本身未必直接导致青少年犯罪,但青少年因家庭贫困而承担着本不应属于他们的生活上、心理上的负担,成为走向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家庭贫困不仅使一些孩子衣食不足、生活需要难以保障,更成为他们上学读书的~大障碍。由于生活困难,许多贫困家庭子女被迫中途退学,过早地走向社会,由于思想不成熟,辨别是非能力较低,又缺少父母的监护,容易受教唆犯罪或模仿犯罪,这在少年犯和少年教养中占的比例比较大。4.3.1.3不良家风的消极影响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然而在有的家庭中,父母本身素质低下,行为不良,作风不正,而又疏于对子女的管教,使子女受到感染,家庭教育出现“近墨者黑”的效应。或者有的家庭只顾眼前利益,--4;,向“钱“看,从小便给予女灌输读书无用论、金钱至上等拜金主义,甚至很小便让子女退学经商。调查显示很多犯罪青少年的父母自身都有犯罪行为,父母的犯罪史或者作风不正,将对子女的言行产生极其消极的影响。当今的青少年,早恋,偷食禁果,未婚同居,未婚先孕,而且青少年性犯罪也明显增多,很多时候是由于父母或家庭的不良作风影响。或者有的青少年从小就滋生利2l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己主义思想,只求金钱,不求进步,进入社会后,因没有赚钱的能力和途径,甚至为追求一夜暴富而走上盗窃、抢劫非骗等财产型犯罪道路,也是家庭因素造成的。4.3.2家庭教育方法不当与青少年犯罪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子女走向成功的起点,但家庭教育如果不当则子女可能反受其害。家庭教育不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放任型、溺爱型、粗暴或者软暴力型。在放任型家庭中,主要是由于父母天天为工作而奔波,没有时间照顾孩子,放任其发展;或者是由于父母教育理念不正确,错误的认为子女小时候犯错时正常的,长大自然会改正,殊不知量变引起质变,最终酿成大错;还有的是由于父母对子女经常犯错感到失望,认为孺子不可教,朽木不可雕,从而丧失信心,放弃管理教育,放任自流。在这几种环境下成长的孩子,常会表现出孤僻、冷漠、畏惧等性格,因为感受不到父母带给他们的温暖,当看到别的孩子和父母亲密无间时,他们会感到异常的失落、难过,甚至心理失衡,有些素质低下的犯罪分子,利用这部分子女的性格弱点,对他们只要稍加关爱,他们就会完全信任,不惜一切为其效劳,再加上不良因素的引诱,就容易滑向犯罪的深渊。在溺爱型家庭中,家长对孩子过分娇惯、放纵,一般表现在经济和行为两个方面。在经济方面,溺爱型家庭对子女的日常生活消费过于大方,只要孩子要,就想办法给,易使孩子任性骄纵,我行我素,在行为方面则对子女日常表现的蛮横、霸道、粗暴等行为不管不问,任其发展,甚至包庇纵容,让孩子从小便养成了在生活上贪图享受,在为人处事、生活学习上,蛮横霸道。在父母溺爱教育的环境下成长的孩子,一般在性格都比较脆弱,因为所有挫折都是父母帮他们挡住,生活中也不活受到委屈,所以无法接受任何挫折;有的养成任性、自私、蛮横,唯我独尊的个人主义;有的为所欲为、好逸恶劳,遇到一点挫折、碰到问题时,就不知所措、茫然无助,不懂得理解和宽容,当挫折或者问题发展到一定程度,他们就有可能采取极端的处理方法。大量真实的案例表明,这类溺爱型家庭极易导致子女引发暴力性犯罪。这里的粗暴型家庭,是指父母教育子女的方式不对,不是用心平气和的说理方式去启发诱导,而是采取简单粗暴的武力和高压手段来制服。这种强制式的教育方法,不但制服不了孩子的内心,而且使子女心灵受挫,性格扭曲,甚至离家出走;还容易造成子女的叛逆心理和行为模仿;尤其是可能造成子女与家庭关系的疏远和感情隔阂,使有的孩子丧失自尊,心里埋下阴影,在步入社会后产生严重的报复行为;或者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使有的子女感到家庭冷酷无情,到社会上去寻找“关怀”和“同情”,很容易被坏人引诱、教唆,走上群体性的违法犯罪道路。粗暴式教育带来的危害,已为很多家长所认知,不过,对于软暴力①的危害,很多家长还认识不足。所谓不流血的伤口比流血的更痛、更难以痊愈。温柔的软暴力虽然不会对孩子的肉体带来伤害,但伤害的确是一颗稚嫩的心灵,它的伤害力甚至超过肉体上的惩罚,而由此给孩子造成的一iS,理影响比体罚更加可怕。研究证明,这种精神上的软暴力会使儿童日后产生焦虑症、抑郁症和反社会行为倾向的可能性大大增加。④4.4个人因素犯罪学认为,个人犯罪的自身原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理原因,二是心理原因。而青少年正处于生理与心理的发育期和可变期,其犯罪原因也是多变的、非同寻常的,甚至有时是无法理解的。4.4.1外界对青少年的刺激4.4.1.1不良行为和不良交往不良行为,是指青少年中常见的、不符合社会规范的(包括法律、道德、纪律、风俗等),可能引发犯罪的一种潜在行为。犯罪学认为,它是违法犯罪的基础和前提,潜在着各种犯罪的危险,由于它是潜在的,所以,常不被人们所重视。我国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了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等八类青少年不良行为。@这些不良行为如不及时纠正,还可发展成“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有的就可直接导致犯罪,如偷窃、赌博、强索财物;有的则可诱发犯罪,如吸毒、打架斗殴等;有的则可成为其他犯罪的重要因素和条件,如浏览色情网站、沉迷暴力游戏等。不良行为的养成有很多原因,不良交往是一个重要因素。许多青少年一开始都是听话乖巧,没有什么不良行为,他们的许多思想意识、行为方式都是从他们所处的不良环境、所交的不良朋友处学来的,尤其是从他们的同龄人那里学来的。交往不当,不仅对青少年犯罪起着很大的催化作用,而且还能强化他们的犯罪心理,使他们形成团伙,产生凝聚力,增强安全感,减轻罪责感,萌生“法不责众’’的侥幸,LS,理,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强化剂’’。不良交往同时又是青少年犯罪的“腐化剂“。许多青少年曾①软暴力,也称冷暴力,是一种精神暴力,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例如长期漠视.言语伤害等.②徐迅雷:《危险的教育。软暴力”》,《(师道》,2002年第1I期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23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经是家里的好孩子,学校的好学生,但出于不良交往,禁不住朋友的影响、怂恿、引诱而走上犯罪道路。①更可怕的是,不良交往可能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交叉感染剂”。一些犯罪活动和犯罪团伙通过相互交流提高技能、扩大组织,使青少年犯罪变得更加复杂化、恶劣化,增加了教育、预防和改造的难度。4.4.1.2寻求刺激,迷恋异性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思想也逐渐放开,由传统的伦理道德走向开放的自由恋爱时代,不再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约束,恋爱是浪漫而美好的事情,而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两性关系这一严肃的人生课题,是人生观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进入青春期以后,随着性器官的成熟,性本能苏醒,性意识也在朦胧状态中渐渐萌发,思恋爱慕异性的倾向逐渐外露,这是青少年的正常生理规象。但是,如果青少年的这种现象得不到良好的引导和教育,使他们正确认识和对待两性问题,再加上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和西方“性解放”的影响,尤其是受淫秽视频、色情书刊的诱惑,就容易迷恋异性,追求感官刺激,从而发生性犯罪行为,这是青少年性犯罪的主要原因。4.4.2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4.4.2.1心理存在缺陷,考虑问题不周青少年正处生长发育的高峰期,身心发展的不平衡等生理发育特点是导致其犯罪的原因之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致使其精力过剩,但控制能力差,心理发育不稳定、不成熟。特别是有些青少年受各种因素影响,心理发育有缺陷,有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加之青少年知识缺乏,社会经验不足,道德观念混乱,对外界事物的分辨能力、抵抗能力较差,面对错综复杂的世界,所作出表现也因人而异。有的心理失常,好奇与冷漠并存,亢奋与萎靡同行,常常做出一些人们意想不到的轻率举止。有的心灵脆弱,意志薄弱,无法适应环境,缺乏基本的自制力与抵抗力,遇事易冲动,在外界的诱惑与刺激,会做出一些违反常规的事情。有的心理叛逆,勇于冒险,善于尝试,喜好模仿,做什么事都要和别人对着干,父母、老师不让做的事,他偏要做,别人不敢干的事,他非要干,影视中刺激冒险的动作,他都要学一学,遇事容易冲动,从不考虑后果,铤而走险。还有的心理封闭,不愿和人交往,性格孤僻,遇到问题时,不善于和别人沟通交流,而是闭门思虑、伤心、沮丧,在想不开时,极易走上极端道路。对于心理素质不好的青少年,尤其是在拌折和失败突然降临时,思想毫无准备,①张玉敏:《观其外知其内观其友知其人一一谈中学生不良交往的危害、成因与对策》,((甘肃教育》2008年第13期.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心理承受不住压力,很容易感情用事,丧失理智,走向激情犯罪的深渊。4.4.2.2道德低下,私欲膨胀法律是道德的低限,违法犯罪本身就是道德低下的表现。没有欲望也就没有犯罪,所以说,道德低下、私欲膨胀是构成一切违法犯罪的素质根源,是实行犯罪的最直接的原因。所谓道德低下,是指道德结构存在缺陷,道德行为和道德认知相脱节,公然违背社会公德规范,道德沦丧,实施报复他人、报复社会的犯罪行为。道德低下、私欲膨胀,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是许多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直接动因,尤其是财产型犯罪的能动根源。出于青少年身心发展不成熟,分辨能力不强,对人生观、价值观的把握不稳定,尤其受社会上“金钱至上”、“拜金主义“的影响,扭曲人生价值标准,把物质和金钱放在绝对的位置上,产生不切合实际的欲望和追求。他们自身能力满足不了需求,为了金钱和享受,有的盗窃,有的诈骗,有的抢劫..不惜以身试法,走上犯罪道路。5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对策青少年犯罪问题既是法律问题,又是社会问题,还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不仅要依靠法律,还要依靠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的有力配合,从加强教育、优化环境、注重监管等方面,再加上社会的综合治理,持之以恒,这样预防青少年犯罪工程才能略见成效。5.1加强教育5.1.1家庭教育民主化在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预防对策中,家庭教育是效果最好的一种形式。父母对子女进行教育要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一般来说,要注意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教育的方式策略要得当,首先要尊重青少年的权利和个人隐私,给他们留有足够的私人空间,其次要严格要求、耐心教育,而且不能百般溺爱、简单粗鲁。第二,教育内容要全面,既要注重智力培养、能力训练,又要注意思想道德教育、生理健康教育,同时不能轻视法制教育。第三,教育时机要恰当。在对子女进行教育时,一定要从子女的实际年龄出发,结合他们的身心发展状况,以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题材为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内容,采用适当的方法,在恰当的时间里进行启发和诱导,就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5.1.2学校教育素质化5.1.2.1推行素质教育,避免应试教育“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①要彻底改变教育产业化带来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应试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办学理念,真正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教师的本职就是“教书育人’’。“育人“是第一位的。学校应注重对学生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教育,培养学生有一个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品行,做一个有素质、有道德的人;然后才是“教书”,传授各种科学文化知识,增强将来为社会服务的本领。那种只“教书“不“育人”的做法,是极其错误的。我们尤其应注意抓好品行不高、成绩较差学生的教育,他们的心理状况是很容易走向极端的。对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②而且,没有永远的好,也没有永远的差,很多好学生曾经也是差生,在经过老师和同学的帮助教育下,慢慢进步,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所以学校教育不能为升学率而教,只关注优秀的学生,而对差生放任自流,最终走向犯罪,一定要全面育人。5.1.2.2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所谓为人师表,要想使学生学好,教师必须先做好,这就是:“教育人者,必先受教育”,所以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将使青少年学生受益匪浅。我国已经开始教师资格考试制度,这对引进优秀人才大有裨益,同时应大胆改革教师任用制度,使教师的任用更加灵活,增加聘任制教师的队伍,勇于聘用那些素质较高的人才为教师。对那些素质低下、不能育人反而害人的老师,要及时将其清理出教师队伍;对于那些作风不正或者歧视学生,动辄体罚学生的教师,要予以严厉处罚。具体来说,首先,应当严格执行《预防末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于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者品德不良,影响恶劣,不适宜在学校工作的教职员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予以解聘或者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但如此,为加强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领导对教师的选任和管理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②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采研究工作,有必要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规定相配套的行政法规,追究有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或者有关学校领导“用人失察”、“疏于监督’’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①5.1.2.3增强思想教育,推进法制教育第一,积极贯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④但是这条规定太过笼统,没有详细指出如何去做,还有待细化。所以学校要具体开展以下工作:首先,学校要开设专门的法制教育课,拒绝传统的法制教育方式,不能把思想政治课和法制教育课混为一谈。同时,针对法制教育课编写独立教材,并将预防青少年犯罪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再次,针对中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开设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课,如举办模拟法庭,将法庭搬到课堂,运用生动形象的多媒体教学手段,让学生了解真实而典型的案例等。第二,法制教育教师专业化。老师先懂法,才能教法。针对目前中小学教师很少有法学专业方面的人才这种情况,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应该专门聘任高校毕业的法学专业人才。不具备这种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有法律基础的老师,进行专门的法制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担任法制教育课专职教师。第三,积极邀请有教育经验、关心青少年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来做法制教育讲座,如果合适则聘请其为学校的法制辅导员或兼职法制副校长,以扩充中小学校的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共青团、各级教育部门、青年志愿者协会。大中专法学院校,也应当结合实际,积极走进中小学校园,举办展览会、报告会、讲座等普法宣传活动,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5.1.3网络教育全面化以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为载体的网络是一个虚拟社会,这个社会是现实社会的一个真实缩影。网络作为青少年教育的一个全新阵地和舆论平台,网络教育一定要全面展开。要充分利用远程课堂,多媒体影音视频技术等生动丰富的虚拟载体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教育。但是,网络社会尚未形成像现实社会一样的传统道德、法律约束。所以,在进行网络教育的同时,政府和媒体有必要对公众进行有关法规、法律和网络道德的①袁纪:联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主阵地一一学校教育》,《宁夏教育》2003年增刊第1期.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七条.27”-3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宣传教育,特别是学校和家长要对青少年进行有关教育,让网络道德与网络技术同步发展。通过宣传教育,使人们懂得,在网络社会中同样要遵守法律和法规、遵守传统道德,要使广大青少年认识网络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打击的。保证网络教育全面化的同时,网络风气也越来越好。5.2优化环境5.2.1营造温馨的家庭环境德国教育家弗洛贝尔曾指出:国民的命运,与其说掌握在掌权者手中,不如说掌握在母亲手中。①说明家长的素质对子女的前途是多么重要。邓佐君主编的《家庭教育学》把家长素质主要内容概括为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等,并指出其中尤以道德品质、文化素养以及接人待物的态度对子女影响最大。因此,家长应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努力提高自己。“身教胜于言说”,为人父母者要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克服各种不良行为习惯,在日常生活中以身作则、言行一致,以自身人格魅力感染子女,为子女树立良好的榜样作用。5.2.2建设良好的学校环境由教育部门牵头,综治、文明办、公安等部门参与,多方协同,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创造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的良好治安环境。开展对师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卫生防护能力。完善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加强日常安全检查,规范校内公共设施管理,严格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形成良好的校园秩序和安全保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的安排部署的“中小学校校园净化工程“。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校园文明和文化建设,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校园文化环境。如以教育部门为核心,公安、文化、工商等相关部门,在中小学校校园开展“远离不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远离不健康、不文明的书刊杂志,文明上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杜绝不良行为,并为其推荐有益身心健康成长的书籍、歌曲和音响制品。同时加强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取缔中小学校周围200米以内的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铲除校园周边的“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维护学校治安稳定。@①向蓓莉:《爱的教育一一谈谈家庭情感教育》,《擘前教育》1998年第3期。⑦中青联发[2007】27号:《关于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行动”的意见》,2007年7月5日.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5.2.3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200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该意见要求要大力净化社会环境,并提出以下具体措施:文化、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网吧。公安、海关、文化、信息产业等部门要建立公众举报机制,加强对文化市场、进出境环节、信息产品、计算机网络和网站的监督,有效开展打击淫秽色情网络专项行动,坚决把境外有害文化堵截在国门之外,坚决查处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邪教内容和伪科学的出版物、玩具、饰品以及游戏软件、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信息产品。广电等部门要深入实施“净化工程”、“防护工程“和“监察工程”,消除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内容和画面,净化荧屏声屏,加强对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的管理和整治,防止境外不良文化对青少年的影响。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坚决消除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教育行政等部门要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集中整治,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作为“信息高速公路”的互联网是一个信息极其丰富的平台。在这信息丰富的平台存在良莠不齐的各种信息,而心理发育尚不成熟的青少年缺少分辨能力和抵抗能力,很容易受那些不良信息的腐蚀,走上犯罪的深渊。为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网吧;切实加强对输出信息的管理和监控,控制信息源头,严密监控互联网入口,对进入的信息严格“过滤”。净化青少年的上网环境,使青少年能从网络中吸取真正的营养。国5.3注重监管5.3.1严格进行家庭监管青少年时期既是他们身心发育的高峰期,又是他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为了保障青少年健康地成长,家庭必须对子女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首先,时刻关注子女的思想或心理动态,一旦发现思想上有困惑,心理上有偏差,行为上有异常,应当立即查明原因,帮助他们走出困境。在经济上严格限制他们不正当①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意见》,2000年11月29日⑦丁宁强:《信息技术带给我们的得与失》,《西北职教》2007年第7期.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的物质需求,在生活上时刻关心他们的精神状态,力争及早发现犯罪苗头,并将其扼杀在摇篮中。其次,注意社会治安环境,诸如社区、街道、学校等的治安状况,为他们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学习和生活环境,防止被一些不良风气影响,尽力保护青少年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再次,严防子女的不良交往倾向,青少年精力充沛、喜欢而且容易认识新朋友;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青少年结交到社会上一些不良分子,同龄人之间的竞争模仿性和交叉感染性很容易使他们染上不良行为。因而,父母应该时刻了解子女所交朋友的思想道德情况,只要发现其中有品德不良、行为不轨者应该立即责令子女与其断绝来往,警惕那些可能引起犯罪的外来观念渗入到青少年的思想中,尽量把犯罪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回5.3.2全面进行学校监管首先,加强家长与学校的双向沟通。《预防末成年人犯罪法》第十条规定;“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预防犯罪教育时,应当将教育计划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结合学校的计划,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教育。”该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所以,学校应明确规定老师或者班主任定期家访或者召开家长会制度,并将其作为评定优秀教师或年终考核的指标,以此来促进学校与家长的沟通交流。家长也应该定期和老师做沟通,了解其子女的思想、学习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尽早解决。其次,学校周围治安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为此,学校应加强与学校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和居委会、村委会的沟通与交流,积极维护学校周围的治安状况,确保青少年在学校内的安全,避免受到不良行为的影响,并防止青少年犯罪的发生。最后,笔者建议建立以学校为中心,家庭、社区相互配合的三位一体预防青少年犯罪网络。由学校或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关心下一代协会“、“家长委员会”等,加强三方的沟通交流,对青少年的学习生活形成全过程的网络监管体制,避免受到外界环境的毒害,这样也是学校、家庭、社区的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更加制度化、科学化。5.3.3重点做好高危人群的教育和监管高危人群是指由于各种因素辍学、失业而闲散、流浪于社会,对社会具有较高的①刘媛:Ⅸ青少年犯罪的早期预防》,http://ww.studa.net/xingfa/061102/11171760.html,2006年11月2E1.30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危害性的群体,他们是犯罪的庞大后备军。对于高危人群,特别是青少年,各级公安部门,应配合预防青少年犯罪项目办,做好安顿工作。通过摸底排查,建立高危人群档案,保持追踪,及时了解其心理或日常活动,一旦行为异常,应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可能发生的犯罪扼杀在萌芽状态。当然,对于高危人群也要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查找原因,对症下药。对于失学、辍学的青少年,教育部门应及时帮助其返回学校,接收良好的教育;对于无业、失业的青少年,共青团、劳动保障部门、工商部门应积极组织各种技能培训,为其提供政策支持,帮助其再就业或创业;对于家庭生活困难或父母无法承担监护责任的青少年,民政部门应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居委会、村委会应及时承担其监护责任;对于有违法犯罪倾向的青少年,公检法机关应及时对其进行帮教,以矫治其不良行为,避免走上犯罪道路。5.3.4布置专业的网络监管75事件发生后,新疆地区的网络和短信都被采取了有效措施,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在暴力事件的初始,如果有专业的网络监管,及时发现犯罪苗头,便可及时预防。无论是网络犯罪还是借助网络进行的传统犯罪,都具有时空分离的特点,犯罪的隐蔽性比较高,而且犯罪之后很难查找到蛛丝马迹,这些因素决定了计算机网络犯罪侦查具有相当的难度。据统计90%以上的计算机犯罪不能被人们发现,形成相当高的“犯罪系数”,侦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就更少。①这其中的原因,除了与虚拟网络的特殊性有关以外,也与网上犯罪侦察力量不强,执法者专业水平不高有关。所以作为执法部门,应该专门培训一批网络技术和侦查技术过硬的网络执法者,对网络进行监控,提高网络侦查的效率和执法者的专业水准,一旦发现某些不良网站有异常倾向,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针对青少年感兴趣的一些网站应加大监察力度,防治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教唆青少年犯罪。5.4完善法律法律保护是在家庭、学校、社会预防尚不能制止青少年犯罪的青少年,对其犯罪行为给予的应有的和必要惩罚。青少年中有青年和少年,鉴于青年完全可以和成年人一样适用我国的各种现行法律法规,所以此处仅针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进行研究。未成年人作为特殊群体,对其进行法律保护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①中国互联网研究中心发布的我国第一个网络成瘾调查报告.31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5.4.1完善少年立法法律保护首先要有法可依,所以首先要完善有关少年犯罪的立法,具体可以先制定单行法,如《少年法庭法》、《少年刑法》等。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实体问题、程序问题以及犯罪少年的矫治问题进行统一规定。单行法中应该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处罚原则,将这些具体问题具体化、条文化、先进化,增强法律的针对性,改变传统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粗糙、无法适用的状态。5.4.2设立少年法庭少年法庭是少年司法制度的核心。少年法庭主要有三项职能:一是受理少年犯罪案件;二是解决少年违法案件:三是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少年司法制度,应当确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在立法中不仅要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独立设置,还应明确规定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以使少年法庭制度法律化、规范化、制度化,从根本上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5.4.3完善少年犯罪的行政防治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承受能力远不如成年人,所以对其违法犯罪的惩罚措施应该偏向行政处罚,而不是刑罚。除了刑罚外,现行法律适用未成年人的惩罚措施主要有:一是行政处罚措施,如警告、罚款等;二是特殊行政措施,即工读教育;三是刑法中的非刑罚处理办法,如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为了加强对少年犯罪的防治,让其受到一定的处罚,而又保护其身心权益,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少年犯罪的行政防治体系,建立一套非刑罚处置体系,减少对其惩罚的行政色彩,使之更少年化。同时,要在政府部门设置专门的预防、保护、治理青少年犯罪的机构,负责这项工作,并对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参与工作职责化、规范化,使青少年犯罪的预防、保护、治理工作真正责任化、法制化。5.5综合治理综合治理,就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工矿企业、家庭、学校、街道、部队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同心协力,互相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采取思想的、组织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行政的、道德的、法律的等各种手段,从各个方面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教育、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障青少32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年合法权益,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达到维护社会治安、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障社会主义顺利进行的目的。综合治理是党和国家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战略方针,也是预防和治理青少年犯罪的正确而有效的途径。根据我国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及治理社会治安的经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综合治理对策具体来说有四个:打击、防控、教育、帮教,这四个措施全面具体地涵盖了综合治理的工作内容。5.5.1严厉打击犯罪严厉打击犯罪是贯彻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当今社会的犯罪活动非常猖獗,对青少年的身心影响也非常大。所谓严厉打击犯罪活动,就是对那些高度危险的犯罪分子必须依法从重从快处罚,杀一儆百,让青少年认识到犯罪的可怕后果,触犯了刑法就要受到刑罚。司法部门要把集中打击、专项整治和经常性打击紧密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对各种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对于青少年犯罪的也要严格依照刑法和预防未成人犯罪的相关法律和程序进行处罚。绝不姑息纵容犯罪分子,保障社会治安的稳定。5.5.2建立和完善青少年犯罪的防控网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手段。“防范”作为综合治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主要是指动员社会、家庭、学校各方面的力量,群防群治,时刻防范青少年犯罪的发生。其中包括提高家庭、学校的预防意识,增强青少年的自我防治能力;通过治安联防,实行社区防范;搞好安全保卫,健全社会防范机制,建立全社会为一体的防控青少年犯罪网络,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发生。5.5.3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利用各种宣传教育手段,加强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通过教育来引导青少年,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良好的个人情操,提高法律意识,养成懂法、守法的生活习惯。同时要锻炼青少年对各种不利于健康成长,甚至危害侵蚀健康成长的现象和行为的分辨力和抵抗力,杜绝不良行为的养成,抵抗不法分子对青少年教唆等等。要通过加强对青少年的正面的教育,使他们明白是非,遵纪守法,避免走向犯罪道路5.5.4切实做好帮教工作毫不动摇的贯彻落实教育、挽救、改造的方针,切实做好违法犯罪青少年的转化工作,把他们由危害社会的消极因素变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因素。对违法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犯罪的青少年进行帮教,最主要的工作便是转变他们的错误思想和违法犯罪意识,这是我们做好的帮教工作的中心任务。要让青少年认识到违法犯罪是可耻的,了解其后果的悲惨和给别人带来的痛苦,不仅要严肃批判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还要有极大的耐心,做好感化教育工作。同时,在感化教育的过程中,要尊重青少年犯罪分子的人格权利,实行人道主义,通过批判、教育、感化,最终达到改造的目的。综上所述,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不是一个短期工程,而是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各个方面相互协作、互相配合,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才有可能取得效果。所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是长期而艰巨的,只要全社会一直行动起来,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进言献策,青少年犯罪问题才有可能得到有效的遏制。这样,青少年才能在阳光下茁壮成长,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设的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参考文献[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一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2007年。E23康树华:《当代中国犯罪主体》,群众出版社,2005年,第2页。I-31肖扬:《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07年。r4]莫洪宪:《中国青少年犯罪问题及对策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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预防。首先,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工作;其次,加强对网络的管理;再次,建立健全的网络法律体系;最后,建立和完善相关执法机构。

三、青少年重新犯罪的预防对策——恐怖效应地运用。这一类青少年已经有过犯罪的经历以及受刑法惩罚的经历。对犯罪行为与行为责任和后果之间的利害关系,一般都具有较为明确的认识。适度恐惧是制约一个人行为的内在力量,对预防青少年重新犯罪具有积极的作用。适度恐惧可以修正青少年参与社会生活时的偏激或导致不作为,使青少年的犯罪动机和意念不至于转换成犯罪行为,对以前犯罪所受到的惩罚的恐惧,能对其再次犯罪的动机产生抑制作用,以至于不会再次转化为犯罪行为。从长远的利益来看,预防青少年犯罪是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是社会的一项重要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希望本文对此能够作出些许贡献。4.期刊论文唐自政.TANGZi-zheng论当前我国农村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皖西学院学报2008,24(1)当前我国农村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本文对当前农村青少年犯罪现象进行了全面解读,概括出我国当前农村青少年犯罪的特征.并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探究引发农村青少年犯罪原因,以此为基点提出“四位一体的”预防对策.这是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课题.5.期刊论文张广臣浅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中国校外教育(理论)2008,“”(z1)

一、青少年犯罪原因1.青少年犯罪的客观原因(1)社会文化环境污染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网络信息时代的产生.让少数经营者公然出售夹杂大量不健康的宣扬暴力和色情的书籍、音像物品,一直影响着处在青春期过程中的青少年;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的形成时期,面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唯利是图,损人利已的盛行缺乏抵御能力,容易导致青少年价值取向发生重大偏差,从而实施暴力犯罪.6.期刊论文刘春香试论青少年犯罪的特征、原因和预防对策-法制与社会2008,“”(30)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十分突出,已引起了全社会的极大关注和重视,我们必须深刻认识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探求其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少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很多,综合起来,有家庭、学校、社会及自身等因素.预防青少年犯罪需要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力量互相配合,共同营造一个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优良环境,遏制青少年犯罪的发生.7.期刊论文王素明当前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及预防-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2009,“”(3)青少年犯罪问题及成因是各国普遍关注的焦点.如何有效地预防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特点呈现出年龄越来越小、手段越来越残忍、动机越来越简单等特点.青少年犯罪与社会环境、不良文化传播、家庭环境、学校环境等因素有很大关系,因此,预防青少年犯罪应从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入手,共同关注青少年成长.8.期刊论文谭覃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法制与社会2008,“”(9)青少年犯罪已被国际社会列为世界第三大公害之一,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同时也对青少年的成长造成阴影.本文从青少年犯罪的概念以及青少年犯罪现象和特征出发,探寻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家庭因素、学校因素和社会因素,最后探讨对我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9.会议论文王政勋.王强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2004本文探讨青少年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也是长期困扰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部门的重要问题。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源于青少年自身、家庭、社会等诸多方面。其中,来自家庭的不良感染和消极影响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本文拟以家庭的视角,探究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并从家庭方面,提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一点粗浅建议。10.学位论文陈琛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措施研究——以山东省为例2007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的社会问题,与环境污染、贩毒吸毒并称为世界三大公害,不仅危害本人、家庭和周围的社会环境,更主要是对整个社会未来的影响。怎样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了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寻觅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本文以山东省青少年犯罪问题为例,对青少年犯罪成因及其预防问题作尝试性探讨,从中找出青少年犯罪的问题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希望更多的人们关注青少年,积极投身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工作中去。本文首先从法理上对青少年犯罪进行了界定,之后,作者对本文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本文所运用的主要理论和方法、论文的基本思路和框架结构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对国内外理论研究状况进行了梳理和综述。第三部分,作者通过调研,对山东省青少年犯罪的特点、类型进行分析。山东省青少年犯罪的特点:1,犯罪主体低龄化、素质低下。2,犯罪诱因简单,突发性、盲目性突出。3,青少年罪犯的作案手段呈现凶残化特点。4,犯罪手段智能化、成人化。5,同龄群体的交叉感染成为行为特征。青少年犯罪不仅局限于单一的或几种类型,而表现为犯罪类型的多样性、复杂性和重叠性。从青少年犯罪社会影响、发生频率来看,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应属故意伤害、偷窃、淫乱、吸毒等几大犯罪类型。第四部分,作者探讨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青少年个体结构的原因包括青少年个体生理结构的变化和青少年个体心理结构的变化,青少年的认知结构、情感结构和意志结构在这一时期都有着明显的变化。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基础,家庭稳定性被弱化、父母权威性被弱化、家庭亲子教育被弱化、父母自身道德修养被弱化是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学校是未成年人社会化的重要场所,良好的学校教育可以对家庭教育的不良影响起到弥补和矫正的作用,但是我们的学校教育还有不尽人意的缺陷,忽视思想品德教育、为追求升学率而加剧学生的两极分化、法制教育效果不佳、青春期性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滞后都是不利于未成年人社会化的因素。另外,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社会上的腐化现象、不良风气给青少年造成极大的腐蚀和影响。在详细分析了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原因后,笔者对这些“病症”提出一些“施治”的措施。笔者认为应从家庭、校方和社区三方面入手,齐抓共管,促使家庭,学校,社会形成遏制青少年犯罪的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行为。本文研究主要采用了文献方法、调查分析、定量分析方法。本文链接:http://d.g.wanfangdata.com.cn/Thesis_Y1643582.aspx授权使用:广东商学院图书馆(gdsxy),授权号:ebd7ec07-1481-4b64-95a8-9e00017821d3下载时间:201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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