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_十一五_规划课题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请认真阅读全国哲学规划办公室公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按照《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附件2)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确定选题及研究内容。
2、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均有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申报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平均为20万元、一般课题平均为10万元,青年基金课题平均为8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平均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平均为2万元。申报招标课题和一般课题互不交叉,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和教育部级课题互不贯通,申报者只能从中选一。
3、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岁(1971年3月31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国家重大(重点)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报者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申报者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报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和亲笔签名方为有效,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得到政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研究者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题均以结题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课题申报者根据《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招标课题申报者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2010年版,附件4),届时需听候通知到京参加现场答辩;其他课题申报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2010年版,附件5,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申报者根据所报课题的性质依照《课题申请·评审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按照“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6、《课题指南》中列示的招标课题名称即为研究题目,申报者不得自行命题、随意扩大和缩小研究范围。一般课题申报者可参照《课题指南》所提出的研究领域,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反映 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性、创新性课题,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申报者要在《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申报课题属于《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或自选课题。在涉及西部教育问题研究时,优先考虑西部地区的课题申报者。
7、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应用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招标课题最终成果要求出版30万字左右的专著,在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和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上发表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并在学术界和实践领域产生重要的影响。其他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必须包括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论文或著作。
8、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和通报批评,并追究申报者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二、申报工作流程及材料报送
1、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项目申报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附件6)逐项进行自查工作,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科研秘书于3月12日16:00前将评审书及活页初稿电子档、汇总表发送至kyc2@sina.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国家社科教育单列课题申报”,以便及时回复。
2、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修改建议,通过项目组进一步讨论后定稿。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于3月22日16:00前将签字后的评审书、活页纸质版(重点投标课题评审书一式4份,不需填写活页;其他类的评审书一式4份,活页一式9份)、自查表及对应的电子档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骆帆67842040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纲要》
3、《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指南》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
5、《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申请·评审书》
6、《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项目申报自查表》
7、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0年度申报课题汇总表
科 研 处
201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