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大学住房货币化补贴申报审批发放办法的通知2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南昌市住房补贴办法”。
关于做好南昌大学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
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院系、各处室:
根据《江西省财政、江西省直机关房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在昌省直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申报审批发放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对象:
1、校本部在岗在编教职工
2、校本部离退休职工
3、校本部1998年7月1日以后(含7月1日)去世的职工
二、补贴原则:本着个人自愿原则,按照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财政稽发的程序办理,补贴标准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直机关房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昌省直机关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2009年5月11 日校住房分配货币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联络员进行培训,学习政策。
(二)、2009年5月12日起各单位讲解政策,组织个人申报,个人申报需提供的材料(见附件1)
(三)、2009年5月12日-2009年6月 30 日,各单位联络员组织实施本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相关准备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程序如下:
1、2009年5月12 日各单位联络员到校住房分配货币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档案袋每人二份,各单位自行打印申请表一式二份,随同档案袋一起发放
给提出申请的本单位职工填写。
2、其中无房职工填写《无房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面积未达标职工填写《面积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3)。申请人应按照《实施意见》、《省直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报表填报说明》(见附件4)和《省直机关住房货币化补贴相关政策解答》的规定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职工对申请表中的相关内容不能准确填写时,应向单位联络员咨询。
3、各单位联络员负责审核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审核完毕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印章,身份证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一式二份装入个人申报档案袋。
4、为方便教职工,各单位联络员收齐本单位面积未达标准的教职工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一式二份之后,与后勤管理处房产管理科联系安排时间进行验证(各单位自行打印一份总名单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房产管理科验证完毕后在各单位申报人员总名单中签字盖单位公章,同时在房产证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印章,原件归还个人,盖章后的复印件当天带回装入个人申报档案袋。
5、校本部编制、在附属医院工作的教职工(含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工作单位房管部门负责,报东湖校区后勤办房产科办理。
6、各单位将申请职工按工资号(从小到大)进行编号,在档案袋上填写序号、单位、姓名、工资号、联系电话,将本单位的职工按无房户、已购买房改房进行汇总,统一制成汇总表(汇总表见附件5、6,人事代理在备注栏注明),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校住房分配货币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各单位组织教职工个人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17日17:00时。5月18日起校住房分配货币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安排各单位分批、分期
到校档案馆由进行查档,责任单位由校纪检、组织部、人事处、档案馆、后勤管理处等单位组成(各部门审核内容见附件7),将分单位对个人申报内容进行集中审核(地点:青山湖校区北区档案馆,各单位查档审核时间安排见附件
8),要求各责任单位工作人员对本部门负责审核的内容必须保证准确无误,审核完毕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盖上“与原件相符”印章。
(五)、校纪检、组织部、人事处、档案馆、后勤管理处等相关单位核对完毕后,通知校内各单位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表见附件9、10),公示时间不低于10个工作日,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可直接向校住房分配货币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实名举报,举报电话0791-3969185,举报信箱:校办公网后勤管理处张毅。
(六)、审核完毕后,各单位将所有材料送至校住房货币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校住房货币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的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用于发放住房补贴”印戳,再次于校办公网上进行公示后,报省直房改办、财政厅。
四、工作要求:住房政策与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违反房改政策,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住房补贴的人和事,要及时纠正,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政纪处分。各院系、处室是基层单位审核的第一关,校住房分配货币化领导小组要求各单位要明确一位领导负责本单位货币化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让职工熟悉、掌握政策,确保住房补贴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个人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附件2:无房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
附件3:面积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
附件4:省直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5:各单位无房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
附件6:各单位面积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 附件7:南昌大学各部门审核内容
附件8:南昌大学住各单位查档时间安排表 附件9:各单位无房职工住房补贴公示表
附件10:各单位面积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公示表
南昌大学住房分配货币化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