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重庆教育信息化规划”。
重庆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根据《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国档案信息化实施纲要》、《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信息化专项规划》及重庆市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推进档案事业为政务公开服务,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重庆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
一、“十二五”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档案信息化是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重庆市的档案信息化建设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重庆“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在重庆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整体框架内,以档案信息网络化建设为基础,以档案资源信息化建设为核心,以深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目标,加快推进档案资源数字化、信息采集标准化、信息存储安全化、信息服务网络化的进程,全面提高各级档案部门信息化管理水平,满足国家、社会和公众日益增长的档案信息需求,进一步促进重庆档案信息化建设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为本市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建设“五个重庆”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全方位档案信息服务。
“十二五”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防管结合,保障安全;整合资源,创新机制。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档案信息化工作,立足全局和长远,总体规划、分步实施。要明确工作重点,把握轻重缓急,对于那些事关档案信息化建设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要先行建设,对于那些涉及民生的档案资源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优先进行信息化管理。
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档案信息化建设目的和生命力在于应用。档案信息化建设必须着眼于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结合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档案利用需求,以利用促开发。要把电子文件中心建设与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信息资源整合等内容作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落脚点,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感受到电子政务、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便捷与实惠。
防管结合,保障安全——必须高度重视档案文件信息的安全保障工作,正确处理加快档案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保密的关系;正确处理政务信息公开与保密、开发利用与规范管理的关系;要在重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发档案资源的同时,抓好档案安全保密制度的完善;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电子文件中心文件采集、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制度。
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档案信息化建设要以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在确保政务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倡导市场化运作。在各类档案信息化项目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机制上,应积极探索“项目带动、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入、企业化管理、专业化维护”的新路子。
二、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
总体目标:启动 “重庆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其总体目标是:以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各市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室为建设对象,以分布式档案信息资源库建设为核心,重点建设涵盖馆(室)藏档案的全市性、超大型、分布式、规范化、可共享的档案目录数据库、档案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档案数据库;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区域性电子文件中心建设,建立起与重庆电子政务统一规划、同步建设的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和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管理系统,实现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同步运行的“双轨制”归档管理,以及电子档案保管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包括电子文件在内的档案信息资源库容灾异地异质备份基地;所有区县档案局、专门档案馆、企事业档案馆建立档案网站,完善以“重庆档案信息网”为主体的开放档案信息、政府公开信息的公共服务平台,使其在“十二五”期间达到重庆历史文化门户之一的目标;加快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基本建成以市档案馆馆藏为核心,以各区(县)档案馆馆藏为骨干,以各专门档案馆、部门档案馆馆藏为补充,连接全市各机关档案室的市、区(县)二级、条块结合的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体系。
实现目标的要求:2011—2013年,全面建成全市档案信息网,90%以上的国家综合档案馆完成局域网和数据库建设,主城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初步建成数字档案馆。2013—2015年,全市100%的国家综合档案馆全面建成与电子政务相配套的电子文件中心和数据备份基地,主城地区总体上全面建成数字档案馆,“一圈两翼”地区有一批综合档案馆初步建成数字档案馆。
主要任务:按照全市电子政务建设总格局,与电子政务同步建设相配套的数字档案馆,重点建设具有交互功能的电子文件中心、具有基础地位的核心数据库和具有保存保管作用的数据备份基地,努力在当地电子政务建设中发挥出档案部门应有的积极作用。
(一)将电子文件中心和档案基础数据库作为重要政务信息资源库建设。各级综合档案馆建立为各级党政机关服务的电子文件中心和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政府信息公开中心,依托电子政务数据交换平台、集成办公平台,在线采集、接收和利用归档电子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接收、采集各级政府机构包括已公开现行文件在内的政府公开信息。
(二)将在档案馆建设数据备份基地作为安全和永久保存国家档案信息资源的手段,与各地电子政务管理中心相配套。
(三)以“重庆档案信息网”为平台,建立面向社会、服务公众的档案网站群,建成与国家档案信息网和中国重庆政府门户网站相连的全市档案信息网,重点建设“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中心”,为打造阳光政府服务。
(四)逐步建成以重庆市数字档案馆为龙头的全市数字档案馆网络和区县级示范性数字档案馆。加强以围绕政务公开、服务民生为主要内容的数字档案资源建设,全面推动馆藏档案数字化和分布式数据库建设持续稳步地发展,推进档案信息的利用与服务。
三、建设重点和实施步骤
(一)加快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1.全面提高和普及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室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应用程度,实施文档一体化和馆室一体化管理模式。到2012年,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室应用计算机管理档案的普及率达100%,2015年全市街道、社区、乡镇档案信息化覆盖率达95%以上。
2.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软件的技术和应用水平。全市要认真贯彻落实《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重庆市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和《档案管理软件功能要求暂行规定》等标准规范,重庆市档案局统一推广应用符合档案工作业务规范、档案管理软件基本要求和档案信息化建设规范标准的档案管理软件,为档案信息交换、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创造条件。
3.加强和完善档案馆局域网建设,并与当地政务网联通。到2011年,“一圈”地区区县档案局(馆)全部建立局域网,2012年“两翼”地区区县档案局(馆)达90%;到2013年,全市各区县(市)档案局(馆)全部完成局域网建设。
4、新建、改建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要同步设计档案信息化建设软硬平台、相关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及安防系统方案,分步实施;有条件的,应整体设计,同步建设,使其“四位一体”功能得以充分发挥。
(二)加强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资源建设及开发利用 1.加强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是档案信息资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到2011年,区县档案馆馆藏70%的全宗档案和利用率较高的专门档案文件级目录要实现计算机检索,有条件的区县档案馆馆藏档案文件级目录全部实现计算机检索;到2013年,各区县档案馆馆藏档案全部实现文件级目录机检。
2、建立覆盖全市的档案目录中心。完善民国时期档案目录数据库;集中统一建设重庆市革命历史档案目录中心、建国后档案文件目录中心、多媒体档案目录中心;集中统一建设一批如移民档案、婚姻档案、招工档案、知青档案等涉及民生的专题目录数据库;集中统一建立名人、民国时期人物索引等具有本地特色的数据库及一些专题数据库。
3.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进程。档案的数字化应以现实需要为前提,分阶段、分步骤稳妥实施,重点加强对珍贵、重要、易损的历史档案和利用频率高的涉及民生的档案数字化划控鉴定和转换工作。从2011年开始,全市各区县档案馆全面实现馆藏纸质档案和照片、录音、录像等档案的数字化,到2015年全市馆藏档案数字化率达70%;2011年在主城区试点机关档案室室藏档案的数字化和提前移交工作,建立数字化综合应用平台,2012年全市各区县档案馆全面接收机关档案室档案数字化成果。
4.积极推进档案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建设。全市各地应积极推进档案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建设,有条件的档案馆应通过接收和数字化等方式丰富电子档案、照片、录音录像等各种载体的馆藏档案,积极建设相关的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逐步实现档案的全文信息查询,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满足利用者对档案的不同需求。从2011年开始,在主城地区及一批其它地区档案局(馆)逐步建成档案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
5、加快电子文件中心建设。各级综合档案馆应依托各地建立的电子政务内(外)网平台,发挥综合档案馆接收档案的优势,建立电子文件中心,及时接收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为党委和政府当前工作提供服务。在江北、九龙坡、北碚区试点基础上,2011——2013年,“一圈”及万、涪、黔地区档案局(馆)建立电子文件中心,2015年“两翼”地区全面建立网上电子文件中心,成为电子政务数据流转的接点和归宿地。电子文件中心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既有电子文件中心实体,又有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十二五”末,全市40个区县在局域网、电子政府内外网平台的基础上,全面实现电子文件中心建设。
6、在加强档案鉴定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档案信息产品的专题开发和加工。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探索信息化条件下,档案利用服务的新途径和新方法。着眼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充分利用规范化、可共享的数字档案资源,建立一批直接服务大局和人民群众的重要专题数据库。利用信息技术加大对档案信息内容的研究和开发力度,注重在档案信息开发中编纂与研究相结合,进一步开发数字档案资源,丰富编研成果,提高资政和为民服务效率。
(三)加快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资源信息化建设 1.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向当地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时,要做到同时移交按照市档案局要求规范的文件级机读目录。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列入接收进馆范围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归档范围的监督和管理,配备统一的应用软件及必要的硬件设备,做好移交接收的各项工作。
2.加强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是数字档案馆建设的基础。各级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应根据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一道,制订出能够充分反映本单位完整职能的《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并负责及时指导文件形成部门加强对所产生的电子文件进行采集、积累、鉴定、著录、归档,保证各单位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真实、完整、有效地得到收集并实现向档案馆移交。
3.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室(馆),要将室(馆)藏档案数字化作为档案信息化的基础工作,作为为机关中心工作服务、提高档案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在2013年前完成室(馆)藏重要、珍贵、利用率高的档案数字化工作,并与当地档案馆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文数据库和电子文件中心建设。
4.积极推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与本单位办公自动化建设同步发展,适应办公自动化和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在列入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强化普及应用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文档一体化通用软件和与办公自动化相衔接的电子文件采集与鉴定共性模块。
(四)全面建成全市档案信息网
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是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最终目的,建设全市档案信息网是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有效途经。各地应根据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统一部署,分阶段、分区域、有步骤地实施全市档案信息网建设。
1.完成虚拟专网建设。在2013年前,全市各级综合档案馆全部完成馆藏所有文件级目录的建库工作,使用VPN技术利用电子政务统一平台的行业VPN,将现有目录数据库与市国家综合档案馆实现馆际互联共享,建成虚拟专网,供连通电子政务业务网和全市档案馆馆际查档利用。
2.优化“重庆档案信息网”网站建设,以领导、机关、公众和广大档案工作者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公布政府公开信息内容和开放档案为主要目的,有计划地、确保安全地上载档案开放目录和档案全文信息,向社会提供网上查询和利用服务。2011年全市区县国家综合档案馆全部建成区域性档案信息网,2013年市内专门、部门、大型企业和文化、科技事业单位档案馆全部建立档案网站,全面构成“重庆档案信息网”网站群。
3、构建全市范围内的政府公开信息、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目录信息等网上报送及应用平台,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查询枢纽和应用平台。全市各专门档案馆、部门档案馆、企业事业档案馆以及其他档案机构,应当利用基于政务业务网的网上报送平台,定期向市或者区(县)综合档案馆报送档案电子目录。市档案馆要开发按统一标准录入或转换政府公开信息的通用模块,制作并发放政府公开信息数据报送盘,建立基于因特网和政务业务网的政府公开信息报送平台,并构建基于因特网的政府公开信息一门式查询系统,方便市政府各部门及时提供本部门的公开信息目录及相关文件,为市民提供更为规范、及时、准确的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及相关文件。
(五)加强数字档案馆建设
1.各地应加快与电子政务建设工程配套建立数字档案馆,保证在电子政务内(外)网各应用系统中运行的电子数据在传输、运转、处理完毕后,完整、安全地得到集中存储和与永久保存,并为政务公开提供长效服务。数字档案馆的主要功能包括采集、保存、利用、管理和宣传。
建设内容为:(1)通过建立互连互通的电子文件中心和数据备份基地,实现永久保存电子政府历史的任务;(2)通过内(外)网门户网站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和档案数据信息的利用服务;(3)通过馆藏数字化等手段,建立电子政务信息和各类综合档案信息资源基础数据库,成为宣传全市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的窗口,成为政务公开的资源基地;(4)实现各类新型媒介的档案化管理。
2.加快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在总结各地档案馆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加紧全市数字档案馆建设的进程,以重庆市档案馆、江津区、江北区档案馆、重庆钢铁集团公司档案馆、重庆大学档案馆等数字档案馆建设为试点,充分发挥其建设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全市加快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
3、“十二五”期间,各地政府要结合重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将具有历史地位和核心基础地位的档案文化建设纳入本地区总体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协调推进,有条件的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均应建成数字档案馆,充分发挥其与本地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相适应的功能和作用。
4、所有新建馆库的档案馆,必须将数字档案馆建设纳入新馆总体规划,并由相关资质专业公司设计编制包括网络布线、软硬件平台和智能化库房控制及安防设施建设在内的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
(六)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法制建设
1.加快研究和制定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档案信息公开与上网安全、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等方面的业务规范,出台《重庆市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形成有效的档案信息化建设激励机制,推动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序开展,促进相关配套行政规章的制订和完善。
2.完善档案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在全市集中力量研究制定电子文件归档、档案信息采集和整理、档案信息安全管理、数字档案馆建设规范等一批急需的档案信息化标准规范,《重庆市数字档案馆建设规范》等技术性地方标准,加快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化标准规范实施机制。
3.进一步研究和普及推广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接收、管理、利用的技术方法。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接收、管理和利用是档案工作的新领域,贯彻实施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相应的管理办法是今后一段时期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和专门(专业)档案馆应及时开展电子政务环境下接收与利用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工作,为实现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的长效管理奠定基础。
4.切实加强对各类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尤其是《重庆市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重庆市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细则》等各类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全市档案信息化在一个平台上发展。
5、各级政府在辖区内的档案数字化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需注意选择市档案局已授牌的定点企业,以保证其工程质量;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重庆市档案数字化工程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对辖区内的档案数字化工程项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
(七)加快推动档案信息化成果产业化
1、积极开展档案信息化科学研究工作,大力提倡科研与业务的协调发展。根据我市档案工作的根本任务和实际需要,紧紧围绕档案信息化、现代化建设,努力开展科技研究工作,为解决档案信息化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供技术和方法支持。
2、按照《重庆市档案数字化工程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加强组织开展档案数字化工程项目验收工作,普及推广档案整理与数字化的“一条龙”外包服务模式,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推动档案信息化成果的产业化进程,2013年全市“档案资料数字化定点企业”达到10个以上。
(八)加强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1.加大对档案信息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用于档案信息安全方面的资金,应不少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建设总投资的15%。组织建立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框架,逐步完善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体制。各级档案部门要按照安全保密规定,加强对计算机档案管理系统的管理,确保档案数据库安全;加强对电子文件归档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保证归档电子文件的真实、完整和有效;档案部门的内部局域网必须切实与一切外网实行物理隔离,加强身份认证和密钥等管理,使用网络行为控制系统,确保档案信息网络传输的安全。
2.各级档案部门在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和网络建设工作中,要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加强上网信息的审查与管理,防止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参加各级政府电子政务的档案部门,要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保密制度,非公开的档案信息一律不得上外网,上网的档案目录和全文信息要经过严格的划控和鉴定;在因特网上提供已公开档案目录查询服务的,要认真采用身份认证、防火墙、数据备份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档案信息和系统安全。
3、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高灾害应对能力,采用新的手段,实施重要档案异地备份制度,在不同的地方存放重要档案的重份或缩微、数字化等形式的副本。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与其他区域档案馆互在本馆为对方建立备份档案库房,互为对方存放备份档案。选择异地备份场所,以相距300公里以上,不属同一江河流域、同一电网、同一地震带的地方为宜。特别是安全系数较低的电子文件,一定要普遍实行异地备份。有条件的地方,还应逐步将电子文件转换成其他载体保存,实行异质备份,以防止若干年后电子文件因阅读设备不配套而无法读取。要把重要档案异地备份作为确保档案安全的一项制度来实施。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推动这项制度的实施。
4、对已有复制件的档案原件进行封存。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把对已有复制件的档案原件进行封存作为确保档案安全的一项制度来执行。凡是已有缩微、数字化等形式副本的档案原件一律封存,无特殊情况的,都不再提供利用,而以复制件提供利用。
四、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各地档案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参加当地信息化建设领导机构,以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中心工作服务,将电子政务建设的成效充分发挥。
成立重庆市档案信息化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研究本市档案信息化发展方向,组织制订和修改档案信息化方面的法规、规章与标准;负责监督和检查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实施政策引导;负责对数字档案信息资源的开放利用和安全管理做出规划。
2.落实资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将数字档案馆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保证开展电子文件接收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必须资金。
3.培训人员。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是档案信息化可持续性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全市档案部门一是要想方设法引进信息化技术人才,另一方面也要想方设法留住人才。电子政务建设与信息资源整合是一项全新的事业,需要一大批既懂信息化、电子政务知识,又懂档案管理、信息组织与计算机操作知识的专门人才。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十二五”中期,全市档案系统的业务干部都能上网工作,关键技术开发和保障岗位都有过硬的技术骨干和后备人选。各区县档案局(馆)必须在2011年保证配备1-2名计算机专业人才,负责网络、数据库的管理及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各区县档案局(馆)要重视对馆内人才的发掘,通过送出培训的方式,使得具有一定计算机基础的人才能够较快地承担馆内档案信息化工作。
4、建设档案信息化质量评估体系。建立信息系统功能和质量评估机制,建立档案信息化建设绩效评比机制,建立档案信息化建设先进评比和典型示范机制。在档案信息化规划执行过程中强调层层分解、细化,并与评比、考核相结合,以加强对国家档案信息资源的控制力,避免分散建设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充分发挥档案科技专家和社会信息化专家的作用,建立专项考评制度和办法,开展相关评比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带动全市档案信息化健康、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