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场中介组织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市场情况调查”。
关于对市场中介组织有关情况
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
县(市、口岸)监察局、州直相关单位
近期,自治区监察厅、自治区预防腐败局组织开展了全区市场中介组织有关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为做好我州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调查摸底工作组
此次调查摸底工作涉及内容繁杂,需要填报登记的项目多,为确保调查摸底工作的全面准确,现成立调查摸底工作组,负责指导督促调查摸底工作。
组长:赵德强自治州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张传英自治州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张天虎自治州工商局副局长
成员:凌 芳自治州人民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匡文军自治州工商局监管科科长
各县(市、口岸)监察局局长
二、调查内容
1、市场中介组织基本情况。按照评估、鉴证、代理、咨询、审计等从业类别划分,统计各类市场中介组织数量(附件1)。
2、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含事业单位)分开情况。对照组织人员、职能工作、资产财务和办公场所“四分开”要求及具体12个标准,检查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含事业单位)的分开情况(附件1、2)。
3、市场中介组织存在的问题及对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提交专门调查报告,反映市场中介组织执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各县(市、口岸)、各部门加强市场中介组织监管、防治市场中介组织腐败的做法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对下一步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调查方式
调查摸底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自查登记、填报表格(2012年7月17日—20日)。按管辖权限,由业务主管部门安排各个市场中介组织认真填写《市场中介组织脱钩情况自查表》(表二),由填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所在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各个市场中介组织的自查登记情况,汇总填写《市场中介组织基本情况统计表》(表一),由填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公章,再交由同级相应的登记管理部门(工商、编制或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管理部门经确认没有漏报市场中介组织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本级监察机关。
(二)第二阶段,开展调研、调查摸底(2012年7月18日—25日)。各县(市、口岸)监察机关和自治州各个市场中介组织主管部门以及登记主管部门要自行开展调研,进行调查摸底。调查摸底中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汇总统计表,根据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主管部门审核填报的登记表,汇总本地区和自治州各业务主管部门管辖范围内的中介组织
总体情况,认真填写《市场中介组织基本情况统计表》(表
一),由所在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公章。二是撰写调研报告。各县(市、口岸)监察机关和自治州各个市场中介组织主管部门以及登记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前本地区本部门市场中介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工作措施和建议,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三)第三阶段,督促指导、抽查核验(2012年7月26日—8月5日)。自治州调查摸底工作组将对县(市、口岸)、州直相关部门及登记主管部门开展实地调查,具体督促指导,并抽查核验。主要抽查中介组织是否如实准确填报信息,是否存在遗漏,各业务主管部门、登记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审核把关是否严密,分析查找问题是否准确、提出措施是否可行等。调查核验方式采用实地核查各个中介组织脱钩资料,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四、调查要求
1、各县(市、口岸)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查摸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调查工作组,认真组织协调市场中介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部门开展调查摸底,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表,并确保相关数据真实准确。书面调查报告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调查工作的实际进行撰写,分析问题要客观准确,要有具体实例作为支撑,调研报告不限字数,但要求实事求是、内容丰富、针对性强。
2、各登记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市场中介组织基本情况并提供给各业务主管部门,由各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市场中介
组织对照《市场中介组织脱钩情况自查表》(表二)的有关要求和标准,认真自查后如实准确填报。
3、各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汇总各个中介组织填报的自查登记表,确认准确无误、不遗漏。
4、各县(市、口岸)监察机关和自治州各个市场中介组织主管部门以及登记主管部门汇总后的《市场中介组织基本情况统计表》(表一)与撰写的调查报告于2012年7月25日之前报送自治州人民政府纠风办。联系电话:2318494联系人:席立强
附件:
1、市场中介组织基本情况统计表(表一)
2、市场中介组织脱钩情况自查表(表二)
3、市场中介组织分类参考表
自治州监察局
2012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