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江中学借书守则 修改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学学生行为规范守则”。
万江中学借书守则
一、读者入馆时须出示本人借书证,由工作人员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内。
二、读者在馆内应自觉保持环境整洁,不得将食品饮料等带进馆内,不得在馆内吸烟,保持馆内肃静,共建良好读书环境。
三、爱护图书、报刊、资料,不得对其进行涂污、折损、撕剪、偷窃。
四、借阅图书时,应将借书证交付工作人员,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取走所借图书。
五、读者离馆时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
六、图书借出后,需按时归还。教师图书外借期限为30天,学生图书外借期限为14天。
七、凡有图书超期未还者,每册每天罚停借1天并以此类推,停借期满方能借阅。
八、丢失图书又无法赔偿原版书者,则按书的保藏价值,赔偿原价的1-10倍;丢失多卷图书中的一册者,按全套赔偿。
九、污损、撕毁或者丢失图书的条码或标签者,每张条码或标签罚款2元。
十、对图书进行涂抹、勾划、批注、撕页者按其损坏程度罚款,并将原书收回。
十一、偷窃书籍者除公开点名批评并通知原单位外,还要处以图书原价10倍的罚款。
十二、如有用他人借书证借书者,工作人员有权扣留其证件。若属私拿他人借书证或使用他人遗失借书证者,按偷书条例处罚;若属违章借用证件,双方均停止借书1个月,并收回已借图书。
十三、丢失借书证须立即挂失,并同时还清已借图书。自挂失之日起,证件所属人不再对该证负责。
十四、在馆内违章(包括图书乱丢乱放、藏匿图书、吸烟、喧哗、随地吐痰、扔纸屑等)扣留借书证,停借图书1个月,情节严重者通报批评甚至上报学校给予处分。
十五、损坏馆内公物、设备者除自我检讨外,须论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