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群众热议我国首次大规模集中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行动_网络群体性事件舆情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19:05:3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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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热议我国首次大规模集中打击侵害

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行动

本周起,在公安部统一部署指挥下,北京、河北、山西等20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行动,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 各地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00余名,挖出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源头”38个,摧毁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数据平台和“资源大户”161个,打掉从事非法讨债、非法调查等的“非法调查公司”611个,有力打击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信息网络的普及,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类违法犯罪日益突出,互联网上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泛滥,由此滋生的电信诈骗、敲诈勒索、绑架和非法讨债等下游犯罪屡打不绝,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响强烈。对此,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一些群众表示,现实生活中可能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的环节越来越多,在个人简历、求职信、银行开户、网络注册、住院、填写各类表格的过程中,包括姓名、年龄、血型、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许多个人信息都有可能泄露。

大部分群众认为此次大规模整治行动是社会和群众所急需的,通过行动能达到震慑不法分子,遏制违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净化信息环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效果。希望有关 1

部门,特别是司法部门,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将打击侵犯公民信息犯罪常态化,时刻保持高压态势,使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得到更全面的保护。

部分群众指出,虽然2009年《刑法》将泄露个人信息入罪,民法通则中也有关于个人隐私的条款。但这些内容零散、抽象,在现实中普遍缺乏可操作性,远不能满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需要。由于法律的缺位,导致当我们的私人信息突然被陌生人掌握,并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不良影响时,我们不知该如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也不知该找哪个机构和部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大都是忍气吞声、不了了之。再者,民事诉讼的一般举证责任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普通民众很难调查到信息泄露的源头,而且即使掌握了足够的证据,由于我们一般仅仅遭到了电话骚扰,没有造成物质损害,侵权人通常只是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责任,不会有赔偿损失的问题,侵权的代价很小。而公民要通过起诉维权,却要花费时间精力和诉讼费,诉讼成本过高。所以,我们期待着一部设计合理、富有层次感、可操作性强、保护措施到位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及早出台,通过建立信息泄露源倒查机制、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企业保护客户信息评级机制等制度;通过明确责任,鼓励行业自律,增强行政机关监管措施,多部门协调联动、分工配合;让公民面临信息泄露可以起诉并且能够胜诉。

(蓝村镇人民政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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