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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连依法办„2011‟1号
关于征求《连云港市二○一一年推进依法行政 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市各有关单位法制处(室):
根据工作安排,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连云港市二○一一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2011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可在市政府法制办网站上查阅),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并将书面修改意见于2011年2月23日前报送至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同时将修改意见电子文本发送至lygsfzb@163.com。
(联系人:韦庆国 联系电话:85825201)
附件:连云港市二○一一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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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依法行政△
工作要点
通知
连云港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2月16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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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连云港市二〇一一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2011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务求连战连胜,加快新的跃升”的年度工作基本要求,以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文件为主线,以率先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按照“创新社会管理方式,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夯实基层法治基础,注重社会矛盾化解,优化和谐稳定环境”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阳光行政落实拓展年”主题活动,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快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港城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一)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规范、减少审批许可事项和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部门进驻率、审批事项进驻率及群众办事满意率。完成市县乡三级联网,逐步实现网上电子审批。根据省里要求,出台有关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的配套制度,加快推进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年底前,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50%的县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基本完成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任务。
(二)深化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理顺城市管
—3— 理行政执法体制,创新和完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机制,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管理、考核工作。
(三)加大综合执法推进力度。积极构建职能集中、管理规范、层级协调、上下一致、运行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推进和完善农业、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管理等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重点开展经济发达镇(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综合执法监督管理试点工作。
(四)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领导机制、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权力库、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和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建设和管理。
(五)探索建立社会自治机制。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需求,探索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社会组织自律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六)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连云港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暂行办法》、《连云港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暂行办法》。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作出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决策要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切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4—
落实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七)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和重大决策评估评价制度。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臵预案。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机制,选取1-2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评估,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
三、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八)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执行《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突出规范性文件制定重点,健全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实现规范性文件公示、听证常态化。选取2件以上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听证。
(九)加强规范性文件后评价和清理工作。认真贯彻实施《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价办法》,选取1-2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价。坚持实施规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按照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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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十)强化行政执法理念教育。进一步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公平正义、执法为民、服务大局”四项理念宣传教育活动,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扩大活动成效。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
(十一)开展行政执法证据规范化工作。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实现日常违法行为查处证据形式、种类及证据内容两个方面的格式化,有效解决日常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因人而异、调查取证行为不合法不规范、证据单
一、缺乏证明力等问题。
(十二)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动态完善、有效应用机制,推行执法职能分离、裁量公开、裁量判例、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会办等制度,切实按照已经建立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
(十三)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大力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增强行政执法文书的说理性和说服力,提高当事人对行政处罚行为的理解和认同度。
(十四)创新行政执法模式。加大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规划、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现代行政管理方式的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推行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6—
实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疏导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乡镇行”活动
(十五)全面落实基层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对照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及部门职权,依法分解行政执法职责,完善行政执法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百分百。
(十六)开展“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六个规范化”建设活动。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执法队伍规范化、工作制度规范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文书规范化、层级监督规范化系列活动,逐步打造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乡镇行政执法体制。
(十七)开展依法行政达标乡镇(街道办事处)创建活动。加快创建进度,提升创建质量,力争再经过2年的努力,全市50%以上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通过依法行政达标乡镇(街道办事处)考核验收。
(十八)健全乡镇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网络。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法制工作室,确保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有1名以上专兼职“法制员”,逐步实现法制员对乡镇政府重大行政行为的全程参与、全程监督。
(十九)强化协调指导。政府法制机构及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不断强化对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奖惩。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强势推进,全面提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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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扎实开展“阳光行政落实拓展年”主题活动
(二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丰富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便捷公开形式,放大公开成效。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考核评议制、责任追究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期、高效开展。
(二十一)推进办事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拓宽办事公开领域,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二十二)继续深入推行“公开审案”、“阳光执法”。全面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对内、对外公开,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制度。推进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案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纠错必严。
(二十三)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对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征收补偿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整治。精心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检查监督,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十四)积极服务沿海开发。发挥法制部门职能作用,为重大经济合同缔结履行、重要行政事项处理等事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服务企业活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权利义务告知和终端反馈卡制度,实现企业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优化发展环境。加强“行政执法 —8—
信息化”建设,方便企业办事。充分发挥仲裁机构在化解经济纠纷中的特有作用。探索建立沿海开发法制协调框架和机制,为沿海开发中存在的涉法问题解决提供法律支撑。
七、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十五)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建立由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制定行政调解制度,设立行政调解机构,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较好地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
(二十六)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建立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实行行政复议建议书意见书制度,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加强行政复议制度、机构、队伍和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适应复议工作特点的激励机制和经费装备保障机制。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二十七)提升社会矛盾化解整体水平。充分利用法制与法院、信访等单位构建的行政争议化解互动联动机制,推进行政争议解决。构建言路畅通、办理快捷、反馈及时的社会监督运转机制和政民网上互动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广泛听取、搜集群众意见,积极回应民意诉求,主动与公民对话沟通,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八、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二十八)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推进行政机
—9— 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不低于90%。
(二十九)加强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完善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方式,建立依法行政档案,切实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严格履行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决定。
(三十)严格行政问责。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九、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三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领导班子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
(三十二)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对政府拟任命的领导干部及部门拟任命的中层干部,在任职前考查其依法行政情况,并进行法律知识测试,把考查、考试结果作为任职的依据之一。
(三十三)落实学法制度。安排政府常务会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县处级、乡科级领导干部听取专题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制订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养成依法 —10—
办事的习惯。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更新学习不少于15天。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和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三十四)加快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的建设法治政府七项目标和依法行政六项基本要求细化、量化,分解成可以衡量和评价的具体标准,建成市、县、乡三级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和不同部门的依法行政指标体系,并根据该体系对政府和部门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努力方向和建设路径。
(三十五)强化考核考评。继续将依法行政考核与目标考核、软环境考核、“双十佳”表彰等工作整体联动,增加考核分值和权重,加大考核力度及考核结果运用。在基层行政执法单位中开展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
(三十六)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政府法制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的作用。
(三十七)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实施普法活动,特别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加大对依法行政工作及先进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注、监督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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