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农村五保户医疗保障工作的建议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农村五保户的遗产处理”。
关于我县农村五保户医疗保障工作的建议
县政协常委李盛姣反映:自我县2010年开始,我县先后出台了《关于对农村五保对象在县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费用实行全额减免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对象门诊和住院费用补偿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对五保户住院实行补偿政策以来,五保对象住院率和医疗费用不断上升,达到了普通居民的三倍以上,造成了医保基金的浪费,损害了参保居民的利益。
尽管2015年底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五保对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通知》,实行以乡镇为单位按人头总额包干付费的管理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五保对象住院率仍居高不下,小病大治和过度医疗的现象依然存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策的超前性过度释放了医疗需求,如把“基本医疗全免”扩大到了“所有医疗费全免”。加上医院住院条件的改善使得部分五保对象把住院当成了一种物质享受。二是部分医疗机构和素质低下的医务人员把五保对象当成了创收的工具。三是受多年来管理习惯的影响,各医疗机构在五保对象就医准入和费用控制的把控标准不一,医务人员和病人的不良习惯难以纠正。四是各乡镇之间五保对象身份的准入门槛高低不一,五保对象的占比和身体素质差距较大,导致按人头付费的推广阻力加大。五是面对弱势群体和超前政策,监管难度大。
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科学制定补偿政策,既要保护弱势群体,又要考虑医疗机构压力和基金承受能力,坚持“稳中求进,量力而行,合理设槛,有效把控”的原则,防止“超前消费”和“变相享受”的现象发生。特别是在定制五保对象住院期间生活费和护理费补助时,要严格按照病情轻重和病人自理能力等明确标准,有效把控。
(二)强化监管责任。明晰乡镇、村对五保供养对象住院的工作责任,把好第道关,落实好护理补贴费制度。强化医疗机构责任,严格落实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健全监管、惩处机制,加大对医疗机构在五保住院费用报销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小病大治和过度医疗等不良现象。
(三)健全社会力量参与衔接机制。支持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金、物资积极参与五保供养对象医疗救助,形成对政府救助的有效补充。发挥社工队伍、志愿者队伍和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专业优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心理疏导、亲情陪护等形式的医疗服务,帮助政府减轻五保供养对象医疗保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