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XX村XX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甲方(出租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经营权流转范围、期限、付款方式
1、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xx镇xx村xx组的xx亩土地(详见下表地形图)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蛋鸡养殖和附属产业经营。
2、租赁期限
土地租赁期限为30年,自2016年x月x日起至2046年x月x日止。
3、租赁土地基本情况
界限说明:地块一东经xxxx—xxxx,北纬xxxx—xxxx 地块二东经xxxx—xxxx,北纬xxxx—xxxx 地块一面积xx亩,地块二面积xx亩,一共xx亩。
4、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1)、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共 元(大写:)2)、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租赁价款每 年的1月10日逐年支付。
3)承包经营权流转,除本合同外,应办理政府相应土地的流转法律手续,甲方必须积极配合并协助流转合法手续,所付办理费用甲方不承担。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出租后,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向发包方承担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有权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经营使用权归乙方。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村组民同工同酬有参加乙方经营用工的权利。
4、甲方有协同乙方公正处理村、组与乙方发生纠纷和村组民扰乱乙方经营秩序、损害乙方财产的义务,甲方必须提供修路用地和协助修路关系,并不能强揽工程。
5、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流转手续和项目报批建设手续。
6、在乙方经营期内,如果乙方需扩大用地范围,甲方应大力支持,优先流转土地给乙方,另行流转协议和办理相关合法手续。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后一年之内,必须施工,如未动工甲方可中止合同。
3、乙方有优先选择甲方村组民劳动力就业义务,做到同工同酬。
4、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按批准的整体规划进行项目实施,有权改变宗地内地貌的权力,但基本用地性质仍要保持政府所批用地性质。
5、乙方生产经营用水、电,根据需要情况,有自由申请水、电部门接入的权利,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可依法修建宗地内交通组织网,并在有扩大再生产需要时乙方可向甲方或周边村组再租地的权利。
6、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7、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8、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交纳土地租金,如拖欠壹个月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了出租宗地使用权。
9、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租赁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租赁,租赁期内,乙方因经营需求有权利进行转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四、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经营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将无法履行的。(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6)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2)一年内动工建设使荒芜土地。
(3)逾期交纳土地流转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五、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政府批复的土地用途、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甲方需进行配合。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 年 月 4
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