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如何看待教师的副业现象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真正适合教师的副业”。
在市场经济的滚滚洪流中,唯独让我们人民教师“高风亮节”,显然是是不符合时代发展和市场法则的。很多国家规定的教师福利和待遇在地方不能得到有效落实,极大的挫伤了教师的积极性,但我们的教师也应该客观的看待自己在经济社会的参照物,不要把目光紧紧盯着“贪官污吏”和“投机专营”。我认为教师利用下班时间用自己的劳动换取报酬是正当合法的,对于“有偿家教”一刀切是不合适的。为什么社会办学机构、在校大学生可以做家教,在职教师下班后不能做?目前限制有偿家教行为是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并没有相应法律支持。
应该开放并合理规范家教市场
1、严格审查家教资质,申请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进行家教活动。备案的内容主要包括:教育资质、办学场所、办学规模、招生对象等
2、严禁在职教师对自己所任教的学生进行家教。个人认为这一条最关键
理由有二:一是在职教师对自己所任教的学生本来就有答疑解惑的义务,学生已经教过学费,不应该再另外收取费用;二是防止教师利用职权之便强迫自己的学生参加自己办的家教班来牟利。
3、根据第一条所讲的备案内容,根据办学规模征收个人所得税
4、根据第一条所讲的备案内容,定期检查办学场所的安全情况,并严格限制在职教师在下班后办学的时间,避免出现教师在课后花大量精力,而在上班期间精力不足的情况发生。
5、物价部门规范家教收取费用的标准,避免出现漫天要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