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政 所 制 度 上 墙_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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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政 所 制 度 上 墙

1、财政所主要职责

2、财政所所长岗位职责

3、财政所副所长、总会计、经费会计岗位职责

4、机关出纳岗位职责

5、涉农(兼家电下乡)管理员岗位职责

6、首问责任人工作职责

7、廉洁纪律制度

财政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 规章;拟定和执行街办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编制街办年度财政预算、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和监督街办各项财政收支。

3、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

4、管理全街办非税收入。

6、承办“家电下乡”及“一事一议”等相关事宜。

7、贯彻实施国家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法令,负责街办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

8、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9、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10、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所所长岗位职责

1、负责财政所的全面工作。

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掌握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各项财政改革,积极参与制定本街办发展规划。

3、负责组织街办财政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定期向街办领导及区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4、负责协调本街办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之间的关系。

5、负责街办财政惠民补贴资金、财政项目资金和民生工程的政策宣传、资金管理和项目监督。

6、负责本街办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财政所的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建设,监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和街办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政所副所长、总会计、经费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编报街办财政总预(决)算和街办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决)算;按月编报总会计报表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及时进行预算(财务)收支分析;年终同区财政局的体制结算、内部财务清理结算和下辖单位的财务结算。

2、负责预算执行中指标计划的管理,根据支出预算,编报分月用款计划,并保管银行预留印鉴。

3、及时规范地处理本职会计核算业务,并指导内部相关会计和下辖单位财会人员的业务,组织内部审计和监督内部牵制制度的执行。

4、认真做好财政供给人员变动及其工资增减的核实、登记和上报工作,建立和登记人员工资台账,收集、整理和装订人员工资相关资料。

5、负责非税收入征管和票据管理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足额解缴收入款项。

6、负责街办国有资产购置、处置和报废的登记和报告,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建立和登记固定资产台账。

7、负责内部会计档案和其他档案的收集、立卷、归档、使用和保管。

8、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非税收入的收纳和解报、往来款项的收支和结算。

2、根据分月用款计划,编报用款申请。

3、按照原始凭证规范化要求严格审查、归集、整理支出原始凭证,并及时兑付资金。保管号银行支票。

4、负责逐笔登记现金明细账以及备用金明细账。

5、办理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涉农(兼家电下乡)管理员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政策规定,协调有关部门按时编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花名册及信息资料。

2、审核并录入各类惠民补贴资金清册,做到及时、准确地将补贴资金打入补贴对象个人账户,定期编报各类惠民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

3、负责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主要指家电下乡补贴资金)银行专户管理,申报补贴资金的支付,确保专户资金封闭安全运行。

4、负责按规定建立健全财政惠民补贴资金核算账簿,并及时记账。

5、负责家电下乡等补贴政策的宣传、申请资料的审核、补贴清册的上报、补贴资金的打卡和资料档案的归档等工作。

6、办理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首问责任人工作职责

1、热情招待 首问责任人对来访者要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态度诚恳,积极热情。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细致地询问来访者的来意和需办理的相关事项,认真解决当事人提出的有关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和拖办。

2、主动引见 对不属于本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问责任人要向服务对象耐心详细告知承办该事务的具体经办人员及所处的位置,并根据来访者提出的要求和内容,主动帮助其联系有关经办人员。

3、认真记录 来所办事者要联系的领导或经办人员外出时,首问责任人应认真听取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并做好记录。

4、加强协调 首问责任人要将记录的内容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告知有关经办人,并提醒按规定期限向当事人进行回复。

5、建立奖惩措施 对于违反首问责任制度的人员,要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并责令其负责将未处理的事情处理好。

廉 洁 纪 律 制 度

1、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政令畅通。

2、坚持政务公开,遵守公开办事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严肃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不准参与经商、入股分红;不准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准违反有关规定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组织;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和游山玩水。

4、定期开展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着力排查解决思想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

5、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负责制,所长为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青年文明号服务承诺

(镜框),要醒目(做成下面的样式)

服务承诺:热情 规范 高效 廉洁 郑重向您承诺:

一、热情服务:礼貌待人,热情周到,来有迎声,去有送语。

二、规范服务:认真执行财政工作内容,严格按规定时限办结各项业务。

三、高效服务: ①办公环境优雅,宽敞明亮;②工作人员仪表整洁,举止文明,热情周到;③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④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以最快速度办理各项事宜。⑤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保障办事人员合法权益。

四、廉洁服务:①不准接受办事人员的宴请和礼品;②不准让办事人员安排消费活动;③不准借故对应办理的事项拖延办;④不准越权、违反程序。

以下做成彩色广告布(尺寸待定,附图片,图片可换的,随后提供):

引镇街办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发挥财政奖补资金导向作用,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切实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根据《陕西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制定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及《长安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街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黑体做成图片,名称为: 一事一议财政补助的范围)

1、村内道路建设维修。

2、小型农田水利设施。

3、人畜饮水设施。

4、环境卫生设施。

5、村庄绿化亮化设施。

6、农民文化体育设施。

7、其它符合群众意愿的基础公益性项目。

第一条 每年3月初,村级召开村民委员会会议,根据本村群众需要而且能够享受财政奖补政策的一事一议公益事业,确定年度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项目,进行商议,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规划、实施地点、实现目标、测算目标所需资金并做出财务预算,筹资方式、村级人口中可参加筹资的人数,按不超过上限标准确定筹资标准、筹劳数量、以及施工方式和本年财政奖补资金如何使用等。会议要形成会议记录,记录中要体现参会人数,并由参会人员签字。将村民委员会确定的“一事一议”项目情况通知村民和村民代表,村民代

表要逐户征求意见,准备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

第二条 在广泛征求村民和村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于3月上旬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村民委员会“一事一议”议题,会议中要宣读“一事一议”项目实施方案,由村民代表推选出项目质量监督员3—5名。不承包土地从事工商业和专业养殖活动的村内居民,对享受所议公益事业的要履行筹资筹劳任务。对家庭确有困难,不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筹资任务的农户,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给予减免。村民代表要在每十户选举一个代表的基础上有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村民代表要将所征求的意见如实反映到会上。经村民代表讨论,所作决定要由代表的农户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表决后要形成会议记录和村民代表表决签字记录,会议进行中要拍摄现场

照片。

第三条 3月中旬,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的建设项目,填报《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请表》,并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预算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花名册》、《捐资花名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等制式表格,以及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以村为单位申报,由村委会统一向乡镇政府报送,同时附带村委会会议记录、村民代表大会记录、村民表决签字记录、项目实施方案、财务预算和村民代表大会现场照片。

第四条

街办在接到村级提出的项目建设申请报告后,要组织街办财政所和农发办等单位审核项目实施方案,财务预算是否合理,筹资人口是否小于统计口径村级人口,人均筹资标准是否低于上限控制。严格按照农业人口筹资的形式开展“一事一议”筹资,不得按户、车、地、牲畜摊款筹资,不得采取借、贷款完成公益事业,不得开展超出村民意愿和承受能力的公益事业,增加农民负担。实地勘测项目实施地点,查看项目是否可行。于3月下旬,对初审合格的项目汇总报区级财政、农业部门复审后,由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条 村委会根据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筹资批复的人口、标准、额度在村民中进行筹资,并对出资农户开具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筹资收据。

第六条 4月初,村委会将全部筹资资金存入街办财政所开设的“一事一议筹资专户”,同时将存储凭证送交财政所。财政所在实际收到存储资金后要分村记入相应账页,单独核算。街办要及时督促未按筹资批复额度存储的村委会,按时完成任务。

第七条 村委会在完成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筹集、存储后,按照实施方案预定的时间和施工方式进行建设,在施工前要拍摄项目预定实施地点照片、拍摄施工过程中运输、劳动现场照片。由村民代表推选的质量监督员,监督工程建设质量。根据施工进度,村级向街办财政所提出一事一议建设资金(包括区财政拨付的区级财政奖补资金和村民筹资筹劳资金)的拨付申请,街办财政所在收到申请后,经街办负责人签字后,按工程进度分次拨付建设资金,村民理财小组要监督资

金使用情况。

第八条 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完工后,拍摄项目完工照片,进行财务决算,并将决算张榜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同时,村级经街办向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中、省、市财政奖补资金申请报告,申请拨付已完工项目奖补资金,同时附带施工前、施工中、项目

完工照片。

第九条 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村级的奖补资金申请报告后,要积极联合起来深入村组逐项目实地审核验收。查验项目资金支出是否真实,项目完成情况是否达到符合规定的验收标准,筹资程序、额度、用途是否符合筹资政策规定,有无变相以资代劳,并形成验收报告,由验收人员签字存档。

第十条 10月中旬之前,街办应随时将验收合格的“一事一议”项目,以村为单位向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报送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资料。包括

1、村委会会议记录。

2、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

3、财政奖补补资金申请表。

4、项目预算方案、项目预算表。

5、一事一议表决签字记录。

6、项目实施方案。

7、省农民负担办的专用缴款票据存根。

8、项目决算表。

9、竣工验收单、验收报告。

10、施工前、中、后照片。

第十一条 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街办报送的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申请材料后,认真审核申报材料,逐级上报省、市财政

部门和农民负担监管部门。

第十二条 区级财政部门在收到所申报的一事一议上级财政奖补资金后,经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分村对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的财政奖补金额进行批复。并根据村委会的申请,将全区开展的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奖补资金一次性拨付给项目筹资主体或垫资人。

第十三条 区财政和农民负担监管部门要分别将“一事一议”所有议事程序、申报资料和原始资料装订成册,汇总归档,实行档案化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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