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执法检查注意事项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统计执法检查注意事项
(一)、组织领导
1、有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
(二)、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1、设立或指定综合统计机构,指定综合统计负责人,履行综合统计职能。
2、配备专职综合统计人员和必要的计算机专业人员,根据需要在其它内部职能机构中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兼职统计人员应以统计工作为主,在职统计人员应取得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统一制发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3、统计人员掌握必要的统计专业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技能,具有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对统计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及分析的能力。
三、统计调查
统计报表内容完整(含按要求应附加的文字说明)、字迹清晰、工整,盖有公章及有关人员签名。
四、统计资料
1、各单位统计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定期统计单位相关数据,如总诊疗人次、双休日和节假日门诊人次数、门诊人次数、住院(出院)人次数、健康查体人次、手术人次、死亡人数、单位在岗职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实有床位、实际开放总床日数、实际占用总床日数代报机构(村卫生室)诊疗人次数等,以上数据要与统计网络直报数据一致。
(2)上报网络直报数据的原始资料,包括:村卫生室年报、诊所年报、上报人力资源表的单位职工基本信息表、、每月各科室提供的月报相关数据的报表等资料。
(3)本单位网络直报年报、月报纸质报表。
(4)年底上报劳动局的劳动年报及季报等报表。
(5)统计检查及自查时的相关资料。
(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辖区内诊所、村卫生室名录。
(7)统计检查及自查时的相关资料。
(8)统计人员办理交接时的手续。
(9)参加统计年报会议的相关资料。
(9)向上级及对外提供的其他各项报表。
2、上述统计资料需分门别类建档成册,由统计人员统一保管。
五、统计工作信息化
1、统计人员应配备一台适应工作要求的计算机。
2、建立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
3、为统计机构配备必要的其它计算机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