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全国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情况通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家林业局资源司领导”。
国家林业局关于
2005年全国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情况通报
场圃总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2005年,全国林木种苗质量抽查采取国家抽查和省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局组织局南方、北方林木种子检验中心对17个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和内蒙古森工集团公司的林木种子和苗木质量进行了抽查,要求连续两年种苗质量保持在90%以上的12个省和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了自查。其中抽查的重点是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区内造林任务重、用种用苗量大的地区种苗质量,共抽查了124个树种(品种),831个种子样品,1799个苗批。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内容和判定依据
抽查内容:林木种子的发芽率、净度、含水量;苗木的苗高、地径、根系长度、根幅、>5cmI级侧根数。
判定依据:《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2772-1999)、《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育苗技术规程》(GB6001-85)、《容器育苗技术》(LY1000-91)和相关的地方标准。
二、林木种苗质量总体情况
林木种子质量(见附件1)。种子样品合格率为90.4%,与2004年的85.4%相比,提高了5个百分点。其中,国家抽查种子样品合格率为72.8%,省级自查种子样品合格率为96.4%。国家抽查中,山西、北京、浙江、福建和内蒙古种子样品合格率为100%,陕西、湖南种子样品合格率仅为40%、50%。
苗木质量(见附件2)。苗木苗批合格率为96.2%,与2004年的90.1%相比,提高了6.1个百分点。其中,国家抽查苗木苗批合格率为88.5%,省级自查苗木苗批合格率97.2%。国家抽查中,湖南、重庆、贵州、内蒙古、河南、福建、山东、江苏和内蒙古森工集团公司的苗木苗批合格率为100%,云南、甘肃、四川、江西苗木苗批合格率较低,仅为57.1%、60%,66.7%、66.7%。
国家抽查省使用良种进行育苗的比率为56.9%。
除湖北造林地苗木合格率为80%外,重庆、内蒙古、河南、山西、陕西、四川和内蒙古森工集团公司造林地苗木合格率均为100%。
国家抽查不合格的种子和苗木情况(见附件3)。林木种子质量不合格的指标主要是种子含水量,在58个不合格种子样品中,其中50个样品是含水量指标不合格。苗木不合格指标主要是地径和根系,在20个不合格苗批中,有16个苗批是地径和根系指标不合格。
种子来源。从国家抽查的结果看,被抽查单位和个人种苗生产和经营档案比较齐全,种子来源清楚,种子产地、生产情况、销售流向、质量检验等方面的记录比较规范、清晰。
二、结果分析
从抽查结果看,各地执行许可、标签和质量检验制度情况较好,部分省针对近几年抽查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一些省由于放松管理,对所存在问题仍然没有整改,使种苗质量出现大幅度的下滑,主要问题是:
(一)种子含水量超标。这是近几年来影响种子质量的主要原因,在加工种子过程中没有经过充分的晾晒或者烘干直接入库贮藏,或者种子库无通风设施,甚至有些地方没有种子库,随意存放造成种子吸湿现象严重,种子含水量超标。
(二)苗木生产管理粗放。苗圃苗木密度过大,苗期田间管理不到位,水肥跟不上,圃地杂草丛生,人为造成了苗木质量不合格。
根据国家抽查结果,我局决定对加强种苗质量管理,种子样品合格率达到100%的山西、北京、浙江、福建和内蒙古,苗木苗批合格率达到100%的湖南、重庆、贵州、内蒙古、河南、福建、山东、江苏和内蒙古森工集团公司,予以通报表扬;对于此次国家抽查种子样品质量较差的陕西和湖南省,苗木苗批质量较差的云南、甘肃、四川、江西省予以通报批评。
三、要求
各省林业厅(局)要从为林业建设尤其是重大生态建设工程提供优质种苗,确保生态建设成效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加强种苗质量监管工作,由数量需求向质量效益转变,由结果管理向过程管理转变,突出抓好种子加工中的晾晒和烘干环节及苗木生产环节的技术管理,确保入库贮藏的种子含水量达到标准,严禁人为因素影响苗木质量。要加强种子加工贮藏保管和苗木生产技术人员的技能培训,使其提高业务素质,严格按照种苗技术规程和标准操作。要加快制定和修改种苗质量分级地方标准,及时补充生产中新增树种,为种苗质量分级提供科学依据。要建立健全种苗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实现监督检查经常化、制度化。对省际间的种子调拨要严把质量关,层层负责,严禁不合格的种子调入调出,确保“相持阶段”生态建设所需种苗的质量。同时,要督促质量不合格的生产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12月底前上报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