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 D7005)的实施及气瓶工作的通知_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18:37:1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 D7005)的实施及气瓶工作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 D7005-2018)的实施意见及气瓶安全

监察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监特〔2018〕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有效实施《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

D7005-2018,以下简称《管检规》),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气瓶安全监察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管检规》的实施意见

(一)关于过渡期的要求

1.本文发布之日起,工业管道定期检验应当执行《管检规》。

2.2018年5月1日前已签订检验合同或已经按照《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国质检锅〔2003〕108号,以下简称《原管检规》)进行定期检验的工业管道,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和《原管检规》的规定完成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二)关于范围及级别划分

工业管道包括工艺管道、动力管道和制冷管道,应符合《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管道定义范围,并按照《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附件A划分管道级别。

(三)关于涉氨制冷管道的定期检验

对于以氨为介质的制冷装置中的压力管道,原则上应按《管检规》进行定期检验。对远离人员密集区域且暂时无法按《管检规》实施检验的氨管道,可按《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氨制冷装置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质检特函〔2013〕61号)执行,否则,应停止使用。

(四)关于非金属管道的定期检验

非金属工业管道的定期检验可以参照《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 D7004)中非金属管的相关检验要求实施。

(五)《管检规》部分条款内容的说明 1.工业管道一般在投入使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进行首次定期检验的管道,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使用单位法人代表及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将延期申请书面告知使用登记机关后,可以延长检验期。延长检验期的时间不得超过2年,使用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对延期检验的管道安全负责。

2.《管检规》1.9所述新技术、新评定方法是指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均无明确要求的技术、评定方法。

3.《管检规》3.2.1(4)中的安全评定,均等同于合于使用评价。

4.《管检规》中管道材料抗拉强度均指材料的标准抗拉强度的下限值。

5.工业管道定期检验中发现的焊接原始缺陷,不超过该管道所依据的施工验收标准中规定的允许缺陷的限定值,不影响该管道的评级,否则应按照《管检规》要求进行评级。

6.关于基于风险的检验(RBI)。在运行状态下,从事基于损伤模式和风险水平进行管道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应具有RBI资质。基于风险的检验结论中只需确定风险等级和检验周期,不需要确定安全状况等级(即1、2、3或4级)。

二、关于气瓶安全的有关要求

(一)关于气瓶定期检验

1.站用气瓶或瓶组(属于按照气瓶设计制造的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在相关国家标准制定颁布以前,压力容器检验机构可依据团体标准《站用气瓶定期检

(下

:http://www.daodoc.com/bszn/)。

2.对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三新产品”,原则上应在通过技术评审后再进行型式试验验证工作,且参与“三新产品”研发和试验的单位不得承担型式试验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 D7005)的实施及气瓶工作的通知word格式文档
下载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 D7005)的实施及气瓶工作的通知.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