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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禾县委文件
嘉发„20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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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禾县委 嘉禾县人民政府
关于建设服务型、高效型、法治型、廉洁型政府的意见
(2012年2月9日)
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行政管理体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增强政府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有效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推进“服务型、高效型、法治型、廉洁型”政府(以下简称“四型”政府)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四型”政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深刻认识“四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前,我县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转型发展面临新要求,和谐稳定面临新挑战,改革攻坚面临新任务,对外开放面临新形势。推进“四型”政府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建设湖南城乡一体化示范县、推进嘉禾经济社会稳中求进、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县、乡政府及部门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深刻认识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工作职责。
“四型”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为导向,以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前提,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为全面建设“湖南城乡一体化示范县”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四型”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目标,紧密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县改革发展的机关行政效能问题,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县各行政机关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办事效率明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勤廉意识明显增强,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二、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建设“服务型”政府 建设“服务型”政府,要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让广大服务对象满意。
1.实行开门办公制。县、乡政府及其部门上班时间实行开门办公,星期一原则上不外出、不下乡,在办公室处理公务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2.实行一线工作法。坚持县领导联乡包村、联系企业、联系重点项目制,并负责信访维稳工作。信访维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原则上应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解决。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基层,率先垂范,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县级领导每月到基层、到项目现场调研和解决问题的时间不得少于15天。
3.实行办公公示制。县领导每天工作情况要及时汇总并公布,每周工作提前预报,每月工作提前安排;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清理本单位服务事项,编制完善公开办事指南和目录,制定简单易懂的办事流程图和注意事项,各部门领导和科室办公室分布示意图等要在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开,方便群众来访办事。县新闻办为县政府对外宣传窗口,县委、县政府接待处为县委、县政府对外接待窗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县政府对外信息发布窗口,县商务和招商合作局为县政府对外招商引资窗口。
4.实行挂牌上岗和服务承诺制。县、乡政府及其部门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应佩戴工作牌,明示单位、姓名和职务,主动接受监督。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能,对法定的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具体事项,向社会作出依法履职的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诺责任。
5.实行首问责任制。县、乡政府及其部门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前来办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职责首次接待办理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办理、负责到底。对不属于本部门或本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引导服务。6.实行公众评议制。对全县服务型单位和重要岗位开展公开民主评议。由参与评议的社会公众根据被评议对象的工作表现,填写意见或建议,评议结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坚持科学理政、效率优先,建设“高效型”政府 建设“高效型”政府,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优化政府运作流程,努力实现行政行为效率高、效果佳、效益好。
7.实行重大事项定期会商制。县、乡镇政府班子成员应于每周一召开领导办公会,通报和研究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和防灾抗灾等重大事项,及时研究处理重大问题。
8.实行信访工作限时办结制。县、乡政府及其部门承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及日常政务活动,必须简化办事程序,在规定时限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县领导批示件原则上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做好工作记录,并经当事人签字认可。限期内确实难以解决的,分管领导不能以批示落实批示,承办单位不能以回复代替落实,必须约谈当事人,当面做好解释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经当事人签字认可后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县政府督查室,方可视为初步办结。对于各乡镇、各部门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县委、县政府每月召开一次全县信访联席会议会商解决。没有正当理由超出规定时限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9.实行信访维稳“一岗双责”制。坚持“信访接待日”制度,信访接待实施首问负责,一抓到底。县领导包干负责分管部门和所联系乡镇的信访维稳问题;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上访围堵机关、道路的,各分管领导或联系该乡镇的县领导以及相关单位、乡镇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妥善处置,手机必须24小时畅通。对于重访和群访的信访事项,相关单位、乡镇“一把手”必须亲自陪同接访。
10.实行第一时间应急处置。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组织机构,完善应急预案和联动机制体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示范点建设,强化日常应急值守、应急信息报送和发布。出现紧急情况,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调度。
11.实施电子政务。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联网”,全县所有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一律入网上线运行,全面推行公文网络传输、信息共享,推行“无纸化”网上办公。县政府设立“12345”政府公开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接受群众咨询、建议和投诉。
12.完善电子监察。加大远程监控设施的建设力度,对重要窗口单位实行电子监控,并纳入政务公开办事大厅统管范畴。加强效能监察举报电话管理,对服务态度不好、工作作风不实的人员实行诫勉谈话;对推诿扯皮、故意刁难、拖延不办、群众不满意的人员要调离岗位;对利用手中权力索拿卡要、以权谋私的违纪人员要从严查处。
13.规范办会和办文程序。加大力度精简会议与文件,严格执行会议报批程序,从严控制会议规格、数量、规模和会期,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规范办文程序,严格流程管理,杜绝公文倒流与越级审批。县政府常务会议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等有关领导参加,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各乡镇各部门提交议题前必须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开会并形成决议,所提议题未经协调统一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县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县长或副县长确定,也可由县政府督查室根据县长、副县长的批示意见提出建议,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确定。
14.规范层级管理。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实行逐级汇报。县政府各部门工作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严格执行外出报告(请假)制度,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须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副县长外出须向县长报告;缺席会议须向会议主持人报告。
15.严格“三误”问责。讲求工作绩效,防止工作中的失误、延误和错误现象。认真落实“三误”问责制度,发生“三误”未及时纠正的,要约谈责任人,约谈两次仍未得到纠正的要严格追责。
四、坚持依法治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政府 建设“法治型”政府,要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确保依法行政。
16.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7.严格合法性审查。所有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交由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事项,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县法制办负责人要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
18.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定期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比活动,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强化对因不作为、乱作为而造成错案的责任追究。
19.坚持依法民主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须由部门提出初步方案,然后通过议事平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进行专家论证、可行性评估和维稳评估,举行听证会,最后,经县政府专题会议或县长办公会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后,再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政府全体会议研究决定。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各乡镇及行政执法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征求法律顾问意见。20.严格依法行政。县、乡政府要在法定权限内行使政府的行政权力,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综合考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使行政执法权责明晰、程序明确。全县性的重大问题要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并实行“三没有”议事原则,即没有规划的不考虑,没有评估的不研究,没有资金保障的不上会。要加大依法化解信访问题的力度,县政府办、县群众诉求处置中心要设立群众来访导访室,并由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引导服务。
21.强化权力监督。县政府及其部门要主动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依照法定程序定期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老干部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对全县性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坚持事前、事中、事后与县政协及时沟通,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重视司法机关的司法建议。
五、坚持清正廉洁、公正公开,建设“廉洁型”政府 建设“廉洁型”政府,要牢固树立党纪、国法和法制观念,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优良作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主动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高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
22.坚持以制度预防和治理腐败。严格执行土地招拍挂、建设工程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领导干部任期责任审计等制度,以完善的制度来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
2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各乡镇各部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要集体决策,并报联系该乡镇的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等三项工作,在决策讨论中,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
24.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确保可用财力向民生事业倾斜。所有单位收费纳入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单位所有支出都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固定资产采购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基建项目支出按程序实行招投标制。
25.深化源头防腐。加大预算改革,科学预算各乡镇、各单位工作经费,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转移支付分配,推进公共投资项目评审,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推进部门预算等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工作,有效防止部门利用职权索拿卡要、权力寻租行为。规范运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26.严格财政和人事编制管理。实行县财政收入和支出预算全覆盖管理,对超年初财政预算的预算外资金和预备金严格按相关程序规定执行。严格人事编制管理,人事编制部门出台政策性文件和意见,要经编委会集体研究。县政府专题会议凡涉及研究财政、人事编制、规划等重大事项的,原则上要在会前报告县长,会议纪要由县长审签。
27.加强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从政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领导干部重要情况报告制度,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增强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28.实行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将社会普遍关心、公众反映强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规范性文件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电视、手机报、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六、强化领导,严格督查,确保“四型”政府建设顺利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建设“四型”政府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四型”政府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明确目标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四型”政府的要求部署,建立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抓好督促检查。由县政府办、县监察局牵头,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法制办、县维稳办、县财政局、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加强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抓紧制定落实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组织抓好落实,每季度末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落实到位。县委、县政府将“四型”政府建设纳入全年综合绩效考核内容,确保“四型”政府建设扎实有力推进。
(此件发至乡镇、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
主题词:行政管理“四型”政府建设△意见 —————————————————————————
中共嘉禾县委办公室2012年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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