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考试题型及资料_国际贸易考试题型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18:30:49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国贸考试题型及资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际贸易考试题型”。

考 试 题 型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大陆法系规定,当卖方不交货时,买方有权采取的补救方法有_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交货义务 ___ __、_解除合同 _ __和___请求损害赠偿 ___。

二. 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1.发盘(P38)

2.实际交货是指卖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实际置于买方控制之下,作为履行交货义务,此时买卖双方或其代理人必须直接接触,办理货物的交接,即买方上门提货或卖方送货上门。比如“工厂交货(EXW)”;“目的地港船上交货”(DES)等均属于实际交货类的贸易术语。

3.公量 有些商品,如棉花、羊毛、生丝等有比较强的吸湿性,所含的水分受客观环境的影响较大,其重量也就很不稳定。为了准确计算这类商品的重量,国际上通常采用按公量计算,其计算方法是以商品的干净重(即烘去商品水分后的重量)加上国际公定回潮率与干净重的乘积所得出的重量,即为公量。

三、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成立条件主要有

1: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法律资格 2: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的清楚表示 3:合同具有约因和对价 4: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的固定 5: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2.如何理解国际贸易惯例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力问题? 如果约定了,那么肯定要适用惯例。因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包括国际惯例。如果双方没有约定适用国际惯例,按照我国的法律,是不能直接适用国际惯例的。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所以只有没有条约与国内法规定的时候,才能适用国际惯例。

3.贸易术语有什么实际应用?与运输方式相适应

使用较多的三种术语FOB、CFR、CIF仅适用于海洋或内河运输方式,不宜在其他运输方式中使用。另有FAS、DES和DEQ三种术语,也适用于海洋或内河运输,但其交货地点及风险分界点都是以船或码头为准。其他7种术语:EXW、FCA、CPT、CIP、DAF、DDU、DDP,则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其中FCA、CPT、CIP类似于船运的FOB、CFR、CIP。随着运输方式的变化,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联运得以广泛运用,所以

应适当扩大使用FCA、CPT、CIP术语,尤其是在出口业务中以集装箱或多式联运方式运输。总体上讲,在出口业务中力争采用CIF或CIP术语成交,在进口业务中应大多采用FOB或FCA术语成交。

无论采取哪种贸易术语成交,应有利于卖方统筹安排备货、装运、投保等事宜,保证作业流程上的相互衔接。同时,应有利于发展本国的航运业和保险业,增加服务贸易收入。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应根据交易商品的具体情况首先考虑自身安排运输有无困难,而且经济上是否合算等因素。另外,应有利于发展双方的合作关系,如有些国家规定进口贸易必须在本国投保,有些买方为谋求保险费的优惠或较低的运价,我方也同意按对方要求的术语成交。重视规避风险。

慎重选择适当的贸易术语对于防范收汇风险、诈骗货款及提高经济效益是十分必要的。如在我方进口大宗货物需以租船方式装运时,原则上采用FOB方式,由我方自行租船、投保,以避免卖方与船方勾结,利用租船提单,骗取货款。再比如采用货到付款或托收等商业信用的收款方式时,尽量避免采用FOB或CFR术语。

贸易术语只是合同诸多贸易条件的一个方面,它的选用还必须与其他贸易条件相适应。

四、计算题(共15分)

五、案例分析题(15分)

六、综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20分)

作业

11种贸易术语的比较。(P16)

作业

1、简述寻找客户的途径。(P1)

2、网上查找商检、运输、保险、银行、港口、海关等部门的相关资料。

作业

1、判断下列我方出口报价的写法是否正确,如果有误,请更正并说明理由。

(1)每箱35美元CIF美国(2)每吨7500日元CIF3%大阪(3)每打75元FOB伦敦(4)每吨600英镑CFRC上海(5)785元FCA鹿特丹

答:

1、错。因为单价的计量单位不对和CIF后面应该跟具体的港口,而不是美国。

2、错,因为3%没说明是佣金还是折扣。

3、错。75元没说明是哪国的货币。

4、错。因为单价的计量单位不对和CFR含佣价后应该有具体的佣金率。

5、错。没有计价单位,没说明是哪国的元。

2、一批出口货物做CFR价为250000美元,现客户要求改报CIF价加20%投保海运一切险,我方同意照办,如保险费率为0.6%时,我方应向客户报价多少? 解:CIF=CFR+保险费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CIF×(1+20%)×0.6% CIF=CFR÷[1-(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 CIF=CFR÷(1-120%×0.6%)=250000÷0.9928 =251813.05美元

答:我方应报价251813.05美元

3、某公司出口化工原料,报价为每公吨100美元,FOB厦门包括2%佣金,共计1000公吨,计算外汇净收入

答:外汇净收入实际就是FOB净价所得。

FOB净价=FOB含佣价X(1—佣金率)=100X(1—2%)=98美元/公吨 外汇净收入=单位FOB净价X数量=98X1000=98000美元

作业

1、什么是询盘、发盘、还盘?(P37、38、39)

2、国际贸易合同由哪几个部分合成?各部分的主要内容?(P44)

3、合同订立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P47)案例思考:

1、我某公司于10月2日向美商发电,以每打84.5美元CIF纽约的价格提供全棉男衬衫500打,限10月15日复到有效。10月10日收到美商来电称价格太高,若每打80美元可接受。10月13日又收到美商来电:“接受你10月2日发盘,信用证已开出。”由于市价上涨,我方未作答复,也没有发货,后美商认为我方违约,要求损失赔偿。问:我方是否应该赔偿?为什么? 答:(1)我方不应该赔偿。

(2)美商认为其10月13日的接受是在规定的10月15日的有效期内做出的,故10月13日接受是合同成立的标志。然而,美商10月10日传真要求我方降价至每打80美元,是对我方发盘内容实质性修改,是还盘,造成了我方原发盘内容失效,其10月10日还盘成为新的发盘。而美商虽然10月13日再次来电说接受我方10月2日发盘,但因之前的发盘已经失效,因此美商10月13日再次来电的接受是不成立的,双方之间并没有合同成立,因此我方不需要赔偿。

2、一法国商人于某日上午与我某公司就购买某商品进行口头磋商,我方所报价格为150美元CIF马赛,法商对此未置可否。当日下午再次磋商时法商表示愿意接受上午的条件,而此时我方获悉该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开始上升。对此,我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口头发盘如果想要接受必须立即接受才是有效的。既然我方上午的口头发盘对方不置可否,我方的发盘也就失效了,下午再来表示接受是无效的。此时,该商品国际市场价格已上涨,我方若想继续交易,可以重新发盘。

3、我某出口公司向美国纽约ABC公司用特快专递作出一项发盘,规定有效期7天,特快专递寄发后3小时,公司业务员发现发盘价格有误,比内部掌握价格低20%,如该发盘为美方接受,将造成5万美元的损失。试问:在此情况下,我公司可采取什么补救措施?为什么?

答:我方可采取快速通信方式发出撤回或修改发盘的通知,使发盘在送达以前,通知受盘人撤回或修改发盘。因为根据《公约》规定,发盘是可以撤回的,但是撤回的通知必须先于发盘或于发盘同时到达受盘人。

4、我甲公司向国外乙公司发盘出售一批大宗商品,对方在发盘有效期内复电表示接受,同时要求提供该国某商检机构签发的商检证书。第二天,我方收到该公司开来的信用证。因该商品的市场价格上涨15%,且我无法提供该商检机构的检验证书,我立即回电表示拒绝,并将信用证退回。试分析我方的做法是否合理?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重量和数量、交货时间、地点、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发盘条件。但是,若受盘人在表示接受时,对发盘内容提出某些非实质性(不改变发盘的条件)的添加、限制或更改(如要求增加重量单、装箱单、原产地证明或某些单据的份数,包装的改变等),除发盘人在不过分迟延期间表示反对其差异外仍构成接受。本案例中对方的接受载又非实质性添加,我方立即回复表示了拒绝,在这种情况下,这项接受没有生效,退回信用证的行为是合理的。

第四章 进出口贸易结算方式

作业

1、何谓托收?其性质、特点和作用如何?

托收(Collecting)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托收属于商业信用,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时,即没有检查货运单据正确与否或是否完整的义务,也没有承担付款人必须付款的责任。托收虽然是通过银行办理,但银行只是作为出口人的受托人行事,并没有承担付款的责任,进口人不付款与银行无关。出口人向进口人收取货款靠的仍是进口人的商业信用。

2、在国际贸易中采用托收方式进行结算,应注意哪些事项?

3、在远期交单条件下,进口商凭信托收据借单提货,如日后进口商在汇票到期时拒付,收不回货款的责任由谁承担?

答:这取决于是出口商主动授信代收行凭进口商的信托收据放单还是进口商在征得代收行同意的情况下,出具信托收

1)若是出口商主动授信代收行可凭进口商的信托收据放单,这是出口商对进口商的授信,一切风险和责任均由出口商承担,进口商能否如期付款,代收行不负任何责任。这种情形就相当于做D/A(其实从票据法的角度来看,它还不如D/A好)。

2)若是进口商在征得代收行同意的情况下,出具信托收据,甚至可提供抵押品或其他担保,向代收行借出全套单据,待汇票到期时由进口商向

代收行付清货款再赎回信托收据。因为这是代收行凭进口商的信用,抵押品或担保借出单据,是代收行对进口商的授信,不论进口商能否在汇票到期时付款,代收行都必须对出口商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和义务。

4、简述各种信用证的含义。(P63)

5、在一笔大宗出口交易中,对托收和信用证两种付款方式如何结合使用,才有利于安全收汇?

案例思考1、1997年11月底,我方A公司与台湾B公司签订一份出口各式打火机合同,总价值10118.00美圆,数量为111,000只,只(为1×20'集装箱),规定从上海运往基暖隆港,到港时间不得晚于 12月17 日,支付方式为B公司收到目的港的代理的接货通知书后48小时内将全部货款办理电汇(T/T)给A公司。由于装运期较为迫切,我方立即准备货物,并预定了12月10日船期(预计整个航程共需7天)。货物如期装船后,正本提单寄B公司。但因货物途经高雄时多停靠了2天,于12月19日才抵达目的港,客户于次日提货后,提出暂时拒付全部货款,侍货物销完后再付,原因是货物未能如期到港,致使这批货物无法赶上当地圣诞节的销售高潮,其部分客户已纷纷取消订单,造成此批货物大量积压,给他带来巨大经济损失。A公司多次电告B公司,告知货物未能如期到港(延误2天),我方是无法预料与控制的,再者,因备货时间短,我方巳尽力将货物装上最早船期。A公司多次要求B公司办理付款,B公司均不予以理踩。2个月后,A公司只好请台湾某一友好客户C与B公司协商,B公司才开始有所松口,条件是要求我方降价 30%后才同意给予付款(客户称约有价值30%货物积压仓库)。经我方一再努力与之协商,最终才以我方降价15%告终,此案中我方直接损失1500多美元。

(1)从中可以吸取什么教训?(2)如何谨慎选择支付方式?

分析:此案虽己了结,但给我们留下深刻的教训。

(1)我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否接受客户提出的特殊条款,应以我方能否保证这一条款的实现为前提,切不可掉以轻必,盲目接受。所谓特殊条款,一般是指非我方销售确认书(S/C)上原有或应有的,而是对方在签约时提出的对我方带有限制性的务款。本案中客户要求我方保证货物不得晚于1997年12月17日到达目的港,应属于客户的特殊条款。根据国际贸易海洋运输惯例,船方(或船代)可向托运人提供大约到港日(即为ETA),但并不负有法律责任,仅供托运人参考,因为货物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受到各种自然和社会因素影响,船方(或船代)对整个航程是无法准确预计的,更何况作为托运人的A公司。另外,木案申交货时间很紧,签约后仅十来天,我方又无法提前装运,更是无法保证这一条款的实现。在实际业务中,客户经常会对质量、运输、检验和支付方式等问题提出特殊条

款,我方应谨慎对待,切勿盲目接受。(2)我方要谨慎选择支付方式。

在本案中,我方接受了货物到港后对方付款(电汇),实属赊销,是我方收汇风险最大的一种方式,因我方已先行发货,且正本提单已寄客户,完全丧失物权,客户若借故拒付,是相当容易的。因此,可以这样说,我方选择了这一方式,为客户的日后拒付创造了条件。所以,在不了解对方资信或大宗交易的情况下,尽量避免用赊销方式,最好采用预付款(即先收款后发货),信用证,或两者并用,这样在一定程度上都可避免收汇风险。

2、某出口公司收到一份国外开来的L/C,出口公司按L/C规定将货物装出,但在尚未将单据送交当地银行议付之前,突然接到开证行通知,称开证申请人已经倒闭,因此开证行不再承担付款责任。问:出口公司应如何处理? 答:出口公司应及时到银行交单议付,并由议付行向开证行索取货款。理由:信用证是银行信用,开证行负付款责任。开证申请人的倒闭并不影响信用证的效力。

3、卖方向买方销售某种商品10000吨,在合同中规定了6至10月分5批装运,每月各装运2000吨,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买方按约于5月15日按合同开来信用证。卖方在前三个月每月装运2000吨,银行已分批凭单付款。但是9月份卖方因故未能按时装运,并延迟至10月初才装运。当卖方持有相关单据向银行议付本批货款时却遭到银行拒付,银行同时声称最后一批货物的装运也已经失效。分析银行拒受单据、拒付货款以及宣布最后一批失效有无道理? 答:卖方确实违反了合同,银行的做法符合有关的国际惯例。有关信用证规定在分批装运时,如果任何一批未按规定装运,则信用证对该批和该批以后的货物均告失效。

根据UCP600第四十一条规定:在指定的不同期限内分期付款或分期装运,如其中任何一条未按信用证规定的分期付款或分期装运,则信用证对该期及以后各期均视为无效。

下载国贸考试题型及资料word格式文档
下载国贸考试题型及资料.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