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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推动我院工作科学发展,有力保障海峡西岸经济建设,根据《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安排和部署,今年在我院开展司法公信建设年以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讨论情况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化“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实践载体。在这次主题实践活动中,我院领导非常重视,部署及时,统筹安排,并把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有机纳入主题实践活动中来,以支部为单位,每周四下午组织学习,围绕着“如何充分认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对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现实意义,准确把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践特色,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发展?”等五个重点讨论问题进行了讨论,通过学习讨论,提高了全院干警对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奠定更为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院党组带头深入学习,带头参加讨论,带头分析检查,在研讨中,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以坚定法院工作作正确政治方向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最终,找准人民法院队伍在思想、理念、能力、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上形成新的共识。充分认识到,经济社会发展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要真正做到在处理问题,审理案件,都要置于大局中去思考,都要从有利于大局来把握。而且通过学习讨论,清醒的认识到,人民法院是处于调处社会矛盾前沿,面对许许多多复杂的新情况、新问题,每一位法官要提高学习的自觉性,要能真正用“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武装干警,我们的认识还要进一步提高,学习还继续的深入进行。
二、查摆整改情况
虽然近年来,我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司法工作实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的新部署,坚持“三个至上”,“四求先行”,把司法公信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忠诚履职,在惩治犯罪、保护人民、调处纠纷、保障权益等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总体肯定和认可。但是与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相比,我院的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司法理念与服务大局的要求不相适应,在司法审判工作中,还未能真正树立起“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思想,群众观点和群众观念树得还不够牢,少数干警在执法理念上不够端正,缺乏大局意识,对坚持严肃司法程序的规范、严谨与坚持群众路线的关系处理得还不够好,在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上,有时把握得还不够好,一定程度上忽视从政治、经济和社会的角度研究和处理问题,导致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不够好。二是司法裁判质量与维护公平正义的要求不相适应,涉诉信访居高不下,个别干警业务水平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还存在办案质量不高、裁判失误、细节错漏等问题。三是审判执行效率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不相适应,群众反映强烈和迫切要求解决的“执行难”热点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四是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文明司法的要求不相适应,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不强、运用司法手段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党员干部对“为谁掌权,为谁司法”这一根本问题的认识还不够清醒,存在特权思想,执法文明程度有待提高。五是司法管理机制与司法审判任务的繁重复杂不相适应,面对法院发展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虽然我们从制度和机制上进行了改革,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总体看,创新成果还不够显著,对如何通过完善制度、机制解决共性问题意识不强,发挥制度、机制建设在引导法院又好又快发展中的作用认识不到位,特别是在如何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干警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尚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完善。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院按照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的要求,对查摆出来的问题,逐个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和具体
措施:
(一)以司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认同为主要内容,抓住“公正”和“自身”两个重点和“公信立院、公信立庭、公信立人”三个关键环节,在转变司法理念上下功夫,夯实公信;在坚持司法为民上下功夫,塑造公信;在提升司法能力上下功夫,保障公信;在打好司法品牌优势上下功夫,展现公信。
(二)加强审判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围绕大局作文章,服务中心求发展,依法审理好与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对每个月、每季度各庭办案及考核评估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三)坚持热情文明服务,切实关注民生、精心审理好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全面落实司法便民37条具体措施,使之成为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的司法服务标准。
(四)进一步健全各项信访机制,完善和加强判前涉诉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同时要把纪检监察的监督引入涉诉信访处置机制,着重做好重信重访的排查统计工作,耐心做好当事人的说服解释工作,努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突出解决好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问题、执行救助问题、银行查询难等问题,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与区检察院、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和区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扩大舆论宣传,逐步化解执行工作的各种难题。
(六)持续抓好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人才库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司法能力,完善业绩考核,树立先进典型,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并且在重点庭室、队各设置一名廉政监督员,加大了监督力度,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履行好“一岗比责”,严格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不姑息、不纵容,抓早抓小,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充分有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服务保障大局的情况
围绕我区“海西建设,漳州先行,芗城走前列”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载体之后,我院不断强化“可为、作为、有为”意识,从有效服务、有效保障上下功夫。
㈠突出“打防结合”,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并从源头上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平安市区”、“法治芗城”建设等综治职责,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活动,广泛进行以案释法等各种法制宣传教育,在综治宣传月活动,我院共有60多人次参与“五进”宣传活动。
㈡突出主动服务促发展,改善民生增和谐,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充分发挥能动、制裁、调节、疏导和保护功能,依法促进实施项目带动和品牌带动。二是妥善审理涉及经济环境变化的各类案件,重视处理好在扩大投资、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企业生产经营、进出口贸易等方面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三是慎重审理涉港澳台侨案件,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经贸合作与人文交流。3月16日,我院率先成立全国首个县级法院涉台案件审判庭,对涉台案件实行“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做到“四快”,即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突出“五个坚持”,即坚持透明公正,让台胞信赖大陆司法;坚持依法得当,维护台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坚持注重调解,构筑和谐的生产经营环境;坚持延伸服务,为台商提供更加充实的法律保障;坚持严惩犯罪,保护台胞的人身财产权。四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积极稳妥处理受金融危机影响而发生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保险费、解除劳动合同等案件;认真审理好婚姻家庭和社区邻里纠纷、涉及房屋、车辆等生产生活资料基本财产的案件、涉及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人身损害赔偿、赡养、扶养、抚养等案件,注重保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五是融入全局重“三农”,司法服务重“三农”,积极运用司法手段保障和推进农
村改革发展。六是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坚持全面、全程、全员调解,持续开展“调解进社区、进农村”工作,推动“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元并举、案结事了”原则的全面落实,促进社会和谐。七是完善行政审判协调模式,落实行政审判与政府法制工作良性互动机制,尽可能以协调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增进群众与政府的相互信任,有力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
四、落实司法便民措施情况
我院围绕开展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把群众诉求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深入贯彻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认真总结司法便民工作经验,在原有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和完善,重新制定了司法便民工作37条具体措施,增加了将《诉讼指南》汇集成册在接待立案时提供给当事人;增加了在一定条件下可依法简化案件审理程序、直接到社区送达和调解、引导申请诉讼保全或先予执行、建立涉台案件联络员制度并定期走访、座谈和编辑宣传专刊、各审判庭与立案庭和送达组的协作配合、定期巡回办案和庭前调解预约制以及做好委托调解和指导调解、判后答疑等多条新内容;增加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做好执行异议、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案件的审查、信访件的办理等内容;还包括公开案件审理信息、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廉政监督员旁听开庭、开展法制宣传、建立案件监督卡制度等内容。新的司法便民措施在完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等方面更具科学、规范和可操作性,更好地满足了群众的司法需求,更好地树立了司法公信和权威。
五、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情况
建立健全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多元联动机制建设有新成效。我院通过充实人力资源配备,加强业务指导,完善工作流程,拓宽联动机制衔接平台,发挥为民服务的最大功效,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室”受理民事纠纷案件402件,办结328件,其中达成调解协议的245件,金额1141.7万元,当场履行152件,金额361.67万元,申请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93件,还接待处理群众来访1266人次,许多社会矛盾纠纷在起诉前得到及时化解,独特的为民服务功效受到上级领导、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高度称赞。6月份,从32名陪审员中,选出两名综合素质高的陪审员,作为立案调解员,进一步强化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
六、完善案件管理机制的情况
加强案件的审判流程管理与审判监督,坚持每季度质量评查,并与奖惩、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业绩相结合,上半年对46件案件质量有问题有过错的责任人予以扣罚考评分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重审改判案件同比下降10%。
七、加强队伍建设的情况
我院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着力在“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人才兴院”上下功夫,努力建设一支靠得住、信得过、有本事、高素质的法院队伍。一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以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并以此为契机,从提升法院司公信、保障海西先行的需要出发,在力求深入、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努力解决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法院工作的整体提升。二是以求真务实精神组织开展了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和树形象、司法公信建设年等一系列活动,积极对照查摆,在开展活动中,主动开门纳谏,倾听社会各界的声音,在这次活动中,我院共发出问卷调查250份,调查对象范围广泛,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当事人等,收集到关于公正、效率、便民为民、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共有67条,广泛征求意见,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切实加以整改。三是不断完善各种制度,为进一步健全案件质效指标与岗位责任制考核相挂钩的质量考评体系。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修订了两个制度:
1、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考试细则;
2、关于执行庭室办公经费与“十率”评估考核达标和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相挂钩的规定。今年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
2974件(含旧存109件),审(执)结2746件,比增21.5%,标的22790.59万元,案件审结率达到92.3%,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87.8%,比增10.8%,受理执行案件741件(含旧存2件和非诉行政执行40件),办结741件,标的5665.64万元,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进一步强化党务工作和文化建设,通过分期分批安排干警参加各种学习培训、举办学术讨论会和廉政书画摄影作品展评比等活动,并以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文体活动,有效提高了干警们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还针对法院工作繁忙,工作压力大的特点,不定期聘请高校心理学教授,举办舒缓法官心理压力讲座,帮助法官缓解心理压力。四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做到“四个到位”,即警示教育到位、风纪整顿到位、管理监督到位、执行纪律到位,坚决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针对前几年我院队伍中出现的执行法官违法违纪问题以及近段时间个别法官违纪现象,我院加大了监督力度,向全体干警及家属发出廉政倡议书及廉政手机短信,召开6场次干警家属助廉座谈会;组织全体干警观看廉政教育片,到区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参观接受教育;召开新一届聘任廉政监督员座谈会征求意见、颁发聘书,并组织4名监督员进行明察暗访,同时还制定了《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工作制度》,使反腐倡廉工作做到“入脑、入心、入耳”,干警反腐倡廉自觉性普遍提高。五是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完善司法后勤保障,促进各项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