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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2010]15号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关于评选2010年
西亚斯基金会奖学金等奖项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2010年西亚斯基金会奖学金等奖项评选工作即将开始。值西亚斯基金会成立十周年及中外合作办学十周年之际,西亚斯基金会在奖、助学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多方面鼓励我校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及全面发展,本年度设立奖、助学金共计8项。为保证各奖项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西亚斯基金会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非2010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现象,2009——2010学年
—1— 第一学期学业成绩平均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2007和2008级学生在校期间曾获在校奖学金。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思想品德素质;
3.热爱祖国,遵守法纪,关注社会,乐于助人,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
4.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评选原则及推荐名额、获奖人数
该项奖学金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获奖人数共计6人,各专业学院(系)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1.拟申请该奖项的学生自行填写《西亚斯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证明,报辅导员处。经各专业学院(系)初审同意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公示后无异议的,将申报材料及公示结果报学务处(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务处(学工部)组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西亚斯基金会成员对初审通过学生进行面试,由西亚斯基金会最后审议确定获得西亚斯基金会奖学金的学生名单。
—2—
二、西亚斯基金会助学金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非2010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通过学校2009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被认定为特殊困难档;
2.学习认真,刻苦努力,入学以来学业成绩平均分在75分以上; 3.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思想品德素质;
4.热爱祖国,遵守法纪,关注社会,乐于助人,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
5.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评选原则及推荐名额、获奖人数
该项助学金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获奖人数共计21人,各专业学院(系)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1.拟申请该奖项的学生自行填写《西亚斯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附件4),提交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证明和 2010年3、4月份移动电话清单(每月平均消费不得超过40元),报辅导员处。经各专业学院(系)初审同意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公示后无异议的,将申报材料及公示结果报学务处(学工部)
—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务处(学工部)组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西亚斯基金会成员对初审通过学生进行面试,由西亚斯基金会最后审议确定获得西亚斯基金会助学金的学生名单。
三、西亚斯基金会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非2010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在学校社团、团委学生会和院长学生助理团担任职务,或在专业学院(系)内学生会、分团委、班级担任领导职务;
2.学习认真,刻苦努力,入学以来学业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 3.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思想品德素质;
4.热爱祖国,遵守法纪,关注社会,乐于助人,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
5.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评选原则及推荐名额、获奖人数
该项奖学金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获奖人数共计10人,各专业学院、系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1.拟申请该奖项的学生自行填写《西亚斯基金会优秀学生干部奖—4— 学金申请表》(附件5),提交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证明和由相关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报辅导员处。经各专业学院(系)初审同意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公示后无异议的,将申报材料及公示结果报学务处(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务处(学工部)组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西亚斯基金会成员对初审通过学生进行面试,由西亚斯基金会最后审议确定获得西亚斯基金会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学生名单。
四、陈肖纯大学生创业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非2010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高度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较强的创业创新意识,创业活动及社会实践经验丰富。在校期间有相关创业经验;
2.学习认真,刻苦努力,入学以来学业成绩平均分在75分以上; 3.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思想品德素质;
4.热爱祖国,遵守法纪,关注社会,乐于助人,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
5.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评选原则及推荐名额、获奖人数
—5— 该项奖学金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获奖人数共计10人,该奖项的推荐名额不限,各专业学院、系初审合格者均可申报。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1.拟申请该奖项的学生自行填写《陈肖纯大学生创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提交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证明,并提交一份英文商业计划综述及商业预算书,报辅导员处;
2.各专业学院(系)汇总并将申报材料报学务处(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务处(学工部)组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西亚斯基金会成员对初审通过学生进行面试,由西亚斯基金会最后审议确定获得陈肖纯大学生创业奖学金的学生名单。
五、凤凰城女性进步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2008级本、专科女生,2007级本科女生。
(二)评选条件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入学以来学业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及社会实践,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及沟通能力,是我校杰出女学生的代表;
3.具有高度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6—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思想品德素质;
5.热爱祖国,遵守法纪,关注社会,乐于助人;
6.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评选原则及推荐名额、获奖人数
该项奖学金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获奖人数共计1人,各专业学院(系)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1.拟申请该奖项的学生自行填写《凤凰城女性进步奖学金申请表》(附件7),提交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证明和一份由我校教师书写的英文推荐信,报辅导员处。经各专业学院(系)初审同意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公示后无异议的,将申报材料及公示结果报学务处(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务处(学工部)组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西亚斯基金会成员对初审通过学生进行面试,由西亚斯基金会最后审议确定获得凤凰城女性创业领导奖学金的学生名单。
六、公益使者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2008级本、专科学生和2007级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7— 1.具有高度的公益心及责任感,热衷于公益活动、校园活动及社会实践。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为我校争得荣誉者优先;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入学以来学业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思想品德素质;
4.热爱祖国,遵守法纪,关注社会,乐于助人,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
5.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评选原则及推荐名额、获奖人数
该项奖学金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获奖人数共计1人,各专业学院(系)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1.拟申请该奖项的学生自行填写《公益使者奖学金申请表》(附件8),提交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证明和一份由我校教师书写的英文推荐信,报辅导员处。经各专业学院(系)初审同意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公示后无异议的,将申报材料及公示结果报学务处(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务处(学工部)组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西亚斯基金会成员对初审通过学生进行面试,由西亚斯基金会最后审议确定获得公益使—8— 者奖学金的学生名单。
七、西亚斯校友会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非2010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通过学院2009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学习认真,刻苦努力,入学以来学业成绩平均分75分以上; 3.关心西亚斯的发展,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具有良好的集体荣誉感。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思想品德素质;
4.热爱祖国,遵守法纪,关注社会,乐于助人,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
5.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评选原则及推荐名额、获奖人数
该项助学金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获奖人数共计6人,各专业学院(系)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1.拟申请该奖项的学生自行填写《西亚斯校友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9),提交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证明和2010年3、4月份移动电话清单(每月平均消费不得超过40元),报辅导员处。经各专业学院(系)初审同意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9— 2.公示后无异议的,将申报材料及公示结果报学务处(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务处(学工部)组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西亚斯基金会成员对初审通过学生进行面试,由西亚斯基金会最后审议确定获得西亚斯校友会奖学金的学生名单。
八、博萨·史密斯纪念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2008级本、专科学生,2007级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通过学校2009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学习认真,刻苦努力,入学以来学业成绩平均分80分以上; 3.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思想品德素质;
4.热爱祖国,遵守法纪,关注社会,乐于助人,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
5.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评选原则及推荐名额、获奖人数
该项助学金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获奖人数共计6人,各专业学院(系)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10— 1.拟申请该奖项的学生自行填写《博萨.史密斯纪念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0),提交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证明和2010年3、4月份移动电话清单(每月平均消费不得超过40元),报辅导员处。经各专业学院(系)初审同意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公示后无异议的,将申报材料及公示结果报学务处(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务处(学工部)组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西亚斯基金会成员对初审通过学生进行面试,由西亚斯基金会最后审议确定获得西亚斯校友会奖学金的学生名单。
九、材料报送
(一)各专业学院(系)将评选结果(电子档、纸质档各一份)于2010年5月18日下午17:00之前报送至学务处(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材料包括:所申请奖项对应申请表及相关证明、《西亚斯基金会奖学金等奖项推荐名单汇总表》。
(二)各专业学院(系)应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进行评选工作,对逾期未报的各专业学院(系),将被视为放弃评选。
(三)对在评选资助对象过程中违反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对隐瞒事实,骗取奖、助学金的学生,将取消其资格,收回奖、助学金,并给予通报批评。
—11— 附件:
1.西亚斯基金会奖学金等奖项的推荐名额及奖励金额 2.西亚斯基金会奖学金等奖项推荐名单汇总表(样表)3.西亚斯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 4.西亚斯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
5.西亚斯基金会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请表 6.陈肖纯大学生创业奖学金申请表 7.凤凰城女性进步奖学金申请表 8.公益使者奖学金申请表 9.西亚斯校友会奖学金申请表 10.博萨.史密斯纪念奖学金申请表
二○一○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学务 评选 奖学金 通知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办公室 2010年5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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