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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级行政机关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的思考
摘 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近年来财政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可以实现支出直达,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行政成本,资金流向透明,能够有效提高政府资金调度能力和配置资源的效率、加强和完善财政监督,同时也是强化预算管理、反腐倡廉的一项根本性措施。我国开始实施国库集中支付以来,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在行政事业单位中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已经取得良好成效。本文以福建省市级行政机关单位,自2008年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这三四年间的实践基础为出发点,主要探讨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给市级一般行政机关财务管理起到的积极影响以及尚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从实际出发提出进一步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几点建议。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行政机关;财务管理企业;直接支付;授权支付
二00一年国务院通过《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并确定在国务院所属六个部门进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标志着我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启动[1]。预计2012年底所有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都要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往财政性资金主要通过征收机关来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缴库和拨付的方式,有利于提高财政性资金拨付效率和规范化运作程度,有利于收入上缴和支出拨付过程的有效监管,有利于预算单位用款及时、便利。增强了财政资金收付进程的透明度,解决了财政性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2]。
1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成效
国库集中支付,其实质就是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集中在国库或国库指定的代理行开设的账户,所有财政支出均通过这一账户进行拨付,达到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支出的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3]。
1.1我国当前国库集中支付的运行模式:
先由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等均由国库单一账户统一存储和实行国库支付。预算资金不再拨付给各单位自身保存;各单位根据履行职能的需要,在批准的预算项目和额度内决定购买某种商品和劳务。国库执行机构主要通过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拨付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可以解决财政资金层层拨付、流经环节多、资金分散、滞留等问题,有效杜绝
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本文将从福建省市级一般行政机关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为例,探讨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对一般行政机关财务管理的一些影响。
1.2福建省现状
二00八福建省基本实现省级在榕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二级预算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增加124个,同年莆田、宁德、福州等设区市的改革工作已在市直部门全面铺开。在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基础上,着力深化省级实施改革的预算级次。至此,福建省实现了在榕预算单位基本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目标。以福州为例,福州市2008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预算单位共有35家。至9月下旬,已完成对预算单位的财务人员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操作的培训工作,完成预算单位端电脑、打印机的政府采购工作,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的开设工作也已在积极进行中,力争在11月1日将改革的35家预算单位正式上线运行。至此,全市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将达388家,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01家,二级287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意义
2.1 降低资金运行成本
首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各单位未使用的资金全部结余在国库,可减少短期借款或发行国债数量。其次,由过去向多个户头拨款变为向一个户头额度拨款,大大减少了在途资金量,缩短拔款时限,减少资金分散存放,降低了财政资金运行成本。
2.2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过去行政单位的用款计划批准后,国库要一次性将资金拨入单位银行账户,一方面形成财政国库资金结余分散存放,另一方面也造成国库资金不足,调度困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实现了单位用款计划与资金拨付相互分离,使单位形成的结余体现为用款计划指标结余,而实际资金结余仍在国库或国库集中支付专户。
2.3 加强资金监控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所有财政资金不再预拨到预算单位账户,并在预算执行前就对其进行严格审核,结余也都以指标体现。各机关单位体现在零余额账上的金额都为零,在集中支付系统中,有的只是各项经费的下达指标,并没有实际金额,所以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的可能性大大降低,特别是截留财政资金已不大可能。由于预算单位各项支出均要通过财政的审核,随着部门预算改革的实施,预算更加细化,从而起到预防和遏制腐败的作用。
2.4 强化财政预算
过去财政部门依据相关预算指标,通过国库中心将资金直接拨入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而单位编制的预算指标是否科学严谨,专项经费是否按既定的预算执行,执行进度如何,都没有进行有效监管,更会出现在年中要完成突击任务,或重大业务时,临时向财政部门打报告,提申请来补救资金缺口。现在财政国库中心严格要求各机关单位,填报科学有效的预算指标数据,并通三上三下等多个程序,严格把关。尽量减少杜绝后期的申请资金变动及新指标下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中问题
3.1 预算编制与审核不完善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成功推行是要与完善部门预算体系实现良好对接。在统制部门预算是要体现完整性、科学性原则,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各个阶段进行明确划分。但实际操作上是通过一上一下,二上二下,到最终同级人代会审议来完成,时限一般较短,并且通常有新项目资金或新增资金的预算指标,被大量缩减,甚至直接不通过,造成申请机关不得不宽打预算,一定程度上造成预算不科学不准确。同时由于部分项目在外部环境多变、项目时间性长等各种不可预测的因素较多,要在短时间内编制准确的预算,更是有难度的。此外,财政相关部门采取集中在同一个时间段来完大量行政机关的预算审核,时间紧,任务重,容易影响到审核工作的质量。而有部分项目资金预算审核,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基础,甚至专业的项目人员,才能更全面科学的采取评价、审核预算指标,这对财政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来说,是较大的挑战,因为上报项目涉及专业面广,很难有找到各方专业都精通的专家或工作人员。
3.2 财政直接支付效率有待提高
国库集中支付将资金支付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支付方式。财政直接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提出支付申请,经财政国库执行机构审核后开出支付令,送代理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财政零余额账户或预算外资金支付专户,直接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收款单位账户[4]。采用财政直接支付达到了更好监控资金流向的目的,由此财政部门要求机关单位更多的使用直接支付。但实际情况上有些机关单位并不愿意太多的选择直接支付,并不是所涉及的资金流向有问题,而是直接支付程序、环节较多,实施起来不够便捷。目前,以福州市级为例,机关单位的直接支付都是把纸质直接支付申请报告先递交
到对口的财政业务部门,由其工作人员及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再交由国库支付中心进行下一步支付。往返财政的路程时间及多环节审核延迟了支付时限,也增加了机关财务人员的工作量,随着直接支付数量的增多,也给财政业务部门带来巨大的工作量。
3.3 授权支付资金的管理有待加强
财政授权支付是国库集中支付的另一种方式,是指预算单位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资金用途,根据财政部门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送代理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单位零余额账户或特设专户,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提现、转账、汇兑、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等业务。日常用的较多的是提现与转账业务。转账业务通过银行可以看出单位资金总体去向及备注简要用途,但对现金提取业务,只能通过集中支付系统提供的支付信息进行查看,通过流程监督,则只能看出提取现金的数量及一般性用途,却无法了解更详尽的使用方向。此外,对大额取现的监督是通过要求银行,对金额大于二十万以上的现金附加相应的细目或报告说明,部分单位在大额取现时,会取用分批分次取现,来避开写报告说明等其他环节,而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对预算单位提取现金的次数未作具体规定。这样支取的详细用途是什么,支付环节难以实施有效监管。
3.4 集中支付相关制度体系未完善
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修订比较滞后。现行的会计制度的内容未涉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很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推行更多的只能依据政府部门的文件。科学有效的资金监管体系尚未形成,预算执行情况缺少后续跟踪。从法律地位层面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家金库条例》、《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都是以前制定的。存在不同省份,或不同级机关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监管有较大差异,给不同地区之间的业务交流带来一定的不便。完善国库集中支付中建议
4.1完善预算编制与审核过程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财务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完善各单位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和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效率。要进一步推进和细化预算编制改革。提前布置预算编制任务,对部分专项资金编制给给予相对弹性的期间审核。认真做好预算执行细化管理后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资金的申报核定工作;认真
做好预算执行细化管理后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资金的申报核定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支付资金。在大项目的资金审核上,可以采用专家库的形式,抽取专家来配合指标审核,更科学准确的完成审核工作。
4.2简化直接支付环节,借鉴无纸化运行
财政直接支付效率有待提高,首先要简化直接支付环节。福州现在采用的财政直接支付环节过多,与十堰市财政直接支付相比就多了两个直接支付申请书送财政业务部工作人员审核,部门领导审核两环节,这在用款计划审核时已有过相对应的审核。
十堰市财政直接支付流程图
同时,在支付系统中已有了电子的申报件,财政部门可尽量通过系统进行直接支付无纸化运行,减少各单位的送审和待办过程。在2012年6月1日,厦门财政直接支付无纸化系统已顺利上线。今后,相关业务人员只需登录该系统即可完成直接支付资金拨付流程,无需大量打印纸质凭证和来回奔波,既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厦门这一便捷的运行方式值得借鉴。
4.3 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有效地防范和控制财政资金支付风险。其一,要实现对预算执行的有效控制,应进一步从制度设计、机制运行、动态监控等方面着手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控力度。其二,要创新监管方式,在新的财政资金运行的基础上,开发应用集实时监控、智能预警、综合查询、监控分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国库监控系统,建立
对预算单位资金支付的事前监督机制。通过动态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发现疑点和问题,及时核实和纠正,保证每一笔财政资金使用符合预算规定的用途,有效防止预算单位、代理银行违规向其他账户划转资金等行为。
4.4 建立完善的集中支付相关制度体系
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顺利实施提供机制保障。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充分发挥其强化预算约束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离不开严格的管理、监督执行机制。财政部门要建立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同时应建立完善对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人行国库部门要严格履行央行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职责,强化对代理银行的资信、资金清算业务的监督;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往来资金、会计核算和资金安全等财务管理工作;完善各单位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和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效率,并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支付资金[5]。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确保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顺利开展。5 结束语
国库集中支付是国家财政改革的重大措施之一,近些年已在全国各地成功推行。作为财政资金的使用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确实给我们提供了不少便捷性和安全性,大大提高了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同时我们也需要结合自身特点,在国库集中支付的情况下,不断改进、完善我们的财务管理,以促进公共事业及各项科研工作的快速发展,逐步解决改革中可出现的新问题,使我们的财务管理工作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更科学、合理、高效。
参考文献:
[1]张静.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现代商业,2011(17)30-32
[2]时丽艳.关于预算单位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几点思考[J] 财经界,2010(22)15-16
[3]栾儒.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存在问题及对策管窥[J]现代审计与会计,2011(5)5-6
[4]马春艳.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认识[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2)13-14
[5]中央财政库,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1年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Z],[201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