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供热计量工作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加强工程计量工作通知”。
关于加快推进供热计量工作的通知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快推进供热计量工作的通知
潍建墙字〔2010〕4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属各开发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促进全市建筑节能健康快速发展,确保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按时完成,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推进供热计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10〕81号)的文件精神,就加快推进全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
改变传统的按面积计量收费方式,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是供热体制在收费方式上的一项重大改革。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有利于调动人们行为节能的积极性,强化人们行为节能意识;有利于贯彻和实施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最大限度地节约能源,减少能源浪费;有利于降低供热成本,减轻政府、企业和个人供热负担。
为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国家已将供热计量收费作为申报国家园林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环境人居奖等奖项评选的否决项指标。大家要充分认识推行供热计量收费改革的重要战略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这项工作不折不扣地按时完成。
二、工作任务目标
按照市政府印发的《潍坊市推进供热计量工作实施方案》(潍政办字﹝2010﹞81号)文件要求:2008年10月1日以后竣工验收的新建采暖建筑,都要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必须配套建设供热分户计量及温度调控装置。2008年10月1日以后竣工验收但未安装供热分户计量装置的新建采暖建筑,由原开发企业在2010年采暖期前完成供热计量改造。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1、从事民用建筑的建设(开发)、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供热计量有关规定委托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
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供热计量技术规范进行设计,以满足热计量和温控要求,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取得相应施工资质、并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方可施工,施工中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供热计量材料、配件和设备;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对供热计量工程实施监理。对施工单位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有关供热企业参加,验收内容应包括供热计量工程内容。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和供热计量规范要求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采用集中供热的房屋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供热计量措施等有关信息,在房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全过程监管。建设系统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建设、监理、竣工验收备案、房产销售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新建建筑达到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应当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供热计量技术规程》
(JGJ173—2009)对供热计量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同时满足热计量和室温自动控制的要求。经审查合格的,建设单位及时到当地墙改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备案。经审查达不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的,不得通过设计审查;
施工许可管理部门对节能审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供热计量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对违反供热计量强制性标准,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应责令改正;
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和供热计量要求的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机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手续。
3、加强供热计量产品质量管理,确保供热计量收费改革顺利实施。开发公司、供热公司在选择供热计量技术路线时,应根据《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和《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中新建或在建的集中采暖居住建筑必须设置楼前热量表(热量结算点)、住户分室(户)温度调控及分户热计量(分户热分摊)的有关规定,优先采用“通断时间面积法”进行热量分摊,也可采用热量表法等其它热量分摊方法,但必须同时安装自动温度控制阀进行室温调控。开发公司购买的供热计量、温控装置应优先从《山东省供热计
量产品推荐目录》或《山东省供热计量产品备案目录》中选取,以确保热计量产品质量。鼓励开发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当地产品,以确保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
4、加强教育培训,做好宣传引导。要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供热计量改革的重要意义,普及相关政策、知识,争取广大居民的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进供热计量工作顺利开展。
5、落实属地管理,严格监督考核。市政府已将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等重点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是建筑节能和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