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课程改革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
西和县课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调动全县教师参与课改的积极性,特制订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全县各中小学。
2、先进个人:全县各中小学参与课改的教学管理人、教科研人员及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领导重视。对学校课改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和指导。
2、课改机构健全。有课改工作方案、计划、总结等。学校课改氛围浓厚,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多彩。
4、导学案的开发科学规范,并服务于教学实际。
5、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校本教研有成效,教研组建设有特色,教师业务能力有明显提高。
6、承办、参加各类课改经验交流活动,课改成果在本地区有较好的示范辐射作用。能够积极申报县级以上的教育科研课题。
7、学校或教师个人教育教学事迹、心得在各类简报、报刊、杂志等有刊登、转载、引用。
8、拥有一定数量的课改信息资料、专业书刊、必要的器材、设备等,并能够广泛地运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课程资源开发,跟进培训,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9、在课改中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健全较为合理的各种评价体系。
(二)先进个人
1、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与课改,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2、认真学习新课程理论,进行大胆的实践与探索。自觉进行教学反思,深入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充分利用和开发课程资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活动,在校本教研中有示范带头作用。
4、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反思能力,有课改研究成果,论文、案例、教学心得、事迹在各类简报、杂志、报刊上有刊载或报道;有导学案入选在《导学案汇编》或在其它刊物上。
5、所承担的公开课、观摩课在其它教师中有示范、辐射作用,并在一定范围内产生良好效应。
三、评选办法
各学校、教师根据评选条件自愿申报,以教育局综合考核结果审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