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 客人错,还是旅行社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旅行社投诉处理案例”。
案例3: 客人错,还是旅行社错?
案情:北海某国际旅行社BZL19990215北京旅游团,于2月19日由越南返回南宁入住凤凰宾馆,原订20日10时30分乘K6次火车返北京。但因春运紧张,柳州铁路局临时通知调部分票支援桂林,致使该社原订的20日南宁至北京的计划票有一部分被取消。
该旅行社知情后采取紧急措施,千方百计在当晚19时才订到了20日15时28分从柳州到北京的卧铺票。并连夜送到南宁凤凰宾馆,向游客说明了今年游客巨增,车票紧张的特殊情况,并请客人多多谅解。但客人不依,坚持要从南宁坐火车走。
深夜1点20分,该社副总经理致电南宁与客人代表通话做工作,经理连夜从北海驱车南宁。20日早上7点40分赶到后立即召集客人在会议室解释,再三动员客人马上动身,但客人仍不愿动身,错过了乘南宁至柳州火车的时间。
这时旅行社通知导游紧急做工作,动员一部分客人从南宁走,另一部分乘韩国产豪华空调大巴到柳州。同时,副总经理电传致歉信给客人,并许诺补偿每位客人200元。尽管一而再、再而三地向客人说明,客人就是不上车,一口咬定只能从南宁返京,否则就要乘坐飞机返京,并不承担任何费用。
当时,旅行社也承诺过可为客人订飞机票,差价由客人出,但当时南宁至北京的机票只有几张,根本无法满足客人的要求。在该旅行社承诺“南宁至北京的卧铺票费用本社全部承担”时,客人仍不同意返京,致使26张火车票全部作废。加上南宁至柳州的火车票及全部手续费共损失13221元。
计调部在此情况下,传真给凤凰宾馆叫客人自付房费、餐费。但总经理知道这件事后,马上纠正过来,并于2月21日电传该社在凤凰宾馆的工作人员,传真如下:“由于北京客人不同意从南宁市经柳州中转回北京的行程安排,致使客人在南宁市已停滞两天,请你们代表我们向客人表示敬意和歉意,请他们多保重!现请你们做好以下工作:继续为客人支付房、餐费,直至离开南宁;全力以赴为客人购买返程票,使他们尽早与家人团聚,尽快回到工作岗位;协助客人与家人通电话,告诉在南宁的情况,话费由我社承担,请家人放心;注意客人的饮食、身体健康情况,特别要注意老年人、妇女和儿童;出现情况要及时报告北海总社。” 23日,客人终于全部返回北京,该旅行社终于松了口气。
点评:在本案中,首先是旅行社违约,造成游客的损失,旅行社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对旅行社而言,在宣传产品时应实事求是,不要夸大,以免引起争议。但在行程中,遇到旅行社违约,游客应本着合理而可能的原则,与旅行社协商问题的解决方案,待返程后仍可再向旅行社追究违约赔偿责任。违约已是事实,游客损失已造成,任何过激的行为如拒上车,既不利于事件的解决,也可能造成更多的损失,将损失扩大化如拒绝从柳州返京的车票损失、滞留的费用等。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消费者理性维权的落脚点应放在这里,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的前提下,提高法律意识,文明旅游。因此,在本案中,车票的损失、滞留的费用等应由游客自行承担。
在旅行社方面,该怎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一遇到客人投诉、闹事,害怕媒体曝光也好,息事宁人也罢,总以高额赔偿平息事件。这一方法,可以快速解决问题,但“后遗症”不少:旅行社既损失了经济利益,自己的正当权益也得不到维护;既不利于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游客正常消费心理的培养。游客误以为只要一闹就能得到高价赔偿,以后更有“有恃无恐”。其实,旅行社违约后,只要依法依规及时得到游客的谅解和支持即可。成熟游客心理的形成既有待于游客群体自身的努力,也有赖于旅行社的培育和正确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