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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创建法治城市
文件资料选编
德阳市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印
二〇〇九年五月
目 录
德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制城市创建活动的意见1 德阳市成立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8 德阳市创建法治城市实施办法12 德阳市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43 德阳市创建法治城市考核办法56 德阳市政府加快推进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95 德阳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107 德阳市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117 旌阳区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意见(送审稿)126 旌阳区成立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133 广汉市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意见136 广汉市创建法治城市实施办法143 广汉市成立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146 广汉市确立创建法治城市工作试点单位的通知175 什邡市转发《德阳市开展法制城市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177 什邡市成立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185 什邡市创建法治城市实施办法187 绵竹市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213 中江县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220 中江县创建法治县考核办法227 罗江县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256 罗江县创建法治县实施办法265 陈新有同志在创建法治城市动员大会上的讲话292 左正同志在创建法治城市动员大会上的讲话301 中共德阳市委文件
德委发〔2008〕14 号
★
中共德阳市委
德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意见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及其以上
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
略,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
(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普法办〔2008〕7 号)
精神,现就我市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德阳”
这一主题,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市的有机统一;坚持服务中
心,强化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和保障灾后重建;坚持以人为本,平安惠民,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分
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为实现“三年全面恢复,五年提
定和实施行政许可,以”590“工程为标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
设,切实做到”两集中,两到位“;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
制、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效能;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行
政执法责任制,逗硬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切实做到行政权力授
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进一步加强惠民帮扶中心和信
访接待中心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
成本低廉的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机制。
(三)强化司法公正,着力维护公平正义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
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权威,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完善审判
公开、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及时研究解决涉灾法律问题,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司法保障在司法机关人员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强化法制教育,着力增强法治意识
加强以宪法为核心,以灾后恢复重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重点抓
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
制宣传教育以”一学三讲“(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
和”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金融市场风险、金融职务犯罪,进一
步改善投融资环境,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西部地区金融生态环
境最佳区域。
(七)强化平安建设,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健全
责任体系,实行责任查究,增强维稳治安工作实效完善社会治
安防控体系,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防范治安突出
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治安突出问题和不稳定隐患,依法妥善处置突
发群体性事件。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
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畅通各种利益诉求渠道。完善法律援
助和司法救助机制,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推进和谐文
化建设,培育文明社会风尚,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防
止非正常越级上访。加强对敌斗争,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
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极端宗教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从严惩处
趁灾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八)强化监督机制,着力抓好权力制约
加强监督体系建设,构建以权力机关监督为重点,综合运
用法律监督、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舆
论监督等各种监督手段的监督网络,强化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
合的原则,每年进行检查考核,每两年市委、市政府将命名表
彰一批创建法治城市先进单位,确保创建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强典论宣传
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创建法治城市的宣传力度,拓宽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在全社会营造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激
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努力营造全社
会关心支持创建法治城市工作的浓厚氛围。
主题词:司法
创建活动
法治城市△
意见
中共德阳市委办公室
2008 年 11 月 3 日印发
(共印 50 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正权
马俊东
员:许正钢
沈华伦
李茂刚
陈显文
胡宗林
高隆峰
刘述明
单广平
邹 立
雷小平
巫建平
谭晓波
刘洪庆
陈敦源
周晋安
蒲 正
毛君甫
符立均
杨 光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市政协副主席
市中级法院院长
市检察院检察长
德阳军分区参谋长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市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市委副秘书长、群工部部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建办主任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德阳日报社总编辑
市经委主任
市教育局局长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市民政局局长
何荃麟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主题词:临时机构
法治城市创建活动△
领导小组
通知
中共德阳市委办公室
2008 年 11 月 3 日印发
(共印 50 份)德阳市创建法治城市实施办法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意见》
(德委发〔2008〕14 号)的要求,为推进平安德阳、法治德阳、和谐德阳建设,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法治城市创建要求,进一步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目
标,以普法依法治理为抓手,以强化责任制为龙头,以落实创
建措施为重点,深化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完善民主法制,维护公平正义,为加快灾后重建美好新家园,推进德阳经济社
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法治城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三
提高“、”三加强“、”四进步“、”八防止“目标,促进德阳平安、稳定、和谐,率先在全国达到法治城市创建标准。
(一)”三提高“
1、党委依法执政能力提高。
8、坚决防止发生社会管理不作为、乱作为、严重伤害群
众感情的事件。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依法执政体系建设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人大、政府、政协及司法机关职
能作用,进一步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2、推行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对关系德阳经济社会发
展重大问题、涉及灾后恢复重建重大事项,在决策前进行法律
咨询和论证,增强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
3、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进
行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开展领导干部定期法制培训。领导干
部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
律范围内活动。
4、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
映等制度,党务工作应当公开的内容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即
时公开。
5、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价、决策失误
责任追究和纠错改正机制,完善责任追究的程序、健全处罚体
系,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6、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
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 应当公开的内容,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务信息,经
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
开,政务公开率达 100%。
7、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
制度。行政执法必须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定期清理、确
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
证上岗、亮证执法,行政执法持证上岗率达 100%。
8、加强对各类收费的管理监督。收费项目合法、标准公
开、行为规范。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登记制度、收缴
分离制度和收费许可证年审制度。
9、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行
为内部核审率达 100%,执法案件复议维持率应达 80%以上,诉讼胜诉率应达 80%以上。
10、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诉讼胜诉率、行政复议维持率高于
全省平均水平。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诉讼判决、行政复议决定率
达
100%。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首长首次
出庭应诉率达 100%。
11、提高行政效能。以”590“工程为标准,加强政务服务中
心建设,切实做到两集中、两到位;进一步加强惠民帮扶中心
和信访接待中心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探索高效、便
捷和成本低廉的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机制,落实首问责任制、限
7、不断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建立与政法工作相适应 的保障机制,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及其执法工作满意度达 90%
以上。
(四)推进全民学法体系建设
1、全面贯彻”五五“普法规划。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
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普法教育机制。深入
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和灾后重建为重
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2、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坚持和完善党委
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法制讲座、定期法制培训、自学等学
法制度,强化考核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头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3、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深化”警校共育“,推进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保证法制教育的教材、师资、计划、课时”四落实“,促进依法
治校。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4、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建立健全企业经
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积极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引导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增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和防
范风险的能力。法治实践的现场变成普法教育的课堂,在服务群众中教育和引
导群众。
10、深入开展”心系千村、法律惠民“行动,实现”六个 100
%“。全市各行政村实现调解组织健全,健全率 100%;纠纷化
解及时,调解率 100%;普法教育达标,覆盖率 100%;安置帮
教落实,安帮率 100%;法律援助尽援,应援率 100%;法律服
务到位,满足率 100%的目标。
(五)推进基层自治体系建设
1、基层组织健全有力。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健全,党
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村(居)委员会、村(居)民小组有效发挥作用,依法保障村(居)民自治工作
正常开展。
2、民主选举规范有序。依法选举村(居)委会成员、村
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按时换届,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3、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
代表会议制度健全,与村(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
项实行民主决策,落实”一事一议“制度。
4、民主监督管理规范。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居)
规民约依法制定,村(居)务管理规范有序。村(居)委干部
依法接受村(居)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群众满意率达 90%
4、加强税收宣传和监管。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纳税意
识普遍提高,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5、加强对垄断性部门和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市场经济
活动中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生
态监督管理机制逐步完善,环境安全监控和紧急处置机制健全,违法行为受到严肃查处。
7、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
任主体地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防止和预防重大安
全生产事故发生。
8、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制度。健全和完善覆盖全市的养
老、失业、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基本社会保障机制。规范用
工制度,依法协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七)推进平安德阳体系建设
1、进一步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形成覆盖
面广、反应灵敏、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机制,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
大源头防范力度。依法妥善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大
局持续稳定。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极端宗教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
全。矫正,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释解教人员重
新犯罪率低于近三年平均水平;加强和改进交通、消防、枪支
弹药、危化物品、食品药品等公共安全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
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灾区社会治安管理,确保灾区群众安居
乐业。
(八)推进监督网络体系建设
1、加强监督网络建设。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监督、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
权必有责、用权必监督、违法必追究。
2、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职能作用。强化地方人大及其常
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确保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充
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确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建议、批评、意见办理率达
100%,回复率达 100%,满意率达 98%以上。
3、强化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
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重点突出对各级领导干
部、执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确保履职
尽责。
4、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
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和经实现全市民主政治、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权益保障”四个法治
化“。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领导责任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政府把法治城市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
管领导具体抓,列入任期目标,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
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制定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实施细则,整体推进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二)完善齐抓共建机制
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结合工作职能,认真抓好本
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宣传推广。新闻媒体加大创建法治城市的宣传力度,激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形成齐抓共
建整体合力。
(三)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建立健全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按照
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所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
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将创建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确保工作
顺利开展。
(四)严格考核奖惩机制附件1:
法治县(市、区)创建标准
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法治城市的决
定》,法治城市创建纳入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构
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组织实施,各行业、各部门、各
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规范,办事机构制度健全,结合实
际制定法治城市创建具体方案,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工作经费
列入财政预算,组织、领导、协调、监督职能有效发挥。
三、全县(市、区)社会事务各项管理纳入规范化、法治
化轨道,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政府机关、各
职能部门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监督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四、各项监管职能到位,市场经济秩序规范有序。安全生
产、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劳动保障、金融市场等监管机制完
善,金融、投资和社会诚信环境良好。
五、司法机关维护公平正义,推进司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
究制、执法督察制,坚持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加强司法队伍建
设,提高司法人员整体素质。附件2:
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标准
一、党委政府把法治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
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创建领导小组,保障人员、组织、经费、制度四落实,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组织实施,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创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信息报送及时,资料齐全、归档存
放,管理规范。
三、坚持党委依法执政,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对涉及
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向社会公开征
求意见,决策前进行科学性、合法性论证,由集体讨论决定。
四、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严
格执法责任制,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和程
序。依法接受村(居)民代表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
评议,群众满意率达 90%以上。
五、普法依法治理有序开展。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
织学习宪法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普法
对象参学率达 100%,考试合格率达 95%以上。深入开展”法律附件3:
法治机关创建标准
一、普法依法治理组织健全,措施到位,保障有力。成立
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有具体
部门和人员负责法治机关创建工作,创建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专款专用。
二、工作制度完善。制定普法依法治理五年工作规划,年
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健全并汇编成册,普法依法治理各种文件、资料管理规范并建档存放。
三、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坚持依法行政、科学管理、民
主决策,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前进行科学性、合法性论证,集体
讨论决定。
四、深化政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化、经常化,群众获知
公开的政务事项和信息途径方便、准确、快捷。规范行政许可
行为,行政许可相关事项和依据、程序、条件、结果依法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
五、机关行政效能全面提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
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认真履行附件4:
法治村创建标准
一、领导组织机构健全。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设有专人负责,职责明确。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健全,充分发挥作用。
二、普法制度措施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有
计划、有部署、有总结,相关资料收集齐全,存档规范。
三、民主选举规范有序。选举制度健全,选举程序规范,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选
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结果群众满意,选举程序档案完备。
四、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村内事
务由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凡涉及到村民切身利
益和公益事业,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定”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
五、民主管理全面落实。村民自治组织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实现村民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六、民主监督及时有效。村务公开制度健全,设立村务公
开栏,做到“立档上墙、支出公开、费用透明”。实行村委会向附件5:
法治社区创建标准
一、领导组织机构健全。社区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
机构,设有专人负责,职责明确,制度上墙。
二、普法制度措施完善。社区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信息上报及时,资料归档存放,管
理规范。
三、民主选举规范有序。社区居民自治组织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依法选举,选举程序合法。社区自治组织健全,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
四、民主决策健全完善。社区居委会和居民代表大会组织
健全,凡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须经社区居民代表大
会讨论通过,实行“一事一议”,社区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完善。
五、民主管理全面落实。社区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公约、议事规则、居务公开等制度,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充分保
障居民的民主权利。
六、民主监督及时有效。建立社区居民监督小组,设立居
务公开栏,对社区重大事务、居民普遍关心的事项等及时公开,内容准确全面。附件6:
法治学校创建标准
一、领导组织机构健全。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的依法
治校领导小组,做到人员到位、职责明确、经费落实。
二、普法工作制度完善。制定普法教育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做到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相关文件资料收集齐
全、存档规范。
三、办学活动依法规范。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做到依
法办校、依法执教、依法治校。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健全完善
学校管理制度。坚持校长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确保校长依法
履职、教代会依法监督、教师岗位职责明确,考评体系完善。
四、民主管理监督机制健全。健全完善教代会制度,充分
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中的作用,切实保障教职工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
开校务,健全家长联系制度。
五、切实保障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积极推行教职员工聘
任制,做到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合法,分配制度公正。建立健全
校内学生申诉制度,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六、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素质。健全落实学校领导学附件7:
法治企业创建标准
一、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落实责任,配备专(兼)
职工作人员。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并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
各类法治企业创建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有序。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
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积极开展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定期开
展法律知识培训,有专(兼)职法制宣传员,有固定法制宣传
栏。
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劳动用
工备案制度、工资分配支付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制
度等,职工养老、医疗、卫生、失业保险等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法律顾问介入企业重大
决策的范围和力度,重大决策和主要活动有严格的工作程序和
工作制度,经营活动重合同、守信用、信誉好。
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
全考核及奖惩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和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安全
管理制度等,严格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
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共印 50 份)德阳市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文件
德法创领〔2009〕1 号
德阳市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德阳市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成员
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及其以上
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德阳市委、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法
治城市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德阳市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德阳市创建法治城市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
求,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抓好落实,特制定《德阳市法治城
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现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门的创建法治城市工作;了解、掌握全市工作开展情况,及时
总结推广经验,向全国普法办、四川省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和市
委、市政府、市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时报送全市创建
法治城市工作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成员单位基本职责
(一)按照《德阳市创建法治城市实施办法》要求,全面
落实创建法治城市规划、年度计划,制定本系统、本行业、本
部门法治建设规划、年度实施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按时参加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的会议,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
本系统(部门、单位)法治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
日程,指导、协调、督促本系统、本行业、本部门法治建设工
作。
(四)认真开展本系统、本行业、本部门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五)定期开展检查活动,督促本系统、本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六)认真研究本系统、本部门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制定相应对策推进或改进。
(七)及时做好本系统、本部门法治建设经验和典型的总关考核内容。
3、市人大办
承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创建法治城市工作的决议和意见;
协调、安排市人大代表对创建法治城市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和
调研;负责对司法机关错案追究制和检务、审判公开的法律监
督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对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
识考试。
4、市政协办
负责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提请政协讨论
研究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协调政协
委员对创建法治城市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和视察,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创建法治城市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
议。
5、市纪委、监察局
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
争,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处;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
法》的贯彻实施;纠正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6、市中级人民法院
狠抓法院队伍建设,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加强立案、审判、申诉、信访工作,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切实维护
德阳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创建法治城市和法制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