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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伍永斌意外溺亡事故的报告
江华一中高一年级1212班学生伍永斌,男,生于1997年7月28日,江华县界牌乡伍家寨村1组人。伍永斌于2013年5月27日下午放学后到沱江镇大山寨村边的河里游泳时发生意外,不幸溺亡。事件详细情况如下:
伍永斌从2013年上期开学至5月23日在学校寄宿,5月24日向班主任提出要求读通学,住到其伯父家中(沱江镇步行街雅阁宾馆)。班主任电话征得其父亲与伯母的同意后,同意其读通学,办好了进出校门临时通行证。2013年5月27日下午放学后,伍永斌与我校1218班通学生欧亮、周露露、1218班通学生杨祖珩四人来到沱江镇大山寨村边的河里游泳。在游泳过程中有人发现伍永斌被河水冲走,且搜救无效。大约1小时后,其余三位学生向110报警。110接警后,干警与欧亮、周露露赶到事发现场。学校政教处工作人员接到社会传来的消息后,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部分领导及班主任立即赶到了事发现场。干警对现场进行勘查后,将班主任及两位学生带至沱江镇城南派出所进行笔录。派出所将事故情况通知了学生家长。
事故发生后,学校高度重视,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和请示,成立了事故处臵工作小组,及时就对伍永斌的教育管理、伍永斌与班上同学的关系、班级日常纪律管理等方面做了深入调查,积极配合政法、公安部门做好了一系列善后工作。
对伍永斌教育管理方面。班主任对伍永斌的教育始终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及时解决伍永斌提出的合理要求,如在调换座位时,伍永斌提出要调到前排讲台边,班主任马上按他的要求调整了座位。5月22日,伍永斌找到班主任,要求由寄宿改通学,班主任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阻,就安全、生活行为、学习行为管理等方面讲了很多道理,但没有说服伍永斌。5月24日,伍永斌再次到办公室找到班主任,坚持要求由寄宿改通学,班主任再次耐心做劝阻工作,但没有效果。班主任只好打电话给伍永斌的伯母(步行街雅阁宾馆业主),确认伍永斌确实想跑通学后,再打电话给在他在广东创业的父亲伍成科,伍成科同意伍永斌到步行街雅阁宾馆住宿,班主任只好签字让伍永斌办理进出校门临时通行证。
伍永斌与同学关系方面。班上同学跟伍永斌相处可以,没有歧视行为。
班级日常管理方面。多年来,江华一中统一采用学生日常操行评分测评办法来管理全体学生的生活行为和学习行为。操行评分原则上每周公布一次,由班干部或班主任点评一次,学期结束后统计总得分,作为评选先进的依据。操行测评以学期为单位,一个学期过后重先测评。操行评分分扣分和奖励分两大部分,如果一个学生在某一方面被扣分,他可以通过其他方面的优良表现获得奖励分,充分体现了以激励为主的积极教育思想。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江华一中一直将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首位,依据“一次排查、一次会议、一次整改、一次教育”工作思路,每一个学期按四个阶段安排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了完整的安全台帐,实现了排查全面、责任到人、整改及时、教育到位的工作目标。特别是在2013年上期,学校开展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集中治理专项活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成立了防溺水、防H7N9、消防安全、校园安全、校舍设备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等7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都按照方案要求在认真开展工作。在防溺水方面,学校每个学期都要开展游泳安全教育,下发严禁学生下河、下渠、下塘游泳通知书,本期于2013年5月8日下发了《严禁学生下河、下渠、下塘游泳通知书》每个学生一式两份,于5月22日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观看了《孩子,请不要下水》防溺水教育宣传片。
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中学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