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离婚要走的法律程序_离婚案件法律程序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18:03:2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唐朝离婚要走的法律程序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离婚案件法律程序”。

唐朝离婚要走法律程序

离婚是哪个时期都有可能发生的事,但是说到离婚协议的名称,唐代和以前的朝代不一样,也和以后的朝代不一样。在唐之前,多用“离异”、“离绝”等字样;而在宋元以后多称“休”、“休离”等。按照目前的资料来看,唐朝虽然也有叫“夫妻相别书”的,但是大多统一叫做“放妻书”,“放”,不是放掉的意思,而是放归本宗的意思。

应该说,唐代还是离婚比较自由的社会,多数离婚都是“和离”。什么是“和离”呢?就相当于今天的夫妻感情不和、婆媳关系不好等。这样的离婚,对彼此家庭的伤害不大,所以唐律对“和离”的规定是:“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也就是大家一拍两散,各走各路,什么责任也没有。

既然离婚,肯定会再娶妻,再嫁人。政府也规定,离婚不能自己关起门来离了就算,要到官府领取证明,如果不去,再娶,就属于重婚。

离婚之后呢,除妻子户口从夫家注销之外,唐律还规定了:“其被放出,或改适他人,即与前夫服义并绝。”

也就是以后夫家出了什么事情,都不用受牵连。这条在现代人看起来不重要,但在古代有时候会要人命的,因为株连三族九族的事情,时有发生。

下载唐朝离婚要走的法律程序word格式文档
下载唐朝离婚要走的法律程序.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