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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C-03.04经营审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了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防范风险,规范并提高内部审计人员执业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集团《内部审计监察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应范围
本办法适应于奥凯煤业集团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单位”)
第三条 术语
本办法所称经营审计是指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促进集团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经营审计不限于财务报表审计,还包括采购、销售、以及其他审计人员能够胜任的领域。
第二章 经营审计程序与方法
第四条 召开审计进场会议
在实施审计前,项目负责人认为在必要时可召开项目审计进点会议,项目审计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通知相关单位(部门)参加审计进点会议。项目审计组在进点会议上传达项目审计计划的内容包括:被审项目概况、审计目的与范围、审计重点、时间计划、项目审计组的组成及其分工等。
项目负责人可以选择与被审单位高层领导进行沟通的方式替代审计进点会议。
第五条 制定详细的审计方案
审计人员应在项目负责人的指导下制定详细的审计方案和设计相应的底稿,包括问卷调查设计、被审单位需提供资料清单、计划的下步审计重点和审计工作等。
详细审计方案和底稿的设计应当围绕审计目的,贴合被审单位情况,有利于审计质量控制复核和高效的开展审计工作。各经营审计重点包括但不限于:
1、采购审
1)对采购组织目标设定、目标分解、风险评估和采取的措施、管控流程以及考核措施; 2)分析采购组织的经营数据和信息,评价目标的实现程度;
3)对采购组织组织层面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主要包括:组织文化、人力资源、信息与沟通(内外部报告、会议制度);
4)对采购组织的流程层面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包括:采购战略;供应商管理;战略寻源;采购工程;采购执行。
2、销售审计
1)对销售组织目标设定、目标分解、风险评估和采取的措施、管控流程以及考核措施; 2)分析销售组织的经营数据和信息,评价目标的实现程度;
3)对销售组织组织层面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主要包括:组织文化、人力资源、信息与沟通(内外部报告、会议制度);
4)对销售组织的流程层面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包括:销售战略;销售模式、策略与价格的确定及审批;销售价格与业务流程的执行;赊销额度的确定、审批及货款的跟踪。
3、财务审计
1)筹资、投资及营运资金管理; 2)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分析; 3)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 4)税款的计提和解缴;
5)财务报表内部控制:会计科目维护;月末结账;财务报告编制及报送。第六条 进行公司层面和流程层面的内控测试
根据确定的重要风险领域和访谈结果,项目审计组须对内部控制流程进行详细了解并实施控制测试程序。该步骤可与内部控制评价整合进行,形成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审计工作底稿。整合审计时务必关注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和程序,防止过多或过少的内部控制测试。
审计人员应当首先针对被审单位的业务活动选取一个样本进行穿行测试,以便了解业务活动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关键控制点。穿行测试是通过追踪交易在各环节的处理过程,来证实审计人员对控制的了解、评价控制设计的有效性以及确定控制是否得到执行。审计人员在穿行测试过程中应当注意是否存在内控制度设计和内控实际执行的缺陷。
穿行测试结束后,审计人员应当选取充分、适当的审计样本进行内控测试,以获取内控是否得到有效执行的审计证据。控制测试通常采用以下审计程序:询问、观察、检查、重新执
行。
第七条 调整初步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和审计方案
项目负责人对内部控制测试后,对审计风险进行再次评估,据以调整重要风险领域和重要性水平,进一步调整审计方案,包括将实施的实质性测试程序的时间、范围和性质。审计方案的调整须经部门长核定。
重要性水平取决于在具体环境下对错报金额和性质的判断。由于销售收入和总资产具有相对稳定性,审计人员经常将其用作确定计划重要性水平的基准。在确定恰当的基准后,审计人员通常运用职业判断合理选择百分比,据以确定重要性水平。
第八条 实质性测试
项目审计组根据重要性水平和控制测试的结果实施实质性测试。根据实质性测试的结果判断是否需要扩大测试范围。此步骤应防范内部审计程序所引起的经营或法律风险。实质性测试包括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细节测试以及实质性分析程序。
1、细节测试
细节测试是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具体细节进行测试,目的在于直接识别财务报表认定是否存在错报。细节测试适用于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的测试,尤其是对存在或发生、计价认定的测试。
2、实质性分析程序
实质性分析程序通过研究数据间关系评价信息,识别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及相关认定是否存在错报。对在一段时期内存在可预期关系的大量交易,审计人员可以考虑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第九条 审计人员应当在审计过程中进行积极有效沟通,包括项目审计组内部沟通和与被审单位适当管理层进行沟通,按照审计进行阶段,沟通可分为:
1、项目审计计划阶段的沟通
1)接受委托前就被审单位基本情况的了解沟通;
2)编制项目审计计划时就评估审计风险资料、客观环境变化等的沟通。
2、审计实施阶段的沟通
1)项目审计计划中确定的需要被审单位协助的工作; 2)被审单位对有关事项的解释、声明及提供的其他证据; 3)已发现的重大错误、舞弊或违法行为;
4)审计工作受到的限制和阻碍。
3、审计完成阶段的沟通 1)有关审计发现和审计建议;
2)可能危及持续经营能力等的重大风险; 3)审计意见的类型及审计报告的措辞。
第三章 审计工作底稿
第十条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当编制适当的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包括:内控底稿、实质性测试底稿、审计阶段性汇报、审计报告和项目总结。审计工作底稿须实行三级复核,即审计人员交叉复核,项目负责人、部门最高领导分别审核。
第十一条 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和管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集团《内部审计监察制度》《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内部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析权属经管中心审计监察所有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附件:
BIC-03.04经营审计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