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业务征收税务方面_税务票据整理服务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17:47:18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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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业务征收税务方面

从这次营改增试点工作所配套的相关政策制度来看,对整个银行业的税收可以说是有增无减,相当于将原来的营业税从5%上调至6%,并再增加若干收税项目。具体对票据业务影响也是相当的大,未来或影响票据贴现转贴现定价水平,或影响商业银行对票据资产的总体配置!由于相关实施细则或解释说明还没出台,我们只能从字面的理解做一个简单的分析,仅仅作为讨论的引题,不做任何执行依据。

1、银行业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即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研究这次营改增改革的相关人员表示,银行业销项税额主是利息收入、中间业务收入等,但进项税额并不包含利息支出这一银行最大的支出项目,而其他的进项税额也还在逐步明确之中。

2、票据贴现利息收入按照贷款服务利息收入缴纳6%的增值税。这里需要讨论的是按收付实现制一次性缴纳增值税,还是按权责发生制逐期缴纳增值税。这两种方式对票据做市商影响很大,对持有到期银行影响不大。票据贴现业务是一次性收取剩余期限全部利息,而贷款业务则在存续期分期收取利息,这是两种业务最重要的区别。

3、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按贷款服务利息收入缴纳6%的增值税。也就是说以前不需纳税的票据逆回购业务改革后是必须要增加的纳税项目了。如果我们结合贴现业务已交纳的6%的增值税,逆回购利息收入再交纳6%的增值税,实际上是重复计税,大大增加了票据业务的税收成本!

4、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转贴现业务收入不需缴纳增值税。这一点应该是持有期不纳税,但如果转贴现票据再卖出,其实现的差价部分需缴纳增值税。如当期出现负值则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不能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这里所说的转贴现明显不包括了以前的票据回购业务了。

5、与人民银行发生的再贴现业务不交纳增值税。但目前的再贴现业务是商业银行回购式卖出,是负债业务,本身是不需要纳税的。此项如果进一步探讨的话,是不是来自直贴的票源去做再贴现在直贴环节可以不交纳增值税?或者是按直贴利息收入减去再贴现利息支出后交纳增值税?否则,这一条对商业银行没有意义。

目前:中介和银行各考虑不同

中介所要考虑的:

1)我过去那么多包装户,实施营改增,发票怎么办?真发票,缴税公司就破产了;此外,电子发票联网,信息透明,每个公司的往来发票、历史情况都能快速查到,再大规模开发票,难!再想不被稽核,难!

2)有没有可以替代虚假发票、虚假合同的方式包装贸易背景的方法?

3)要不去找一些真实的贸易背景,作为行业的上游产业?

基于以上三点:1)很多考虑保理的应收账款方案;2)很多考虑收购或组建大宗贸易团队;

前者目前已走的比较通;后者,目前是套利方面的重要抓手;

银行所要考虑的:

1)营改增体系下,税怎么收啊?

2)增值税体系下,发票真伪全可联网,我查贸易背景怎么弄?还能不能像以前样...看看就过去了...二、开票日历:避开5-7日开纸票,电票避开周五

一是票据直贴业务产品。政策规定“票据贴现利息收入按照贷款服务利息收入缴纳6%的增值税”。目前票据贴现业务与贷款业务在利息收取方式上存在差异,票据直贴业务是按照权责发生制逐期摊销贴现利息,并非按收付实现制一次性收取剩余期限的全部利息;贷款业务则是在存续期内分段计息,两者存在较大的差异。

如对直贴业务采用全额征税方式可能导致票据直贴价格上扬,或在一定程度上出现票据市场的流动性问题。该项政策对于在票据市场以“快进快出”策略为主的中小商业银行影响较大,对于以“持有到期”策略为主的大型商业银行影响较小。

以高原所在的银行“账本”来计,贷款、投资等应税收入,原来都是按5%营业税税率直接计税,现在则按6%增值税税率计算,其中再涉及营业税为价内税,增值税为价外税,因此增值税是按6%税率进行价税分离后再以6%税率计税,即销项税=销售额/(1+6%)×6%,由此,实际税率约从原来的5%上升至约5.7%。

这样一来,高原所在银行去年全年贷款利息收入、投资利息收入及手续费等应税收入合计约70亿元,不计今年收入增量,营改增后这块业务预计增加税负约5000万元。

除了贷款,值得注意的是,一批同业业务活跃的银行,还在担心着自己的票据业务。在票据市场上,有一大批银行深度介入票据转贴现业务,一些小银行成为票据链条中的“过桥行”,直贴票据后短期内(极端情况下一两天)转贴出手。高原所在的银行正是一例。

高原说,营改增之前,“直贴这块税怎么交不是特别明确,行业里大多数银行都是按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来交税的,而不是按票据到期日来算的。”但营改增之后,基本明确了“首次贴现日为已收取的利息纳税时点,在首次贴现日按已收讫款项计缴增值税”,虽然这个条款具体执行情况还待定,但这一规定对一批票据直贴“过桥行”而言打击很大。

举例来说,如果该行1月1日直贴了一张6月30日到期的票据,但2月1日就转贴出手的话,原本只要交持有1个月期间利息的营业税,但营改增之后,可能要按票据期限交6个月利息的增值税。

高原测算过,直贴票据都按其期限算利息的话,按去年的体量计算就有6亿多收入,这些票据中绝大部分都是短期持有后转贴出去的。按营改增利息税金收取方式和时点政策完全落地来计算,预计增加税负3200万元。

再进一步,当营改增动到这一块业务的利润蛋糕,高原预计,政策刚开始执行时,一批本来在行业里做直贴票据“过桥行”的银行会越来越不愿意做第一手贴票,而做后面流转的转贴行则更“划算”,不需要为期间的利息收入交税。

利益分配机制变化,就会走向重新平衡。由此推衍,高原估计票据利益链上的定价机制也会发生改变,开票客户的成本有可能会被变相增加。

在金融市场业务方面,债券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也会发生交税增多的情况。

债券方面,营改增之前的做法是买入债券后卖出债券前不交营业税,发生卖出交易时才交,营改增之后的做法则是,买入债券持有到期期间利息收入视同贷款利息收入,都要缴纳增值税。高原所在银行去年有持有至到期的债券利息收入超1.5亿元,预计增加税款1000万元。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方面,营改增之前都将这块利息收入视为金融企业往来,免征营业税,但营改增之后则视同贷款,需要缴纳增值税。高原所在银行去年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近1亿元,预计增加税款超过500万元。

除了这些业务面上的税负增加,高原还向本报记者透露,行业里不少银行都有一个“公开的秘密”做法,那就是给到银行业务人员的绩效奖励等,其中一部分是用发票报销的,而其中又有大量发票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这样就无法抵扣进项税款,而这一块也可能增加银行的税负成本。

银行账本:税负减少部分

单是看税负增加的部分,在银行业利润增速已经下滑之际,一些银行管理层人士表示“肉痛”;但好在营改增新政落地后,由于增值税进项税可以抵扣,以及“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可以不缴纳增值税等因素,银行也有“省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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