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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产业基地演进及动力分析
一、新能源产业基地演进趋势
中国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方面已经取得显著进展,技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产业化已初具规模。到2008年底,我国新能源占能源生产总量比重超过9%。2007年,我国太阳能产业规模已位居世界第一,是全球太阳能热水器生产量和使用量最大的国家和重要的太阳能光伏电池生产国,2008年我国的太阳能产业在不利经济形势下仍保持了30%的高增长。截止到2009年底,中国累计风电装机容量达到2580万千瓦,风力发电能力排名世界第二。生物质能、核能、地热能、氢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发展潜力巨大,近年来得到较大发展。为适应节能减排要求,混合动力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车等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汽车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我国是世界第一大碳排放国、第二大能源消费国、第三大石油进口国,发展新能源具有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增加能源供应、减轻环境污染等多重意义,同时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我国政府把发展新能源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而加以重视,陆续出台了多部法律法规和配套措施。当前我国新能源产业基地的发展有两大机遇,一是能源供需缓和为新能源发展提供了有利时机;二是高碳经济的节能减排压力对新能源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二、新能源产业基地演进的市场要素分析
(一)宏观角度
1、世界经济发展总趋势带动新能源产业基地发展。
随着传统能源日益紧缺,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越来越多的国家采取鼓励新能源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新能源的生产规模和使用范围正在不断扩大。美国新复兴计划的核心是培植新技术和产业,特别是新能源。欧盟各国为了强化其在新能源领域已经获得的相对优势,也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中国、印度等很多国家也把新能源放在了一个很重要的位置。2012年《京都议定书》到期后新的温室气体减排机制将进一步促进绿色经济以及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全面进行,新能源将迎来一个发展的黄金年代。由此,从整个经济发展的总趋势着眼,发展新能源产业并建立新型能源产业基地集群具有需求潜力。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的大前提下,利用东北地区发展新能源的优势创建新能源产业基地会给东北地区经济带来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2、我国产业结构现状对新能源产业基地演进的推动
自2010年以来,政府将“调结构”作为宏观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能源结构优化升级成为大势所趋,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产业迎来发展新契机。由于看好中国新能源领域的投资商机,大型能源集团,民营企业、国际资本、风险投资等诸多投资者争相发力,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前景乐观。据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一五”期间,核电发展步伐明显加快。2005年以来,国家先后核准了辽宁红沿河、福建宁德、福建福清、广东阳江、浙江方家山、浙江三门、山东海阳、广东台山、海南昌江、广西防城港等10个核电项目,共28台机组、3130万千瓦。目前,核电在建规模占全球的40%以上。岭澳二期1号机组、秦山二期扩建3号机组的建成投产,结束了我国三年无核电机组投产的局面。
风电产业迅猛发展。全国风电吊装容量累计达到4000万千瓦,连续5年翻番增长。上海东海大桥1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在世博会期间并网投产,成为除欧洲之外世界上第一座海上风电场。
太阳能产业快速发展,国内光伏发电市场有序启动,2009年敦煌1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实施招标,现已建成,全部并网发电。预计2010年全国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60万千瓦。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对能源结构优化升级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对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十一五”期间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水电、核电、风电发电量5年累计超过3万亿千瓦时,替代原煤15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近30亿吨。
3、新能源国内总需求情况
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以及未来的发展都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我国对新能源产业也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未来新能源势必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其发展的空间是非常大的。开发利用新能源从实际出发,努力推动节能环保建筑的建设,以及低碳减排产品的研发,摆脱对传统能源的依赖,打造清洁现代化国家。积极发展新能源产业,对个人、对社会、对国家都具有非同小可的意义
从未来的市场前景看,若按“十二五”期间经济增长8%—9%、电力弹性系数接近于1来测算,2015年全国电力需求将达到约5.5万亿千瓦时,要达到电力供需基本平衡,相应约需发电装机12.5亿千瓦。按此继续推算,到2020年全国约需发电装机16亿千瓦,而到今年底,全国总装机预计达到8亿千瓦,这说明新能源具有长期非刚性的需求,它的发展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从现实的市场竞争力看,受技术、设备等因素及新能源自身分散性、不稳定性特点的制约,新能源要在成本上与常规能源并驾齐驱还有待时日,加之新能源的关键设备要依赖进口,成本更进一步被推高。这说明高成本、高价格、低效率导致的新能源市场竞争弱势是制约新能源商业化和产业化的最直接因素。
4、新能源国内开发利用现状
不同种类的新能源在资源分布、技术难度、使用成本等多方面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因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程度各不相同。在新型可再生能源中,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发展势头良好,已经进入或接近产业化阶段,尤其是太阳能热水器、风电以及生物燃料,已经形成较大的商业规模,成本也降至可接受水平。核能技术已经成熟,核电在国外已过发展高峰期,在我国则刚刚兴起。核聚变、氢能、天然气水合物、海洋能仍处于研究和发展之中,距离商业化还有较大距离。
截止到2009年2月,全球核电装机已达3.72亿kW,年发电量2.6万亿kWh,在全球一次能源结构中的比重约为6%左右。相比而言,新型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程度还很低,以2006年为例,其在全球一次能源供应量中的比重仅为1%左右,占全部可再生能源的比例也仅为8%左右。2007年,全球新型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量为1.65亿kW,相当于全球电力装机总容量的3.7%(见表2)。德国、美国、西班牙、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化水平已达到较高程度,其市场规模和装备制造水平跟其他国家相比具有明显优势。我国也是世界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大国,太阳能热水器产量和保有量、光伏电池产量、地热直接利用量以及沼气产量都位居世界第一。不过,我国对新型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多集中在技术含量较低的供暖和制热领域,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水平和利用规模方面跟国外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我国新型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仅为905万kW,占全球5.5%,远低于我国电力装机总容量占全球16%的比重。
(二)微观角度(以东北地区风电项目的发展状况为例)
在现如今能源短缺危机的迫使下,全球迎来了低碳时代,越来越多的企业也意识到利用新能源的商机,新能源也更是被看作把握未来脉搏的新兴产业。无论是从企业效益方面来看,还是从社会责任来看,企业都必须不失时机地从生产、消费等方面全方位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勇于打破陈旧的观念,实现大胆创新的同时,加大节能改造的投入,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力争在节能领域开辟出一条企业绿色发展之路。
东北地区风速稳、风功率密度大、可利用风能多——在方兴未艾的新能源产业开发中,得天独厚的风能资源使东北地区在风电开发上独具优势。由此,笔者认为在东北地区兴建新能源产业基地应以风电项目为重点发展对象。
1、研发水平高
新能源大多具有能量密度低、资源分布不均衡等缺点,对其进行低成本、高效率利用是新能源开发的首要问题。显然,可再生能源开发技术的复杂程度要比常规能源高得多,涉及资源评价、材料和设备制造、工程设计、配发和管理等多个领域,必须进行跨学科联合攻关,这对我国目前相对封闭的科研体制提出了挑战。国家需要在搞活科研创新机制、打造科研合作平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等方面做更多的努力,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
据了解东北地区新能源产业基地风电开发技术水平不仅在国内遥遥领先,而且接近国际先进水平。2009年,先后有大庆瑞好、七里嘎山、国电桦川大青背山等3个风电场项目通过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近五年来,黑龙江省电力设计院已经先后完成省内外风力发电工程设计项目35项,其中已投产的第一个风力发电项目——华富富锦风电场已经成为综合效益的示范电场。
风电是兼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的新兴能源。据科学测算,一个风电场预计年发电量可达112.91万千瓦时,折合成同等发电量的火力电厂,标准煤耗按300克/千瓦时计,每年可节约标煤33873吨。参照七台河发电厂煤质,每年可减少烟尘排放量约436吨,二氧化硫约263吨,一氧化氮约454吨,二氧化碳约9.43万吨,同时还会减少大量废水和废渣的排放,其环保效益十分可观。
“十一五”末,吉林省在电源建设方面的总投资达到515亿元,电力装机达到2350万千瓦。2010年,吉林省风电总装机超过300万千瓦,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十一五”末,吉林省电力装机达到2350万千瓦,其中火电1600万千瓦,风电300万千瓦,水电432万千瓦,生物发电及其它18万千瓦。
吉林省在2010年,基本建成了500千伏主干电网“井”字形网架,电网工程总投资236.5亿元,其中,农村电网和城市电网改造工程投资70亿元,骨干及其它电网166.5亿元。新、扩建500千伏变电站12座,220千伏变电站48座,新建线路约6007公里。到2010年底,全省500千伏变电所可以达到11座,500千伏开闭所1座,500千伏线路4191.3公里。220千伏变电所78座,220千伏开闭所1座,220千伏线路9467.7公里。同时,吉林省已开展通榆和洮南500千伏变电所工作,以满足当地风电送出。吉林省风电总装机超过300万千瓦,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2、产业园项目使东北地区新能源产业基地形成规模经济
东北地区新能源产业基地已形成规模经济,产业的集聚形成了较高的效率,成本相对较低,收益较高,企业的生产可能曲线会向外向上移动,新能源产业基地内企业的依赖性及互补性较强。
2009年,投资达100亿元人民币的通榆三一风电产业园项目在吉林省通榆县正式开工。此项目以生产风电装备为主,预计3至5年内实现销售收入100亿元,届时通榆将成为中国最为重要的风电产业化基地之一。目前中国在不断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以缓解日益突显的能源紧缺问题。正在制定中的新能源振兴规划也把核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作为重点发展领域。预计到2020年,中国风电总装机容量将达1.5亿千瓦。
通榆风电产业园项目以生产制造大型风力发电设备为核心,占地约500亩,项目涵盖风机整机、叶片、塔筒等各主要生产领域,产品销售范围以通榆县为中心,覆盖东北、蒙古和华北部分地区。项目首期投资25亿元,当年将形成40万千瓦的配套能力,2010年将进一步扩大产能,形成60万千瓦的配套能力,到2013年,年销售收入可达100亿元。
开鲁县风力资源丰富,全县风力发电规划总区域面积1000多平方公里,规划总装机容量300万千瓦,是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的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并且每年以50万千瓦装机容量的速度向前推进。现已有华电国际、深圳能源、中电投、华电新能源、华能、国华能源6家风电企业入驻开鲁。风电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为风电装备制造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平台,通辽华创风能有限公司是继葛洲坝风机塔筒、美泽风机叶片之后,又一家入驻开鲁的风电装备制造企业。这个项目的建设,标志着开鲁依托风电资源的产业链延伸建设跨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标志着在开鲁本地能够实现风机塔筒、叶片和主机整机制造组装,能够为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建设提供更加经济、优质和便捷的服务。
三、新能源产业基地演进的制度要素分析
新能源的发展主要依赖制度的推动,而如何将其达到一个平衡稳定是尤为重要的,由此新能源产业从制度和政策方面应充分形成推进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顺应国家倡导的节能环保政策,有效的达到能源利用效率高涨的目标。国家对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技术上应加大扶持力度引导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方向。
(一)宏观角度
1、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
中国的能源与环境问题严重,新能源开发利用受到越来越高的关注。目前,新能源产业已成为我国重点产业。新能源一方面作为传统能源的补充,另一方面可有效降低环境污染。我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开发利用虽然起步较晚,但近年来也以年均超过25%的速度增长。自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正式生效后,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与之配套的行政法规和规章来推动新能源的发展,中国新能源行业进入发展的快车道。
我国已经出台的新能源发展规划有《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等,部分行业部门和地方地府也针对实际情况制定了各自的发展规划。国家级的规划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发展目标定得偏低,如风能到2010年的发展目标为1000万kW,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为3000万kW,而事实上,1000万kW的目标已经于2008年实现,3000万kW的目标也可能提前于2012年左右实现;二是缺乏设备制造产业和资源评价方面的目标。
国家有关部门应密切跟踪国外新能源现状,充分考虑新能源资源量、技术发展水平、环境减排目标、常规能源现状等因素,对我国新能源发展规划作出适当调整和完善,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指导。我国有关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规定和政策措施并不比国外少,但这其中有许多已经不再符合我国的实际,应立即对不合时宜或相互矛盾的规定和措施进行清理,制定出切实可行、可操作性高的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
2、环境保护制度
随着低碳经济越来越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各国更重视各产业的环保性。环境保护制度对于一个国家长期内产业基地的发展会起到良好的保护作用。
例如东北地区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了风力发电建设项目专项检查。环保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风力发电项目是否履行了环评审批手续;在建项目是否认真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生态恢复措施,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是否同步建设;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项目是否履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各项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等。
3、税收制度
税收制度影响到产业基地的实际成本与收益,因此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会提高新兴产业基地的效率,带动新能源产业基地发展的积极性。
例如辽宁阜新市国税局把学习科学发展观落实在行动上,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风电发展,促进阜新转型。阜新联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阜新申华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坐落在彰武县,两企业是以开发利用风电项目投资为主体的外商投资企业,为助推企业帮大做强,市国税局利用现有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针对该企业采购大型风力发电设备,市国税局积极向上级请示,主动向企业介绍办理类似业务的案例及税收政策,引导企业积累原始资料。
总的来说,国家应充分发挥政府“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在新能源发展初期,需要政府投入一定的开发资金,或在能源集中采购方面给予倾斜,或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或设立专项的投资基金。但政府直接投入毕竟有限,政府投资的真正目的在于吸引商业资本进入,产生乘数效应。因此政府作为的重点应放在制度设计方面,以政策支持和导向为新能源“出海”护航。一是制定相应市场准入政策,为新能源发展创造持续稳定的消费市场。二是完善电力定价体系和价格补偿机制。三是通过税收优惠等手段发挥政策杠杆作用,调动投资者积极性。四是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比如在风电发展上,有些风能基地在没有详细测风资料的情况下上马,风电场规划粗糙,规划的容量也不科学,使很多风电机组无法达到设计出力。
(二)微观角度
1、创新制度
企业的活力主要在于创新,但创新若想与市场规律更好的协调需要相应的制度保证。东北地区新能源产业基地内的企业不仅在企业制度上同时在企业管理上都十分重视创新。例如国电双辽公司实施了创新制度,在技术创新上,企业进行投入上的制度限制,特别是设置了最低科研资金的限定。在管理制度上,创新制度给予了运行环境及运行期限的制度保证。
2、竞争制度
东北地区新能源产业基地内的企业在竞争制度的引导下更好的与市场运行基本规律相一致,避免了企业经营者利益冲动而引发非市场规律下的竞争所形成的最终企业甚而产业基地的损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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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WWEA.Wind turbines generate more than 1 % of the global electricity[R].Bonn, Germany: World Wind Energy Aociation, 2008
5.REN21.Renewables 2007 Global Status Report[R].Paris: Renewable Energy Policy Network for the 21st Century,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