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班(7月)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幼儿园园长培训通知”。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十一期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 | 更新时间:2012-05-24 08:52:29 | 来源:师范处 字号:【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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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教办师〔2012〕239号
各市(州)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贵州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规划》精神,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的要求》以及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十一期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开展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加强全省幼儿园园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相关政策法规、管理知识及解决幼教改革发展前沿问题的综合能力,增强全省幼儿园园长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素养,提高依法办园、依法治园的管理能力,为顺利推进我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规划,提高全省幼儿园办园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二、培训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未获得《贵州省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正副园长或后备干部。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一)培训内容: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幼儿园行政与教育教学管理与实践、幼儿教育发展与评价、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以及当今国内外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趋势等。
(二)培训形式:采取集中脱产学习与自主研修相结合。脱产学习包括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实地考察;自主研修是指参训园长在集中脱产学习结束后,回本单位进行自主学习。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2年7月5日—10月31日,共330学时。其中,脱产集中学习
时间:2012年7月5日—19日;在岗自主研修时间:2012年7月20日—10月31日。
(二)培训地点:贵阳幼儿师范学校。地址:贵阳市忠烈街5号(省府路贵阳二中旁边)。
(三)报到时间:2012年7月5日(全天)。学员报到时需交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请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没有学前教育专业背景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学员须在岗位培训期间完成“三学”(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培训方能获取园长岗位合格证。
五、培训经费
(一)培训费:园长岗位培训费990元/人,需参加“三学”培训的学员另外缴纳“三学”培训费600元/人。
(二)教材费:由贵阳幼儿师范学校(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代收,按实结算。
(三)食宿费:食宿由贵阳幼儿师范学校(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统一安排,按70元/人•天标准收取。
(四)参训学员培训费、教材费、食宿费、往返交通费待培训结束后,学员凭培训通知、培训合格证书和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开具的正规票据到所在学校或单位报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向参训学员另外收费。
六、培训要求
(一)各市(州)教育局要加强对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的组织和领导,要将参加培训的情况作为任用幼儿园园长的重要条件,将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列为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遴选年轻有为、热爱幼儿教育、具有发展潜力的园长或后备干部参训。并于2012年6月15日前将本市(州)参训学员基本信息统计汇总后报送贵阳幼儿师范学校。
(二)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要围绕当前学前教育发展形势,以及培训对象的实际需求,扎实开展培训调研,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加强培训组织管理,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培训质量。
(三)各参训学员要严格按照培训要求,接受培训机构的组织管理,按规定完成培训学时和相应作业。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提请省教育厅颁发《贵州省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幼儿园园长的任职资格证书。
附件:贵州省第十一期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参训学员基本信息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师范处:任明勇
电话:0851-5283558邮箱:gzgpxmb@126.com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贵阳幼儿师范学校):车荧电话(传真):0851-5845650、***邮箱:24957422@qq.com
附件:
贵州省第十一期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参训学员
基本信息统计表
注:请将此表汇总后于2012年6月15日以前通过邮箱或传真报送至 贵阳幼儿师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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