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筹备委员会委员到底自荐好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业主委员会自荐表”。
业主大会筹备委员会委员到底自荐好?还是推荐好?本人以为取决于筹备委员会的作用和对成立业主大会的根本目的认识。
长期以来,很多人认为,业主大会是与开发商、前期物业管理企业斗争的工具或这是斗争的组织。在这种认识下,酬委会的成员自然就是敢于坚持真理与开发商物业公司作斗争,而又不计个人得失的英雄。也就是自荐者。
但是,如果从长远来讲,业主大会本质上不是业主的维权机构和工具,而是业主自治的形式。业主要通过小区自治实现物业增值并建设特色文化小区。这就要求,小区内的业主公约、议事规则更具有建设性。那么,制定规则者,就应当具有代表性。
筹备委员会的任务是为第一次业主大会召开作必要的准备。但是,第一次业主大会的意义非常重要。第一次业主大会要通过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社区治理的根本性法律文件。这些文件,必须充分体现小区民意。这些文件的制定,不是业主大会,而是筹备委员会。业主大会只是表决而已。
如果是成分简单的小区尚可,但是,如果小区成分复杂,就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业主公约,是各方面最后达成妥协的结果。比如,有车族与无车业主的关注点就不一样;老年人和年轻人对待阳台的观点就不一样;老板阶层的业主与工人阶层的业主对待会所的态度就会完全不一致。如果酬委会成员缺乏代表性,制定的规则就可能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制定出的规则就可能不会被遵守,就会产生新的斗争。本人以为,成立业主大会不是为备案(当然选出的业主委员会备案很重要),而是真正的向自治的方向发展。酬委会应当充分反映业主的意志,结合小区实际,制定出适合小区特点的自治性文件,为实现小区自治奠定制度基础。
在具体的事件中,也许有些人是无私的奉献,但是,作为制度设计,必须防止某些人利用自己的地位谋取私立、损害别人。当然,自私是人的本性,充分认识到这一点,然后通过制度抑制其不损害别人,或者通过谈判、妥协实现均衡,实现共赢,这才是切实的。
正因为筹备组重要性,所以要自荐!目前我们参与社区建设和业委会委员都是公益,没有薪资报酬。而业主大会筹备组,要拟定《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制定选票、送达选票等大量工作。这既要懂得相关知识,还要具有充分的时间精力。(况且,自筹备组成立30日内,就要召开业主大会。)自荐者更清楚自己的时间精力和能力,且要填写自荐表。
而推荐就会有业主不便报名,或不好意思,这种情况和心态,业主们很普遍。推荐上去的组员,会勉为其难,到时候工作不能如期完成,不能积极参与,他人也会不好说话。与其等着推荐,就直接去说服他们,用自荐方式参与。这里也可喻成“强扭的瓜不甜。”
北京市资深律师: 孟宪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