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对流通股股东的不良影响_发行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17:25:5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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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对流通股股东的不良影响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发行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论文摘要:可转换公司债券已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重要方式且得到越来越多的使用,它的发行直接牵动着债券投资者、非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三方的利益。本文分别从宏观和微观的不同角度就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对流通股股东的不良影响进行了必要分析。

论文关键词: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股股东;权益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含义及条款

从广义上来说,可转换证券是一种证券,其持有人有权将其转换成另一种不同性质的证券,如期权、认股权证等都可以称为是可转换证券,但从狭义上来看,可转换证券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公司债券,它赋予持有人在发债后一定时间内,可依据本身的自由意志,选择是否依约定的条件将持有的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或者另外一家公司股票的权利。换言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至债券到期,要求公司还本付息;也可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条款包括:票面利率、面值、发行规模、期限(包括:债券期限、转股期)、转股价格、转股价格调整条款(包括:除权调整、特别向下调整)、赎回条款、回售条款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其他条款包括:标的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偿还以及利率支付方式、强制性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及资信评级、还款保障以及违约责任等。

二、流通股股东在企业中的地位及权利

流通股股东是对那些购买流通股股民的称呼,在国外一些拥有发达证券市场的国家由于很少存在非流通股,所以流通股是对股票的一种广泛性称呼。而在我国由于存在大量的非流通股,尤其是在国有上市公司中,非流通股(国有股)占统治地位,国家或代表国家的机构成为大股东,流通股占少数则成为中小股东;在非国有上市公司中,流通股仍占大多数。所以,流通股股东在我国国有上市公司中有特殊含义,而在非国有上市公司中,流通股股东则具有普遍意义,既可指大股东也可以指中小股东。

在我国,流通股股东按在公司中的持股数量可以分为大股东(主要在非国有控股企业中)和中小股东。大股东主要是由机构投资者或一些大的投资公司、财团组成,他们资金雄厚,财力丰盈,投资行为具有较强科学性和战略性,他们的投资具有明显目的性,他们的投资行为一般都会对被投资公司产生很大的影响(成为控股股东或可以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施加重大影响),他们的投资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得中长期的股利收入或是为了自己的长期整体经营战略目标服务的。中小股东则主要以个人或中小企业投资者为主,他们资金较少,主要以取得短期股价差额收益为主,他们的投资行为具有很大的投机性和肓动性。

大股东和中小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和权利显然是不同的。大股东由于其取得了公司的控制权或施加重大影响,因而可以参与公司战略的制定,包括经营战略的制定、筹资方式的选择和筹资规模及时机的确定、利润分配方式的采用等。中小股东由于不拥有控制权也无法施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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