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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对台交流合作“十二五”规划纲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2009年12月31日在闽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2010年6月31日贾庆林来闽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十二五”期间对台交流合作,根据市委、区委的有关对台工作精神,结合鲤城实际,制定《鲤城区“十二五”对台交流合作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一、“十一五”期间对台交流合作情况及当前对台交流合作形势
据统计,我区有台属18011人,在鲤定居非鲤籍台胞35户,鲤籍台胞201名,涉台婚姻213对,解放前去台人员有1517人,台资企业42家,其中,纳税超百万的规模台资企业有6家。
“十一五”期间,我区充分发挥地处泉州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区位优势,发扬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弘扬爱拼会赢、勇闯敢试的精神,推动了鲤台文化和经贸交流合作范围拓展和层次提升。鲤台闽南文化、祖地文化、民间信仰文化等文化双向交流日趋活跃,关帝文化、妈祖文化、萧王爷民间信仰和吴真人文化交流日趋活跃,成功举办了“民间信仰和关岳文化学术研讨会”、“海峡两岸民间信仰与慈济和谐文化研讨会”、“泉州首届海峡两岸关帝文化节”、“ 温陵妈祖会”等富有鲤城特色的涉台民间信仰文化交流合作活动,鲤台民间密切交往互动,台湾的澎湖、鹿港、台南等天后宫和嘉义、云林、新竹、马祖等富美宫及台湾关圣帝君弘道协会也纷纷到我区开展关帝文化、妈祖文化、萧王爷民间信仰和吴真人文化交流传承活动。泉州慈济联合会、泉郡富美宫董事会、关岳庙董事会、泉州天后宫董事会也组团赴台交流。民间文化在台湾学术界、宗教界人士及广大信徒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而增强了台湾对闽南文化和民间信仰的认同感。鲤台经贸双向交流合作成果累累,我区先后有商贸展览、光电、机械、纺织、农业等多家团体和企业赴台洽谈经贸合作,许多台胞到我区投资创业。目前,我区有台资企业42家,纳税超百万有6家。涉台服务保障不断深化,我区做好了台胞、台属、台商维权和服务工作,处置了多起涉台突发事件,处理了多起信访投诉件,维护了台胞、台属、台商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十二五”期间是我区加快发展的黄金时期,同时也是两岸经济文化大交流大合作的重要时期。随着我省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台湾有关方面对海西的关注度、岛内工商界对海西的参与热度将逐步升温。两岸“大三通”的全面实现、两岸“一日生活圈”的逐渐形成、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签订,将促使两岸经济与人文关系的不断密切,将使更多的“新大陆人”或“新台湾人”在居住地、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心理追求以及群体的认同与融入等方式逐渐发生改变,将对推进两岸经济与社会一体化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新形势下,我区的对台交流合作要继续发挥“五缘”优势,要按照中央对台工作决策意图,用足用活国家出台的各项涉台政策,着力开展先行先试,立足鲤城对台工作优势,体现鲤城对台工作特色,增强鲤城对台工作后劲,服从海西建设大局,服务我区工作大局。
二、“十二五”对台交流合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我区 “十二五”规划对台交流合作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战略定位、阶段目标,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对台工作部署,发挥“五缘”优势,拓展“六求”作为,着力推动对台工作先行先试,着力打造对台交流合作平台,着力推进鲤台大交流大合作,着力做好台湾民众工作。总体要求:以闽南文化、祖地文化、民间信仰文化为纽带,以台湾省的台南市、澎湖县为重点,着力深化文化交流,着力加强对台经贸合作,着力推动更大规模人员往来,促进两岸交流合作,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作出贡献。
三、“十二五”对台交流合作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
(一)突出产业对接
全面深化对台产业交流和经贸合作,对接台湾先进制造业和服务贸易业二大产业,积极承接
微波光电、机械、新能源、新材料等台湾制造重点产业,促进鲤台产业深度对接,积极承接台湾现代服务业的转移,促进鲤台经贸紧密合作。
1、大力推进与台湾服务业合作。利用台湾的技术、人才、管理经验和服务网络,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吸引台湾企业来鲤设立地区总部、配套基地、物流中心、采购中心和营运中心,引进台湾银行、证劵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业来鲤设点,加强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服务外包、现代物流、商贸、旅游等产业合作,提升鲤城服务业发展层次和水平。力求“十二五”期间台湾蓝天电脑集团等台湾IT物流、台湾润泰集团等百货现代物流业在我区生成落地。
2、加强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合作。进一步推动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江南园区微波光电、电子信息产业等基地建设,开展鲤台产业对接专项活动,重点推介电子资讯产业、光电信息产业、电脑软件产业、精密机械装备产业、纺织服装产业合作。
3、用好用活对台会展平台。积极参与“九八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海峡旅游博览会”、“海峡两岸农产品采购订货会”、“海博会”、“鞋博会”等各类涉台经贸活动,组织我区品牌产品赴台展示,突出两岸合作特色,扩大品牌效应。
4、着力推动企业入岛投资。积极探索我区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投资、并购、参股等多种形式逐步有序入岛,鼓励企业入岛开展互补性产业合作,重点推动“宝峰鞋业”等品牌产品和“源和堂”蜜饯、“春生堂”酒等“老字号”入台设立专卖店,开拓台湾市场。
5、推动文化旅游合作,促进人员往来。发挥鲤城独特的自然旅游资源、人文旅游资源、民俗风情旅游资源等优势,吸引大批台胞来鲤观光旅游,促进旅游发展。
6、提升农业经济合作水平,有针对性地推介、引进鲤台农业合作项目。鼓励台商参与休闲观光农业、农村人居环境建设。
(二)突出文化交流
全面加强对台文化、教育、卫生、人才、宗教及民间信仰等领域交流合作,以源结缘,以缘造势,化缘为势,建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交流合作机制,广泛开展寻根祭祖、宗亲联谊、民间信仰等多种形式的民间交流活动,促进形成两地之间更紧密、更直接、更深入、更全面的交流合作态势。发挥对台湾文化的“根源”、“脉源”、“祖源”的独特影响,不断增强台湾同胞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
1、发挥祖籍文化优势,增强台湾民众对两岸同一血缘的认同感。协调乡亲社团、民间宗亲团体,开展寻根祭祖、宗亲联谊等多种形式的民间交流活动,做好宗祠保护工作,做好移台族谱、姓氏源流、先民迁台史的展示交流工作。
2、发挥民俗文化优势,增强台湾民众对鲤台同一民俗的认同感。依托我区独有的关帝庙、天后宫、富美宫、花桥宫等宫庙,定期举办“关帝文化节”、“ 温陵妈祖会”、“吴真人文化”、“萧太傅信仰”等富有鲤城特色的民俗文化交流活动,打造关帝文化、温陵妈祖等民俗文化品牌。
3、发挥闽南文化优势,增强台湾民众两岸同一文化的认同感。加快府文庙等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及其示范建设,重点加强民间信仰、宗亲族谱对台交流合作,重点加强南音、梨园戏、木偶、高甲戏等传统曲艺和文化产业对台交流合作。
(三)突出区域优势
全面发挥鲤城区作为台胞祖籍地之一和地处泉州市中心城区的区位优势,深化对台联络,加强与台湾基层民众和重要人士联系,做好争取台湾民心工作。
1、开展鲤台区城结对活动,积极开展与澎湖县、台南市的城市对口交流活动,积极开展鲤台街道乡镇对口交流活动,巩固、扩展我区和台湾澎湖县、台南市建立的友好合作关系,有计划地开展对口互访活动,着力推进与“泛绿”党派人士执政的乡镇县市实现交流合作的新突破。
2、开展群众团体结对活动,积极开展联络基层民众工作。拓展鲤台基层政党对口交流,拓展鲤台工青妇界别对口交流,拓展鲤台行业协会对口交流,拓展乡亲社团交流,进一步加大台湾中南部地区、中下层民众、中小企业和中间势力的工作力度,稳妥做好绿营人士工作。
3、开展专项文化活动,积极参与“海峡论坛”等面向台湾基层民众的各种活动,办好鲤城特色民俗活动、宗亲联谊活动,广邀台湾民间文化艺术团体相关宫庙、寓台同乡会、宗亲会和岛内鲤籍乡亲参加活动,侧重邀请台南、高雄市等台湾中西部民众及民间团体来鲤参加活动。
(四)、突出涉台服务
全面落实对台胞、台属、台资企业的各种对台优惠政策,积极宣传、贯彻《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鲤城区贯彻落实》,维护台商合法权益,营造“重招商更重安商”的社会氛围,构建优越的台胞、台属投资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和宜居环境。
1、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完善台商投拆预警机制,为台资企业、投资、创业、旅游、置产和往来鲤台两地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妥善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及时调解涉台纠纷案件,营造台商投资祥和气氛。
2、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和市、区出台的惠台政策,积极帮助台胞、台属、台商解决就学、就业、就医和投资、贸易、兴业以及旅游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坚持为在我区定居老龄台胞每月发放生活补贴,营造台胞、台属宜居环境。
3、落实台胞、台属、台商慰问制度,在春节、中秋节等重要节假日组织全区台胞、台属、台商开展联欢,在知名台胞返乡时登门拜访,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对台资企业、台胞、台属的走访慰问活动。
四、“十二五”对台交流合作组织实施和保障条件
(一)加强统筹领导。区委、区政府把对台工作纳入把“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局来谋划、来推动,“区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对台交流合作工作的指导协调,区委分管领导、区政府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部门牵头、区直各责任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参与,实行职责明确、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对重要台湾人士的接待,对重大涉台活动和重大台资项目,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直接做工作。要加强涉台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配齐配强涉台干部队伍,强化涉台干部经贸合作、文化交流等专项业务培训,提高涉台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对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强化部门职能。区委台工办要发挥好我区对台工作“组织、指导、管理、协调”的职能作用,做好对台各项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大对鲤台交流合作的宣传力度,形成舆论氛围。财政局要加大财政在涉台研究、对台交流、招商选资、优化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为涉台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外经局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两岸经贸联系,加快鲤台产业对接;文体旅游局要加强鲤台旅游行业合作,精心打造宗教朝圣游、寻根谒祖游、民俗风情游等精品旅游线路,联手构筑鲤台旅游共同市场;充分利用妈祖文化、海丝文化、民俗文化、宗教文化等闽南文化资源,推动鲤台文化交流;民宗局等相关部门要依托天后宫、关岳庙、花桥宫、富美宫等两岸民间信仰场所,推动民间信仰交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台资企业投诉协调、涉台劳资纠纷化解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台商投资软环境;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相关政策,解决好台胞子女在鲤就学问题,确保台胞子女得到良好的教育。
(三)形成工作合力。对台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程,需要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政协、各民主党派和侨联、台联、工商联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增强对台工作的主动性,扩大对台工作的领域和对象,凝聚各方面积极因素,加强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形成对台工作的整体合力;党校、各有关学校要落实涉台教育的课程,各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要以适当方式在行业、社区、学校等开展新形势下的涉台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情况,掌握政策,积极参与对台工作的各项工作。
(四)积极先行先试。先行先试是建设海西的要义,也是我区对台工作的特色。在新形势下,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对台工作的先行先试,一要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对台决策部署,呼应两岸局势发展,探索与台湾泛绿阵营交往,切实完成对台交流合作的工作任务;二要在做好
台湾民众工作的方法上先行先试,依托鲤城与台湾共同的民间信仰资源,发挥民间信仰对台湾民众有强大凝聚力的优势,做好台湾广大民众工作;三要发挥好、引导好基层群众在对台工作中的积极性和首创精神,积极先行先试,及时总结广大干部群众在对台交往中的实践经验,积极巩固和扩大我区的先行地位和创新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