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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 活动
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根据省矛盾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按照我州制定的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和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州 八县(市)均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第一阶段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
我州在第一阶段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宣传动员活动工作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州、县(市)分别成立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规定进行工作分工,及时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各乡镇司法所结合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工作。
二是以“大排查、大调解”为重点,进行广泛动员宣传,集中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如:安龙县各乡镇人民调解工作小组统一在县司法局及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已经发生和可能引发的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等突出问题,城镇化建设、征地拆迁等引起的社会矛盾,宅基地、村民自治、村组经济、生产经营、干群关系等引起的纠纷为重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开展排查调处工作中,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利用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的契机,大力宣传“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相关内容,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纵向深入,让全县的“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为社会所知晓,为群众服务,2012年4月,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矿区、工业园区等矛盾多发区域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并对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有效地推动了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通过开展业务培训,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大排查、大调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5月,县司法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新安镇工业园区、戈塘镇矿区等地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对新安镇工业园区群体性上访事件,新安镇城镇拆迁引发的上访事件等上访事件积极组织调解,有效地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对戈塘镇矿区群体性事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集中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各人民调解工作组,还积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深入扎实地做好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苗头和隐患,做到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根据矛盾纠纷发生变化规律,选择在矛盾纠纷高发时段,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对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开展经常性和重点时期相结合的排查调处。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参与涉及到民生问题的纠纷调解,逐步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在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中,举案说法,开展集中宣传,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逐步注入和谐因素,推进社会的全面的和谐。全州八县(市)以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为重点,加大对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力度,组织人员积极参与接访活动,工作人员每到一处,都向群众了解基层矛盾纠纷的情况,亲临矛盾纠纷排查第一线了解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并作出调处意见,从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以来,各司法行政部门配合县的相关工作部门共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1297起,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89起,邻里纠纷171起,合同纠纷54起,赔偿纠纷103起,劳动纠纷13起,山林土地纠纷109起,征地拆迁纠纷61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78起,医疗纠纷1起,其他纠纷518起。
二、取得的实效及存在的问题我州在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宣传动员活动工作中,共指导全州八县(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1256起,组织调解1256起,调解成功1196起,调解成功率95.2%,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4件22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4件185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0件198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4件700余人,转入诉讼程序1起,直接诉讼的4起。通过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加大了对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有效地促进了全州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各县(市)司法局积极发扬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艰苦奋斗的作风,指导部分人民调解组织化解一些带有苗头性、敏感性、倾向性有可能上访、闹事的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指导一些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疑难、复杂的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关系民生问题、利益问题的矛盾纠纷,并取得了实际的效果,一些影响我州社会稳定的疑难、复杂、敏感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就地化解,调解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再次得到了提高,但是也客观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新型的涉及利益冲突的矛盾纠纷难予调解成功,一件涉及利益冲突的矛盾纠纷如果要调解达成协议,往往要花费大量的工作时间;二是因历史原因引发的土地、林地纠纷较多,这些纠纷往往涉及村与村、组与组之间且复杂、疑难,调处难度大,维护稳定的压力也大。
三、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下一阶段,继续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大排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和基础作用,对排查出的纠纷在纠纷当事人自愿基础上,力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对关系复杂、诉求多元、涉及部门多的疑难复杂,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等矛盾纠纷,要在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并协商制定方案,积极协调社会各个方面力量,及时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激化,为构建和谐黔西南提供有力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