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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长春市教育系统防火、防疫、防汛、防重大交通事故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2008年长春市教育系统应急管理、综合治理、安全、信访暨 “平安校园” 创建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长春市教育局2008年应急管理、综合治理、学校安全工作要点》及《长春市教育局2008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春季校园安全工作,为教育教学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市教育局决定由局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局应急管理办公室、体育卫生艺术处及消防支队、卫生局、交警支队等政府部门专家组成专项检查组,于2008年4月28日至6月17日组织开展全系统“防火、防疫、防汛、防重大交通事故”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在2007年市教育局组织的联合检查基础上,以防火、防疫、防汛、防重大交通事故为重点内容。
1.防火工作。重点检查寄宿制学校的宿舍、食堂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及维护保养情况,用火、用电、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投入使用的建筑物验收情况。
2.防疫工作。学校传染病组织机构,传染病预案、疫情报告及登记情况、晨检记录、因病缺课记录、发生疫情后室内消毒情况;食堂管理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学校饮用水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学生教室、宿舍卫生状况是否达到要求。3.防汛工作:重点检查临近湖泊、水库、位于低洼处学校防汛工作网络建设,灾害预警机制、应急预案制定,排水管网、暗渠是否畅通,防汛物资准备,信息报送制度执行情况及存在隐患校舍的整改情况。
4.防重大交通事故:司乘人员参加交通部门培训情况,有无使用报废车、无年检车,司乘人员是否有无证驾驶及超员运载现象,校车运营手续是否齐全,租用车辆有无协议,所有校车保险情况。
二、方法步骤
检查主要采取个别了解、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分四步实施:
第一步,检查准备(4月28日至4月30日)。拟定检查方案,下发检查通知,召开检查人员工作部署及动员会。
第二步,自检自查(4月28日至5月5日)。市直属各学校要按照检查重点内容把存在的安全隐患查找清楚,需要解决的问题梳理清楚;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要重点对农村中小学校防火、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消防安全、学生交通安全、临近湖泊学校的防汛、春季传染病防治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第三步,集中检查(5月5日至6月6日)。按照本方案的相关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将对市直属各单位进行普遍排查,县(市)区、开发区各单位进行抽查。
第四步,清理整治(6月9日至6月17日)。坚持边检查边整治、专项检查与集中清理相结合。区分隐患情况和整治责任,组织学校和协调相关力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清理。
三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检查,目的是请专家帮助学校查找安全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以便于更好地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各单位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专门精干力量,认真组织自查,务必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2.抓住重点,及时整改。各单位要坚持自查与整改同步进行,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校舍及设施设备,一律停止使用,坚决防止事故发生,决不让隐患酿成灾难。5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送市教育局应急管理办公室(106室)。
3、认真统计,登记住册。各单位要对所有校车包括外租车辆以表格的形式统一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车辆购买日期、车型、车牌号、外租校车单位、每台车辆的驾驶员姓名、具体负责人和联系方式,各县市区以区为单位于5月10日前一并报送市教育局体卫处;各校车(包括外租)必须到所在辖区公安部门进行登记住册;各单位以后购买校车和租用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查备案。
如检查时间有变,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