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盛和苑教工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补充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郑州大学盛和苑教工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补充规定
郑州大学盛和苑教工住宅装饰装修截止日期已过,大批教师已陆续入住盛和苑,电梯在本月底之前也将陆续投入使用,为不影响广大入住教工的正常生活秩序,现将有关规定补充如下:
一、少数未装修的盛和苑教工住宅在装修前,必须按建设部令(2002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执行,由住户、装修公司和物业服务管理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协议》,并按学校规定交纳2000元装修保证金。不签《住宅装饰装修协议》者,停止售水售电。
二、电梯是住宅楼十分重要的交通工具,为了大家的共同利益,按照学校规定任何装修材料和装修施工设备及装修建筑垃圾不准乘用电梯,凡发现违规使用者,一次给予500元罚款,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也请各单元住户相互监督。
三、自觉遵守《入住须知》中有关装修装饰的规定内容,严禁破坏房屋结构;严禁在混凝土墙、梁上切割、剔槽;凡涉及建筑外立面效果的门、窗、阳台、栏杆、落水管等构件一律不得更换,损坏或改变者无条件复原,确保住宅楼的安全使用。
四、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住宅楼的共用部位、园区空地等。违反者将停售水电,限期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为了保证已入住教工正常的生活,盛和苑教工住宅室内装修时间规定如下: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30;
其他时间一律不得从事产生较大噪音的装修作业。
郑州大学盛和苑管理中心
200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