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_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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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直各单位:

现将《2012年全省中医药工作》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2012年中医药工作要点

2012年,中医药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题,牢牢把握在深化医改中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陕西省扶持和发展中医药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陕西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努力开创我省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一、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十二五”规划

《陕西省扶持和发展中医药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中医药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保障措施,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中医药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各地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协调,争取支持,细化实化县级中医医院全额预算管理、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鼓励城乡居民看中医用中药的相关政策,尽快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贯彻落实措施。省上将开展督导检查和评估,总结、推广各地贯彻落实的经验做法。各级在贯彻《实施意见》过程中,要认真抓好中医药“十二五”规划重点任务的落实,做好任务分解,细化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项目安排,争取扶持政策。抓好重大项目,做好预算编制,加快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管理。

二、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快省中医医院建设步伐。按照国家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标准,加快省中医医院基础设施等建设。力争年底完成住院综合楼主体建设。按照重点学科建设标准,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医疗服务等方面,着力加快国家级重点学科建设步伐。以重点学科(专科)建设为平台,加大优势病种的研究力度,对已开展的肾病、肝病、中风病等优势病种进行评估和总结,促进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增强辐射能力。加强医院国家和省级重点专科建设,承担专科建设任务的科室今年要取得实质性成效,要在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优化临床诊疗方案,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推动学术技术创新等方面有所突破,取得成效。

(二)加快省级中医药临床教学基地建设。依据省级中医药临床教学基地建设任务和目标,加强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医药临床能力、重点学科、师资队伍及教学设施等建设,承担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全科医师培养、中医临床骨干进修等任务。年底前,科教病房楼实现竣工,肝病治疗中心楼投入使用。

(三)启动省级中医药临床技术推广基地建设项目。制定省级中医药临床技术推广基地建设标准和遴选方案,在全省遴选符合条件的市级中医医院进行建设。每个基地选择2-3个优势病种,以提高诊疗水平为核心,建立优化的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着力推进优势学科、专科和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全省医疗水平不断提升,发挥区域性诊疗技术推广指导作用。

(四)重点抓好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县级医院建设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都要高度重视。县级中医医院要主动谋求发展,及早做好发展规划、前期建设准备,积极争取纳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省上建立重点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储备库,对地方积极性高,条件成熟的项目优先安排。加强对中、省已建项目的督导检查,视各地项目完成情况安排后续项目。

三、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

(一)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认真贯彻《陕西省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中医医院特色优势为着力点,积极参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县级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建立省中医管理局与县级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联系点,全面推动我省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各地要依照《陕西省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陕西省深化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意见》和《陕西省深化公立医院分配制度改革意见》,落实中医医院体制编制、补偿机制、分配制度、人才引进等政策,并在建立医院现代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落实扶持民间中医药工作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在三级中医医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简化就医手续,方便群众就医。

(二)推动基本药物制度落实。积极参与省基本药物目录和相关政策的调整制定,落实鼓励配制和使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相关政策。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和中药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基层中药人员业务能力,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中药。

(三)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中的作用。抓好西安市未央区、新城区国家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的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总结试点经验,明确服务内容,统一服务标准,完善相关政策。抓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有关中医药内容的实施,落实中央预防保健服务考核内容,推进和规范中医体质辨识、中医健康评估和健康干预等服务。开展老年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与居家养老相结合的探索。

(四)加强基层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工程”,继续开展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目前乃没有开展此项工作的设区市,今年至少申报1个农村和1个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确保全省平衡发展,不留死角;加大力度,树立典型,年底完成西安市、宝鸡市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创建工作;继续加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抓好17个已确定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省、县两级)管理和督导工作,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做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临床带教能力、适宜技术筛选评价能力和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中医药适宜技术业务指导能力建设。同时,各地要按照基地建设方案,积极组织申报新的县级推广基地,建立本地区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在国家县级中医药技术推广项目和基地建设项目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县级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网络,形成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的优势和作用。

(五)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县级中医医院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落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措施。开展全省各级公立中医医院医疗价格调研,提出适合鼓励中医药发展、体现中医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中医特色的服务项目及价格建议。

四、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

(一)推进名(老)中医学术传承工作。开展第二届陕西省名中医评选活动。从条件建设、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传承团队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方面抓好国家级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及省级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改善名(老)中医工作环境,以工作室为平台,挖掘、整理、继承名(老)中医的学术经验。完成全国第四批、省级第三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出师考核及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启动新一轮国家、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为50位名(老)中医选配100名继承人。

(二)继续开展基层中医人才培训。加大县级中医医院人才建设力度,为县级中医医院培训300名中医临床技术骨干,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训400名中医类别全科医师。抓好订单定向中医类医学生免费培养及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将中医药继续教育与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技术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紧密结合,切实提高临床医师的中医药服务水平。举办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经典研修班,为全国第三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育人选。

(四)实施“西学中”工程。全省所有中医医院的西医临床医师都要接受“西学中”培训,掌握中医药的基本理论和常用技能,年内实现市级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西学中”的全覆盖。各市级中医医院要充分利用当地优质师资,组织辖区内县级中医医院西医师参加“西学中”培训,省上给予适当补助。鼓励综合医院开展“西学中”培训。

(五)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按照建设标准,着力抓好中、省在建重点学科的中期评估及督导、检查工作。各学科要切实提高中医药继承、创新、发展水平,增强学科竞争力和中医药服务能力,建成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医疗服务、学术交流、文化建设、产业发展为一体的综合集成平台。做好新一轮国家级重点学科建设申报工作。

五、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紧扣“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指导思想,以“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建设目标,切实做好国家临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和省级重点专科基础条件、基础管理、临床能力、特色优势、人员队伍和科学研究六大方面的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优势病种诊疗方案的制定和优化,切实打造全省知名的中医专科。各市、各中医医疗机构要加大本辖区或本单位重点专科的建设力度,在投入上、政策上、人员配备上要给予一定的倾斜,做好省级和国家级重点专科培育工作,国家、省、市共建,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明显、重点突出的专科群。

(二)开展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评审。在巩固中医医院管理年成果的基础上,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上半年要完成三级中医医院的申报评审工作。新一轮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评审原则要坚持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服务功能,健全综合服务能力,评审标准主要分为中医药服务功能和综合服务能力两方面,三级中医医院评审采取省上评估综合服务能力指标、国家评估中医药服务功能指标相结合和确定医院等级的方式开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由省上组织开展。各中医医院要按照等级评审的标准,积极进行院内自评,要切实抓好医院的中医药服务功能和综合服务能力两方面建设,申报三级中医医院的单位要做好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各级主管部门要按照评审标准督促做好辖区内中医医疗机构的医院等级评审工作。

加快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陕西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所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建设,加大中医诊疗技术应用,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充分发挥中西医结合优势,带动全省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做好我省9个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示范单位的管理工作,鼓励培育有条件的综合医院申报建设国家和省级示范单位。

(三)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今年,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加强与省残联的沟通协调,以中、省两级“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为基础,开展残疾人康复诊疗中心项目建设,通过共同投入,共同建设,逐步扩大中医康复诊疗中心和治未病项目的覆盖面,提高全省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服务功能。各级中医医院要整合院内的中医药预防保健资源,设置独立的中医综合治疗区域,完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县级以上中医医院都要有一个治未病和康复诊疗中心,发挥好中医药预防保健的优势和作用。

(四)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和重大传染病中医药防治工作。抓好西安市传染病医院等8个国家级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病临床研究基地的建设,继续开展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完善中医药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治工作机制,健全中医药参与重大传染病防治应急网络和临床科研体系同步机制。各地要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和传染病防控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中医药基本功扎实、临床经验丰富、掌握应急救治和传染病防控技能的专业技术队伍。

(五)着力提升中医药人员业务技能。适时组织全省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病历规范书写、中医护理操作技术等业务技能竞赛活动。

六、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 加强中医药科技管理,完善科研平台建设。实行中医药科研课题全程管理,做好2011年度局级科研课题的日常管理并完成中期检查评估,配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国家级科研课题进行检查督导,认真做好省级和国家级中医药科技项目、成果培育和奖励申报工作。加强省级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加大重点研究室、中医药实验室、行业专项等科研平台的管理力度,以科研平台为示范,带动各级中医医院临床科研规范建设。

七、加强中医医政管理

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的监管,重点加强对特殊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继续开展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工作,规范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注册管理。参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管理办法》,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考核工作。强化中医医疗机构广告监测,加强对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查处。

八、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

(一)抓好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加快建设药王山孙思邈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办好第二届孙思邈中医药文化节,鼓励多形式传承中医药文化,弘扬《大医精诚》核心价值观。

(二)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发挥中医医疗机构窗口示范作用。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大力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努力扩大宣传的受益面。各地和各中医医疗机构要结合当地实际,广泛利用集会等社会活动,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义诊巡诊活动,提高群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度。定期开展中医药科普巡讲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宣传员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信息报送。紧扣医改主题,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扩大陕西中医药工作影响力。

(三)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继续组织省级名老中医深入基层义诊、巡诊,为群众送医药、送服务。

九、加强中医药队伍自身建设

(一)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服务型机关、和谐团队活动。广泛开展“三问三解”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医改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基层全面推进中医医院改革,帮助基层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二)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三好一满意活动”。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设计看得见、有动力、好参加、能评价的活动载体,发现、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用实际行动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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