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8+广西辖区证券机构报备事项工作指引(7月)_证券营业部迁址报备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17:06:39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0528+广西辖区证券机构报备事项工作指引(7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证券营业部迁址报备”。

广西辖区证券机构报备事项工作指引

(2015年7月)

214、证券公司参与利率互换交易

六、证券公司风控与合规管理

15、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情况

16、证券公司风控指标变动异常情况

17、证券公司合规情况报告。

七、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18、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跨辖区迁址、变更公司名称、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等重大事项

八、报表报送

19、证券公司年报

20、证券公司月度监管报表

21、证券公司CISP系统信息

22、证券分支机构月度监管报表

23、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月报及年报

九、证券分支机构

24、证券分支机构负责人转任

25、证券分支机构开展期货中间介绍业务

26、证券公司分支机构A、B、C类型转换

十、其他

27、反洗钱情况

28、信息安全事故

29、重大、突发事项

十一、信息公示

30、证券机构信息公示要求

或者可能影响证券公司运作的。

上市证券公司持有5%以下股权的股东不适用上述规定。(2)证券公司股东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变相抽逃出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证券公司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告,并要求有关股东在1个月内纠正。

(二)证券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调整。

1、法规依据

〘证券法〙(2013年)

〘关于调整部分证券机构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2014〕42号)

2、报备主体 证券公司

3、报备内容

(1)备案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增资资金运用规划;增资定价原则;筛选增资股东的标准;增资扩股方案(包括增资股东及出资额、出资方式,增资扩股前、后各股东出资额(持股数量)及比例);

(2)增资扩股有关文件。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增资协议、验资报告;

(3)变更后的证券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增资股东背景材料。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权结构图(逐层追溯至最终权益持有人)、最

证券公司

3、报备内容

(1)备案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公司形式变更方案(净资产折股比例、剩余净资产会计处理等);

(2)关于变更公司形式的股东会决议;

(3)证券公司截至会计基准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及变更公司形式后的模拟资产负债表;

(4)发起人协议;

(5)证券公司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公司变更公司形式,应当在取得公司登记机关换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公司住所地派出机构备案。

二、组织机构调整

(四)新设、收购证券分支机构开业。

1、法规依据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7号)

2、报备主体 证券公司

3、报备内容

证券公司应当在分支机构新营业场所开业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备以下材料:

(1)**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的报告(由分支机构所属

名称、办公地址、职责、负责人姓名、工作人员人数、联系方式等。

(六)证券公司境外参股证券经营机构相关事项。

1、法规依据 〘证券法〙第148条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第67条

2、报备主体 证券公司

3、报备内容

(1)证券公司取得境外有关监管当局核准的证券期货业务许可;

(2)作出变更名称、组织形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或者解散的决议;

(3)公司或者工作人员受到境外监管当局的处罚或者纪律处分;

(4)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超过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5)按规定向境外监管当局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融资

(七)证券公司偿还次级债务。

1、法规依据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

〘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51号)

1号)

证监会公告〔2014〕40号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88号)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30号)〘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监机构字〔2003〕260号)

2、报备主体 证券公司

3、报备内容:

(1)证券公司聘任已获相应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报告,提交以下材料:①关于**同志担任**职务的报告;②任职、免职决定文件;③相关会议的决议;④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核准文件;⑤相关人员签署的诚信经营承诺书;⑥高管人员职责范围的说明。

(2)已经取得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任职资格的人员,自离开原任职公司之日起12个月内到其他证券公司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拟任职公司应当向我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①申请表;②原任职公司的离任审计报告;③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3)证券公司聘任合规总监的,拟任人除了要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之外,还要具备〘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由公司向住所地证监局报送拟任人

311号)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2〕41号)

2、报备主体 证券公司

3、报备内容:

(1)证券公司解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证券公司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报告,提交以下材料:①免职决定文件;②相关会议的决议;③原任负责人的离任审计报告(自离任之日起2个月内报当地派出机构备案);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2)解聘合规总监的,应当自解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聘的事实和理由书面报告我局。同时对上述离任人员进行离任审计,自其离任之日起3个月内将审计报告报我局备案。

(3)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辞职,或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而被解除职务,或被撤销任职资格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并且自离任之日起2个月内将审计报告报我局备案。

(十)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缺位。

1、法规依据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88号)

5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及代为履行职务的相关情况。

(3)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强制离岗或因故缺位5个工作日以上的,证券公司应当指定专人代为履行职务,并在指定之日起3日内向我局报告。代为履行职务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证券公司应提交如下材料:①**证券公司关于指定**代为履行分支机构负责人职责的报告。报告内容至少包括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离岗原因和离岗时间,以及代行职责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证书号码,是否熟悉相关监管规定、是否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近3年内是否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鉴定意见;②代行职责人员简历(注明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十一)证券公司经理层人员年检。

1、法规依据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88号)

〘关于证券公司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年检工作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08〕3号)

2、报备主体 证券公司

3、报备内容

已取得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但未在证券公司担任经理层人员职务的人员,应当参加取得任职资格当年及以后年度的资格年

7证券公司在融资融券业务期间,确有必要修订业务方案有关内容的,应事前向我局报备拟修订方案的相关内容,我局在收到报备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以书面文件提出问题、表示异议的,证券公司方可实施。

(十四)证券公司参与利率互换交易。

1、法规依据

〘关于修改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2〕35号)

2、报备主体 证券公司

3、报备内容

证券公司以对冲风险为目的,申请通过参与银行间市场利率互换交易以对冲债券利率风险的,应参照〘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市场交易指引〙(证监会公告〔2010〕14号)有关要求,充分做好制度、人员、系统、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并向我局报备。自报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我局没有提出书面异议的,证券公司即可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申请开展业务。

六、证券公司风控与合规管理

(十五)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情况。

1、法规依据

9证券公司的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达到预警标准或者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应当分别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3个、1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报告,说明基本情况、问题成因以及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期限。

(十七)证券公司合规情况报告。

1、法规依据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30号)

2、报备主体 证券公司

3、报备内容

(1)证券公司应当于每年8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中期合规报告;每年4月30日前报送上一年的年度合规报告。证券公司年度合规报告中,应当包括证券经纪业务合规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内部责任追究等有关内容;

(2)合规总监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和整改结果报告我局。

七、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十八)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跨辖区迁址、变更公司名称、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等重大事项。

1、法规依据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委发〔1997〕96号)

12、报备主体 证券公司

3、报备内容

(1)证券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协调并解决年报审计相关问题,指定董事会秘书办理年报信息报送、披露相关工作,并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向我局报备。

(2)证券公司应当自作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事务所名称、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事务所基本情况、审计进度初步安排等。对首次接受委托的事务所,还应当说明证券、期货业务资质取得时间、对证券公司的审计经历及执行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等。证券公司中途解聘从事年报审计业务的事务所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备案并说明理由。

(3)证券公司应在每年4月30日之前,将按照〘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及相关要求编制的年度报告及其附件,书面一式两份,向我局报送。同时通过机构监管综合信息系统(CISP系统)报送书面文档的电子版。证券公司报送的年度报告,应当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加盖公司公章,并附董事、主要股东签收确认证明文件及董事会审议决议。

(二十)证券公司月报。

1、法规依据

3织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2)证券公司发生自查自纠事项及后续处理情况,应自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向CISP系统报送。相关记录情况作为会机关和我局认定公司是否符合自查自纠情形的依据。

(二十二)证券分支机构月报。

1、法规依据

〘证券营业部监管报表〙编报指引第1、2号

2、报备主体 证券分支机构

3、报备内容

(1)证券营业部应指定专人,于每月报告期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CISP机构监管综合信息系统报送〘证券营业部监管报表〙,营业部负责人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直接责任。

(二十三)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月报及年报。

1、法规依据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委发〔1997〕96号)

2、报备主体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3、报备内容

(1)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自每月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

5(2)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免职决定文件;(3)相关会议的决议;

(4)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的诚信经营承诺书;

(5)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简历、学历、学位、证券从业资格证明文件;

(6)最近3年曾任职单位的鉴定意见;

(7)最近3年任职所在地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仅限于从辖区外转任的负责人);

(二十五)证券分支机构开展期货中间介绍业务。

1、法规依据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证监发〔2007〕56号)

2、报备主体 证券公司

3、报备内容

证券分支机构在开展期货中间介绍业务前,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应当联合对证券分支机构从事介绍业务的准备情况进行自查,并将下列文件报我局备案:

(1)证券分支机构关于开展中间介绍业务有关情况的报告;(2)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对证券分支机构联合自查情况的报告;

(3)证券分支机构至少2名开展介绍业务人员的期货从业

7设完成情况、员工安臵方案、投资者教育工作安排等。

(2)公司内部决策文件。

分支机构转为B型的,要明确为现场客户提供现场交易的信息系统依托于公司总部还是其他分支机构(必须是A型),被B型分支机构依托的A型分支机构不得转为B型或C型。证券公司如需我局出具确认函的,需在备案材料中注明。

十、其他

(二十七)反洗钱工作情况。

1、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证监会令第68号)〘关于贯彻落实〖反洗钱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办发〔2007〕11 号)

2、报备主体 证券公司

3、报备内容

(1)证券经营机构内部反洗钱工作部门设臵、负责人及专门负责反洗钱工作的人员的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如有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

(2)证券公司应严格按照〘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报告标准、报告程序和报告时限,在大额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可疑交易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

9(二十九)重大、突发事项。

1、法规依据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522号)〘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2〕41号)〘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7号)

2、报备主体

证券公司、证券分支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3、报备内容

证券公司、证券分支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向我局报告:

(1)公司或者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或犯罪行为的;

(2)公司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导致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标准;

(3)公司发生重大亏损;

(4)拟更换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

(5)发生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公司、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和客户权益的重大事件的;

(6)信访、投诉处理中可能出现的紧急、重大、异常情况,以及可能引发恶性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

(7)其他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事项。

1理转、销户的相关手续及时限。开、转、销户操作时限应当符合相关业务规则和行业惯例。

(5)证券营业部显著位臵应公示向客户收取证券交易费用的项目、收费标准和依据。

下载0528+广西辖区证券机构报备事项工作指引(7月)word格式文档
下载0528+广西辖区证券机构报备事项工作指引(7月).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