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考核办法与细则试行稿122911032398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劳动纪律考核办法”。
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试行稿)
编制:张清圣
审核:顾福海
审批:王红明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颁布 二○一二年元月一日实施/ 1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试行稿)
一、目的劳动纪律是员工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秩序,提高劳动效率,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建立一支纪律严明的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明确规定了公司劳动纪律的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原则与方法、考核细则等。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车间和全体员工。
三、组织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劳动纪律督察小组及专项检查小组,确保劳动纪律检查工作落到实处。3.1 公司督查小组
组
长:王红明 副组长:
刘善和、葛九敢、顾福海(执行)、谷顺明、马学庆 3.2 专项检查小组
组
长:周水生 副组长:华
清、张清圣
组
员:安全值班人员、保卫干事、综合办公室检察人员/ 12
3.3 考核机构
人力资源部、精细化管理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职责 4.1 公司督察小组
a、负责制定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b、落实公司劳动纪律检查;
c、督促公司劳动纪律执行与落实情况; 4.2 厂部安全值班人员
a、按照厂部安全值班计划、要求,执行劳动纪律检查;
b、负责督促车间、部门对不合格项进行及时整改; c、负责对不合格项整改后效果的检查; 4.3 保卫监察部
a、负责劳动纪律日常检查;
b、负责编制劳动纪律日常检查记录表; c、每日记录劳动纪律检查情况;
d、负责统计、分析、汇报周、月、年度劳动纪律检查情况; e、负责建立劳动纪律检查情况台帐,并将月度汇总材料报财务部、人力资源部;
f、通过宣传栏、OA公告,每月按考核结果对违纪人员、班组、车间进行通报; 4.4 综合办公室
a、配合保卫监察部检查行政区域员工的劳动纪律;/ 12
b、记录劳动纪律检查情况,形成检查记录和台帐,并将月度汇总材料报人力资源部;
c、通过宣传栏、OA公告,每月按考核结果对行政区域内违纪人员、部门进行通报; 4.5 安全消防部
a、负责厂部安全值班人员值班情况的监督检查; b、督促保卫监察部、综合办公室进行监督检查; c、检查监督员工劳动纪律执行与整改情况; 4.6 人力资源部
a、根据检查汇总情况,按照《考核细则》进行工资考核; 4.7 部门、车间负责人
a、负责本部门、车间劳动纪律日常管理、检查; b、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厂规厂纪;
c、配合公司督察小组和专项检查小组对本部门、车间进行劳动纪律检查,d、对相应的违规人员在月度考核中作出车间级的惩罚措施; e、针对本部门、车间的纪律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改进; 4.7.1 管理员
a、协助负责人做好本部门、车间劳动纪律日常管理、检查工作; b、针对本部门、车间的纪律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改进; 4.7.2班组长
a、按照劳动纪律细则,负责每天检查;/ 12
b、每日记录检查情况;
c、监督和教育当班员工遵守劳动纪律; 4.7.3 员工职责
a、全面执行公司劳动纪律;
b、接受各级部门、人员的监督与检查; c、对自己违规行为,及时改正。
五、劳动纪律范围
5.1 生产区域内禁烟制度执行情况; 5.2 岗前、在岗期间禁止饮酒规定执行情况; 5.3 公司日常出勤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5.4 公司日常请假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5.5 岗位规范执行情况; 5.6 安全规定执行情况;
5.7 妨碍正常生产组织秩序的相关处罚情况; 5.8 破坏公共财产的相关处罚情况。
六、考核原则与处罚方法
6.1 考核原则:教育引导为主、通报处罚为辅; 6.2 处罚方法:批评、罚款、待岗、解除劳动合同。
七、劳动纪律检查与考核措施
劳动纪律管理实行公司、部门与车间、班组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制,各岗位实行互保机制。
7.1 各部门、车间:进行劳动纪律日常内部自查,根据《劳动纪律考/ 12
核细则》按月进行考核与公布,并形成记录与台帐;
7.2 劳动纪律督察小组:每周不定期检查一次,及时督察整改,并每月对厂部安全值班人员值班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公布;
7.3 劳动纪律专项检查小组:每天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并督察整改;
7.4 专项检查小组:对现场违纪人员直接进行指正、处罚,形成记录,并将处罚结果通知所在部门、车间;
7.5 检查方式:厂部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易违纪时段勤查、易违纪地点勤查。
八、相关性文件
8.1 《劳动纪律考核细则》
8.2 《安全检查管理规定》GX-AX-110 8.3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GX-AX-124
九、记录
9.1 《劳动纪律日常检查表 》 9.2 《劳动纪律检查情况汇总表》 9.3 《劳动纪律考核汇总表 》
十、附录/ 12
劳动纪律考核细则
《劳动纪律考核细则》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是针对现场员工与部门职员的管理; 第二部分主要是针对现场班组长的管理;
第三部分主要是针对管理员、部门与车间负责人的管理。
第一部分
当班员工是劳动纪律执行主体,应自觉遵守厂规厂纪,并对自身的违纪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对当班员工的考核分为批评警告、罚款、待岗和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一、有下列违纪行为的,予以罚款,并通报批评:
1.酗酒后上岗或上班期间饮酒,年累计三次以内的,每次罚款300元,并责令其退岗休息;
2.生产装置区域内吸烟,年累计三次以内的,每次罚款300元; 3.上班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内,累计不足三次的,每次罚款10元,超过三次的,按每次作旷工一次处理;
4.旷工,年累计五次以内的,每次罚款100元;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记为旷工:
(1)当日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的(非客观因素);(2)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3)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5.班中睡岗,月累计五次以内,每次罚款20元,由此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罚;/ 12
6.班中脱岗、串岗、擅离职守累计超过1小时,月累计五次以内,每次罚款20元,由此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罚。7.上班时间玩手机、听音乐、上网聊天、下棋等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的,月累计五次以内,每次罚款20元;
8.进入生产装置区域内,未按规定戴安全帽的,累计十次以内,每次罚款10元;累计十次以上,每次罚款20元;
9.进入生产区域上班,穿高跟鞋,裙子、短裤、赤膊、穿拖鞋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0.不进行现场交接班的,累计五次以内,每次罚款10元;累计五次以上,每次罚款20元。
11.上班不排队,就餐、乘坐厂车不遵守公司公共秩序的,月累计三次以内,每次罚款式10元;超过三次的,每次罚款20元;不听劝阻插队的,扰乱公共秩序的,每次罚款50元;
二、有下列违纪行为的,以待岗处理,待岗期间,不计其工资: 1.酗酒后上岗或上班期间饮酒的,年累计三次以上,待岗一月; 2.生产装置禁火区域内吸烟的,年累计三次以上,待岗一月; 3.旷工的,年累计五次以上,待岗一月; 4.班中睡岗,月累计五次以上,待岗一月;
5.上班时间玩手机、听音乐、上网聊天、下棋等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的,月累计五次以上,待岗一月;
6.不进行现场交接班的,月累计五次以上,待岗一月;
7.无理取闹、不服从领导合理分工安排的,车间有权劝当事人退班,/ 12
并按待岗处理。
8.在园区内,有肇事、打架等行为的,按下列程序处理:
(1)事发之日起,肇事、打架等当事人停职,经调查了解事情经过,分清责任,并对当事者视情作50-200元罚款、待岗处理;
(2)责任者当事人员写出书面检查,认错态度好的,方可复工上班,待岗期间不计工资;
(3)由责任者承担肇事所引发的损失。
三、有下列严重违纪行为的,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操作方案,参照工会有关规定执行。
1.上岗前和上班期间酗酒,累计待岗二月以上的; 2.生产区域内吸烟,累计待岗二月以上的; 3.旷工,累计待岗二月以上的; 4.班中睡岗,累计待岗二月以上的;
5.上班时间玩手机、听音乐、上网聊天、下棋等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累计待岗二月以上的;
6.不进行现场交接班的,累计待岗二月以上;
7.无理取闹、不服从领导安排,态度恶劣,经教育不改者,累计待岗二月以上的;
8.上班时间,有肇事、打架等行为或受到治安处罚的; / 12
第二部分
当班班组长是班组管理的直接领导者与管理者,对本班组的劳动纪律具有直接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对班组长的考核分为批评警告、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解除班组长职务三种。
一、有下列违纪行为的,扣除工资系数,并予以通报批评
1.对酗酒后上岗或上班期间酗酒的本班人员不加以阻止与报告的,月累计三次以内,每次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1;超过三次,每次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2;
2.对在本部门生产装置区域内吸烟的当班员工或外来其他人员不加以阻止与报告的,月累计三次以内,每次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1;超过三次,每次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2;
3.对迟到、早退、旷工的当班员工,不报告、不记录的,当班人员月累计迟到、早退、旷工违纪率达5%以下,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05;违纪率达5-10%,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1;
月当班人员违纪率=班人员月违纪发生总次数/班月度总出勤100% 4.对在班中脱岗、串岗、睡岗、擅离职守的员工不加以制止与提醒的,当班人员月累计违纪率达5%以下,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05;违纪率达5-10%,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1;违纪率超过10%,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15;由此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罚;
5对在上班时间玩手机、听音乐、上网聊天、下棋等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的员工不加以制止的,当班人员月累计违纪率达5%以/ 12
下,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05;违纪率达5-10%,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1;违纪率超过10%,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15;
6.对进入生产装置区域内穿高跟鞋,裙子、短裤、赤膊、穿拖鞋上班的,未按规定戴安全帽的员工不加以制止与提醒的,当班人员月累计违纪率达5%以下,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05;违纪率达5-10%,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1;违纪率超过10%,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15; 7.对不进行现场交接班就离岗的员工加以制止的,当班人员月累计违纪率达5%以下,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05;违纪率达5-10%,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1;违纪率超过10%,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15; 8.对有迟到、早退、睡岗、擅离职守、玩手机、听音乐、上网聊天、未戴安全帽等违纪行为的班组长,累计三次以内,每次扣除班组长系数0.05;累计三次以上,每次扣除班组长系数0.1;
9.因对现场劳动纪律管理不到位,熟视无睹、置若罔闻,而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根据原因分析,按规定另行处罚; 10.对有其他违纪行为的,比照执行。
二、对有下列违纪行为的,解除班组长职务,并予以通报批评 1.对酗酒后上岗或上班期间酗酒的本班人员不加以阻止与报告的,年累计五次以上,解除班组长职务;
2.对在本部门生产装置区域内吸烟的当班员工或外来人员不加以阻止与报告的,年累计五次以上,解除班组长职务;
3.对在班中脱岗、串岗、睡岗、擅离职守的员工不加以制止与提醒,当班人员违纪率连续三个月超10%的,由此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2
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罚;
4.对在上班时间玩手机、听音乐、上网聊天、下棋等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的员工不加以制止,当班人员违纪率连续三个月超10%的;
5.对进入生产装置区域内穿高跟鞋,裙子、短裤、赤膊、穿拖鞋上班的,未按规定戴安全帽的员工不加以制止与提醒,当班人员违纪率连续三个月超10%的;
6.对不进行现场交接班就离岗的员工加以制止,当班人员违纪率连续三个月超10%的;
7.对有迟到、早退、睡岗、擅离职守、玩手机、听音乐、上网聊天、未戴安全帽等违纪行为的班组长,连续三个月被扣工资系数达0.15以上的;
8.因对现场劳动纪律管理不到位,熟视无睹、置若罔闻,而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带来严重影响的,根据原因分析,按规定另行处罚; 9.对有其他违纪行为的,比照执行。
第三部分
1.对部门、车间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劳动纪律考核方式,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月度精细化考核,二是根据其一年来的劳动纪律绩效情况,在年底奖金中考核;
2.本《细则》中所规定的事项如与2008年9月28日颁布的《员工奖惩制度》规定的事项不一致的,则以本《细则》为准; 3.本《细则》经颁布后,试行三个月。/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