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委章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院团委章程和制度”。
【目 录】 一.工作准则 二.会议制度 三.考勤制度 四.请假制度 五.考核制度 六.奖惩制度
七.院团委各部门规章制度
组织部规章制度
宣传部规章制度
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河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院团委规章制度
第一章 工作准则
第一条 河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团委是在院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团委。第二条 院团委的基本任务:
(一)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三)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其进入更重要的工作岗位。
(四)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五)坚持为团员青年服务的宗旨,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努力帮助团员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青年团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六)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投身青年志愿者活动,提高广大团员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引导团员踏入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
(七)指导各团支部开展日常活动,并负责指导学生会的日常工作,促进其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作用。
(八)负责团的对外接待,联络工作,做好印信管理,团内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第三条 院团委成员守则
(一)爱祖国,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热爱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院团委形象。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及院团委各项规章制度。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
(四)严于律己,按时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五)举止文明。不打架斗殴,不说脏话。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六)注意仪表。衣着大方得体,符合院团委成员形象。
(七)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
(八)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为人诚实、正直、学习成绩优异、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九)全体成员以全校同学的权益以及院团委的整体形象为重,服从院团委的领导和工作安排。第四条 院团委组织机构设置
(一)河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团委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网络部、新闻中心五个部门。
(二)院团委设学生负责人一名。办公室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三名;组织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三名;宣传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三名;网络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直三名;新闻中心主任一名,副主任一直三名。第五条 院团委学生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产生办法
(一)院团委学生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由换届选举产生。
(二)学生负责人及部长、副部长候选人必须经过团校培训并具有团校结业资格证。
(二)院团委的换届选举采用公开竟聘制。通过评委投票,结合年度工作表现,评选出学生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
(三)评委由院团委老师、各系团总支书记以及上届院团委、系团总支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 院团委学生负责人工作职能
院团委学生负责人全面协助院团委书记负责院团委工作。定期向老师汇报院团委学生工作,完成院团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指导院团委各部门开展工作,抓好共青团工作创新,按时完成老师交办的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精神,把握好各方面组织协调工作。
第七条 组织部的工作职能
(一)负责学院团员档案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院团费的收缴工作。
(三)负责学院团学活动的开展及评比,协助各系认真开展好活动。
(四)定期组织召开学院团干部会议,公布团组织活动检查结果,讨论组织生活等。
(五)负责学院每学年优团、优干的评审与登记工作。
(六)协助团委老师进行新学期团干的培训工作。
(七)定期组织青年团员进行有关的团知识教育活动。
(八)自行组织或协助其它部门组织相关活动。
(九)完成上级布置安排的其它任务。第八条 宣传部的工作职能
(一)负责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宣传院各项规章制度、会议精神,把握校园宣传导向,宣传全院学生工作。
(二)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手段宣传和报道全院的各项重大活动。
(三)组织、计划、指导、宣传社会实践活动。
(四)负责学院团委网站的管理工作。
(五)及时向上级团组织报送有关信息。
(六)支持学生机构各部门工作,开展宣传工作。
(七)负责学院有关刊物的编辑出版工作。
(八)完成上级布置安排的其它任务。
第十一条 院团委干部的免职
(一)思想政治觉悟低,有明显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行为恶劣,造成不良影响。
(二)工作作风散漫,工作拖沓,不负责任,无特殊原因而不能完成本职工作,经上级领导给予多次警告未能改正。
(三)工作中缺乏组织纪律性,多次违反院团委规章制度。
(四)道德品质败坏,沾染不良风气,参加邪教组织。
(五)不能处理好学习与工作方面的关系,学习成绩不合格。
(六)院团委全体成员会议无故旷会或两次以上请假,部门会议无故旷会两次或三次以上请假。
(七)在院团委每月考核中,两次或两次以上不合格。
第二章 院团委会议制度
一.院团委全体成员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院团委部长级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各部门成员会议每一周召开一次,二.院团委各类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会议中不得擅自离席。
三.会议期间应保持会议纪律,认真听取大会发言,做好会议记录,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携带与会议无关的娱乐用品进入会场,各种通讯工具应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四.办公室对会议进行考勤,并对会议内容作好记录归档。
第三章 院团委考勤制度
一.院团委会议、活动考勤记录由办公室负责。
二.院团委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相关负责人必须各司其职,按时到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三.每次活动之前、之后由办公室负责定时签到,确保完整性。活动过程中,由办公室主任不定时进行督促检查,保证连续性。
四.院团委全体成员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签到记考勤。五.每次会议、活动考勤记录将作为成员考核内容。六.出勤细则
(1)按时到会的为正常出勤,无故迟到和早退达两次者记为缺勤一次(2)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勤并已经落实相关请假手续的不记为缺勤。
(3)无故缺席或会后不能给予合理缺勤理由的记为缺勤,记载缺勤达三次者办公室可以上报院团委予以除名(4)院团委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并相互监督。
第四章 院团委请假制度
一.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向学生负责人请假,申请予以批准后方可生效。二.各部干事向本部部长或副部长请假,申请予以批准后方可生效。三.请假申请必须采用书面申请,未通过批准为无效请假。
第五章 院团委考核制度
考核总则
一.本考核制度实根据《河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团委规章制度》制定。二.考核制度的考核对象是院团委所有成员。
三.考核将实行月末小评、期末总评的方法。
四.审核评估主要由三部分组成:考勤情况、业绩评定和上级评定。五.每人基本分为100分,奖惩均在基本分上加减。六.考勤以院秘书处记录的考勤为准。
七.业绩评定的实施方法如下:根据各部门对部门成员工作情况的记录或存档,秘书处进行评审和打分。
八.上级评价实施方法如下:学期末时,学生负责人和部长将对各部部长、副部长和各部干事做总体评价,写出书面评语,并分为一般、良好和优秀三级。
九.考核分为:(1)自我考核(2)同事考核(3)上级考核
十.阶段考核评分=(考勤+业绩)*1/2。
考核细则
部长、副部长考核 一.考核内容(一)基本素质
1、政治素质:要求院团委干部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
2、工作素质:要求院团委干部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全局观念,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工作。
3、作风素质:要求院团委干部具有过硬的作风素质,即实事求是,敢想敢干,坚持原则,朝气蓬勃,能经常性地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
4、品德素质:要求院团委干部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为人诚实,即任劳任怨、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勇于开展自我批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二)能力水平
1、决策能力:要求院团委干部在组织每一项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决策。
2、组织领导能力:要求院团委干部能搞好团结,善于协作,带领干事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3.、公关能力:要求院团委干部善于同干事交往,做干事的朋友。
4.、调研能力:要求院团委干部能够深入到干事中去,掌握干事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要求,通过分析研究,总结内在规律性,改进团队的工作。
二.考核标准
(一)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以策划书为准)。
2、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3、参加级、院、省各项活动获奖者每人每次加2-10分。
4、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
5、主办较有创意或影响较大的活动者加5分。
6、争做好人好事,见义勇为,扶贫济危,成绩突出者加5分。
(二)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每学期初院团委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制定出本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A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每缺一份,扣3分。B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扣1-2分。C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扣1-2分。
2、认真参加团委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A 缺席一次扣5分。
B 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C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
D请假有请假条不扣分,无请假条扣3分(请假条必须于开例会前上交到秘书处,否则无效)。
3、有损于院团委干部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1-5分。
4、本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向学生负责人汇报的扣4分。
5、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6、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 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B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7、本部门工作无起色扣5-10分。部门干事考核
对干事在院团委中的工作和工作表现进行考核,便于其以后在院团委中的评估和发展。考核内容及准则
(一): 院团委干事考核项目表:1.工作能力:对工作重视度和认真负责程度;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2.工作态度: 工作效率;处事,解决问题能力;团体合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注:每一项考核均分为 : A.B.C.D 四个等级。依次表示极优秀,优秀,一般,较差。最终级别由评定英语字母中最多的那个字母为准。A,B,C,D及分数依次是90.80.70.60.考核内容及准则
(二):
(一)例会考核
1.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两次视作缺席一次。
2.请假需提前将请假条上交秘书处,得到部长准假后方可不参加会议,否则按缺席处理。3.学期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会议总数的1/3,否则取消其评优资格。评分规则; 迟到或早退(-2分/次); 缺席(-5分/次); 请假(-1分/次)
(二)团队活动:
要求:1)每位团干应佩带工作证准时参加院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2)活动不能参加者,应提前请假; 3)活动要认真负责、积极;
4)在活动结束后,应做好活动的善后工作,方可离开。
评分标准:
1)无故不参加活动者每人次扣5分;
2)无佩带工作证者每人次扣2分;
3)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扣2分;
4)活动不认真负责者每人次扣1~2分。
(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要求:1)每位团干应在学期的第一次或最后一次团干会上分别将个人学期计划或个人总结以书面形式交至各部负责人;
2)各部室责任人将制定的部门计划和总结同审批过的各部室团干的计划、总结交至办公室;
3)个人计划、总结要符合自身实际、有自己的见解和安排;
4)各部室计划总结要具体、目标明确、有创新;
5)各种大型活动的计划或方案应提前一周交至办公室,活动总结应在活动结束一周内交至办公室存档。评分标准:
1)迟交计划和总结者每人次扣2分,超过一周者算未交,每人次扣5分;
2)计划或总结不符合要求者每人次扣2分。
(四)工作完成情况考核
各部学期初制定的工作计划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计划时必须做合理解释,并经主席团批准,否则视为未执行计划。
评分规则:完成计划优秀并受到上级表扬者(3分/次); 制定计划无故不完成者(-3分/次)
(五)附加考核 加分项:
1.学习成绩优秀,获国家奖学金者+5分;学校级奖学金+3分;学院级奖学金+2分。2.成员的政治面貌:党员或预备党员+1分;入党积极分子+2分;优秀团干+3分;
3.参加校级活动且得到学校或学院肯定的+1分;获省级奖项的+4分;获国家级奖项+8分
扣分项:
1.酗酒打架、考试作弊等违反校纪校规的现象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出院团委 2.被老师、其他学生会成员反映行为不检者,一经查实-5分 3.未按时完成任务或工作失职,一经查实-3分 4.一学期挂科超过两科(不包括两科)的-2分
第六章 院团委奖惩制度
一.依据考核制度,对于工作积极努力的成员,院团委将通报所在系,在奖学金评定中给予不同等级的德育加分。二.对于在平时各项工作和活动中,有表现优秀的成员,院团委将在全体成员会议上予以口头表扬。三.依据考核制度,对于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成员,经院团委推荐,在评优时加以优先考虑。
四.院团委将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向各系党组织及团总支积极反映优秀成员情况,由各系在推优入党时加以认真考虑。五.对于在各项活动中无故缺席三次者,在院团委全体成员会议上给予通报批评,并视为自动退出。六.因学习、工作、生活上的原因提出辞职者,经批准后,视为正常退出。
附则
一、未经上级批准,在捐款活动中不得收取现金。
二、本章程自发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