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定稿]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李沧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青岛市李沧区残疾人联合会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起草残疾人事业的规划、计划,提供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三)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五)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六)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包括五个专门协会)和相关业务部门(教育就业、康复、组联、宣文)工作。
(七)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负责李沧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八)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九)指导各街道办事处残联的业务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青岛市李沧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共6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联络维权部、康复部、教育就业部、宣传文体部、计划财务部。有李沧区盲人协会、李沧区聋人协会、李沧区肢残人协会、李沧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会、李沧区精神病人及亲友会五个残疾人专门协会。另有李沧区残疾人服务中心1个直属单位。
三、预算单位构成青岛市李沧区残联部门包括:区残联(本级)及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李沧区残疾人服务中心。
纳入区残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2个,包括:
1、区残联(本级)
2、区残疾人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为3792.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76.18万元,占57.38%;上级补助收入收入1616.03万元,占42.61%。
2018年支出预算为3792.2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2.47万元,占11.4%;公用支出22.66万元,占0.6%;项目支出3337.08,占88%。
(二)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为3792.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76.18万元,占57.38%;上级补助收入收入1616.03万元,占42.61%。
(三)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为3792.2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2.47万元,占11.4%;公用支出22.66万元,占0.6%;项目支出3337.08,占88%。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792.2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03.49万元,上涨46.48%。主要原因残疾人救助标准提高,救助范围扩大,救助项目增多。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76.18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094.83万元。主要原因残疾人救助标准提高,救助范围扩大,救助项目增多。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76.18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094.83万元。主要原因残疾人救助标准提高,救助范围扩大,救助项目增多。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区残联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按照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18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455.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2.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2.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八)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按照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018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455.13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27.5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2.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92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费等。
(九)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2.77万元(包括区残联本级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比2017年下降57.2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2017年下降0%,主要用于:无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万元,比2017年减少37.15%,主要用于:区残联本级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公务接待费0.47万元,比2017年下降64.39%,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控制接待经费开支。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2.66万元,比2017年减少13.12万元,下降36.6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2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2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区残联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为1个,即残疾人事业帮扶救助项目,财政拨款1721万元,上级补助资金915万元,其中含具体为:
1、残疾人康复救助及康复服务项目补助项目 我区残疾人康复救助政策包括儿童、成年残疾人康复救助。
绩效目标:
(1)让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2)为有需求的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为残疾人提供功能补偿,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学习、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和质量,使其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充分体现社会文明进步,是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群体关心和关爱的具体体现。
2、残疾人就业教育、扶贫救助专项资金 就业扶贫政策主要是贯彻国家政策,体现了在全市普惠政策基础上对残疾人的叠加救助,包括特殊教育、职业培训,鼓励单位安置残疾人的稳岗补贴、超比例安置补助、辅助性就业补助,创业补贴、个体经营和医保补贴,就业困难群体的生活补贴等。
绩效目标:
(1)缓解贫困残疾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提升残疾学生接受教育的水平。彰显党和政府对残疾人民生的关爱。通过对残疾人的培训,提高残疾人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促进残疾人就业。
(2)促进用人单位安排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就业,有助于残疾人平等的参与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改善生活状况,减轻家庭负担。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帮扶。
3、对区残疾人托养、康复、就业、扶贫、救助等残疾人事业综合补助。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如教育收费等。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一、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十二、“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