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环境保护考核细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乡镇环保考核办法”。
乡镇2018年环境保护考核细则
实行百分制。
一、对辖区内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30分)
1、群众举报到镇里的,发生一起扣10分;被环保局发现并反馈的,每起扣20分;发现后经镇里安排,仍不能主动拆除的,每起扣30分。以上分值扣完为止;
2、被新沂市政府及以上单位反馈通报的,环保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3、发生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并造成重大影响的,环保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二、“散乱污”企业(30分)
1、排查中出现瞒报、漏报的,发生一起扣5分;
2、不能按期完成取缔或整治任务的,发生一起扣10分。以上分值扣完为止。
三、环境信访工作。(15分)
1、认真做好环保信访排查工作,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事件。辖区内每出现一起集体到镇上访扣2分;每出现一起集体到市级及以上上访案件扣3分;每出现一起被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案件扣5分;因环保信访造成重大后果的环保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四、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工作。(25分)
1、视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