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共青团团员团籍收缴团费通知_关于收缴团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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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共青团2011年团员团籍收缴团费通知

各班团支部:

共青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每个团员应尽的义务,是体现团员组织观念、保持团员与团组织联系的重要途径;各基层团组织收缴团费是加强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衡量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标志。根据《团章》的有关规定和团省委的文件精神,2011年团费收缴工作现已开始,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11年万宁市民族中学团员团费收缴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班团支部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一、注册团籍金额:

按照《团章》规定,每位共青团员每年交纳团费3元。(2011年1月—2012年1月,年其中包含2个学期)

二、团支部书记工作:

1.认真统计好班级上缴团费注册团员名单(登记在团费收缴表上),做好团费资金保管工作;

2.对未上缴团费的同学进行严厉评判,进行思想教育,并取消一切团内评优资格!如果有特殊情况未及时缴纳团费的团员,先了解情况后再上报团委;

三、要求:

1.各班团支部在4月20日前将团费金额和注册团费收缴登记名单、团员证上交;

2.团支部书记必须切实做好团费的保管工作,所收缴的团费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3.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团章》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分;

四、补办团证、转团:

1.团员证遗失补办先到团支部书记处登记,由团支部书记上报团委进行相关的补办工作;

2.转团的团员必须拿团员证到团委办理组织转接关系!请联系高二(8)班郭启宏;

五、上缴时间:

请各班团支部书记在4月20日之前统计好上交至高二(8)班郭启宏处!

联系方式:电话:***QQ : 541181429

万宁市民族中学校团委

201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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