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
苏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
苏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 序号
评查内容
评分方法及标准
扣分
立案管理(7分)
1.有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或个人姓名、地址(住址)等;2.有案件来源。应注明案件来源是自查、举报、交办或移送等;3.有案情记载;4.有立案依据。应引用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全称,并注明具体条、款、项等;5.有承办人和承办机构的意见和签名;6.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及签名;7.有立案时间。包括申请立案和批准立案的时间。(一项不符合扣1分)
处罚程序部分(21分)
1.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执法,执法时表明身份。2.应当采取强制措施的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其条件和期限合法。3.执法抽样或者检验时执行标准正确。4.证据保全程序合法。5.立案案件经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理后作出处理决定、案件审理符合要求。6.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听证程序合法,严格遵守相关期限规定。7.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法定期限内送达。(一项不符合扣3分)
违法事实认定(15分)
1.违法主体认定清楚、准确,卷内有违法主体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2.违法时间、地点、行为清楚,违法行为定性准确。3.抽样取证单和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中记录的时间、受检单位、物品名称、数量、基数等内容相符。4.货值金额、违法所得的认定或者计算准确。5.书证等相关证据材料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一项不符合扣3分)
适用法律(8分)
1.违法事实的认定与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行为一致。2.适用法律法规用全称。3.适用法律条、款、项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全面完整。4.符合后法优于前法、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等法律适用原则。(一项不符合扣2分)
案件移送(4分)
1.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移送其他部门。送司法机关。(一项不符合扣2分)
案件执行(6分)
2.涉嫌犯罪的案件移1.全面执行行政处罚决定。2.逾期未执行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无擅自减免、变更、停止处罚现象。(一项不符合扣2分)
罚没款和暂扣物资管理情况(8分)
1.账账相符、账物相符。2.有专人负责罚没物品的管理和出、入库台账及票据。3.处理合法。4.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一项不符合扣2分)
告知规范(10分)
1.行政处罚之前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的记载;2行政处罚时,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告知的记载;3.行政处罚当事人陈述、申辩或放弃此项权利的记载;4.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行政救济权告知规范。5.告知文书中行政机关的名称及印章齐全。(一项缺失或不规范扣2分)
听证规范(8分)
1.法律规定应当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的告知文书;2.因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而未举行听证的文字记载;3.听证通知书的内容包括听证时间、地点、支持人、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权,行政机关名称及印章和通知时间等;4.听证笔录制作规范。包括听证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记录人、主持人,当事人与调查人员对违法事实、证据的认定和对处罚建议的主要分歧,主持人的意见和建议等。(缺少其中一项或其中一项不规范的扣2分)
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情况(5分)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应有说理性内容,说明事理、情理和法理。主要包括:
1、对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因果关系和违法事实的认定过程等应当陈述清楚;
2、阐述证据形式和证据所要证明的内容;
3、适用法律依据时应当完整地引用定性依据和处罚依据;
4、对当事人陈述申辩的理由、证据或听证的过程、结论和行政处罚机关是否采纳意见的理由、依据应当详细阐述,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或听证的应予以说明;
5、作出从轻、减轻或其他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说明理由和依据。(一项不符合扣1分)
案卷管理(8分)
1.行政处罚案卷应当一案一卷,一卷一号。2.案卷封面应当统一。3.卷内有文书目录并填写规范。4.卷内材料排列有序。原则上将处罚决定书及其送达回证放在卷首,其他按办案过程的顺序排列。5.卷面整洁,纸张无破损,大小规格统一,装订整齐。6.证据材料使用复印件应该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7.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应当全部附上。卷内文书采用采用打码机统一编印页码,正页在右上角、反页在左上角编写。8.案卷应及时归档,并按规定准确划分保管期限。(一项不符合扣1分)
备注
1、本评查内容和标准适用于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2、案卷评查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90分为合格,60——8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案卷中凡涉及行政执法主体错误、执法内容错误、适用依据错误、事实认定错误、处罚对象认定错误、主要证据不足、执法程序违法等实质性错误之一的,即视为无效案卷,案卷评查不得分;其他扣分事项以扣完该评查项目的分值为限。
4、凡是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未能维持的均为不合格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