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争项争资绩效考核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项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岳阳楼区2015年争项争资绩效
考 核 办 法
为了进一步加大争项争资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全区各部门争项争资的积极性,全面实施项目兴区战略,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其中发改局、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交通建设局、水利农机局、教育局、农林畜牧水产局、人社局、就业局、工信局、能源局、文体新局、环卫局、计生局、城管局、商务局等部门为重点考核单位。
二、目标任务
重点考核单位2015年争资争项目标任务由区争资争项领导小组在充分调查、审核认定的基础上制定下达,具体任务见附表。
三、考核组织
成立区争资争项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漆胜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发展和改革局,由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抽调人员组成,负责争资争项考核日常工作。区争资争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争资争项工作每季度考核一次,并对考核结果予以通 1 报。争项争资工作年终考核与全面建成小康绩效考核一并进行。
四、考核办法
(一)程序
1、自查:各单位每季度自查后,按季度将自查结果报至区争项争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核查:年终考核时,区争项争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平时各单位每季度上报的材料和年终上报的自查结果(上报截止日期为次年1月20日)为依据进行核查认定,对核查有出入的考核部门,区争项争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派出考核小组深入单位进一步查实。在截止日期后报送的材料,考核小组不予认定。
3、审定:区争项争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年终考核结果,经区争项争资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委、区政府审定。
(二)性质界定
1、项目资金:指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争取到的,进入区财政或直接下达给部门的资金(文件已到、资金未到的不计入当年),具体包括:
(1)国家、省、市对我区工业支柱产业、农业产业化、城市基础设施、各类社会事业等项目建设的扶持资金、补助资金和配套资金。(2)上级财政分配的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资金。(3)项目配套的各类器材、设备物资等折价金额。(4)区外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或个人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款。
(5)区争项争资领导小组认定的其它资金。
2、普惠制与非普惠制政策性资金:普惠制政策性资金指国家、省、市为扶持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参照地域、人口、土地面积等相对固定的统计指标,且属于国家计划内给予的普遍性补助资金;非普惠制政策性资金指不按人口、地域、土地面积等相对固定统计指标下达的公共财政政策以外的资金,其资金认定先由部门申报,区争项争资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三)数额界定
1、项目资金:按实际到帐金额认定,其中连续性项目(一次争取立项分年度实施的)按当年发生额认定。
(1)争取的2015年公共财政资金,在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下发的原则上平均分配计入到对口单位。
(2)项目由多个单位共同争取的,按上级下达项目投资计划或项目资金来源渠道,计入其对口单位任务。如两家以上上级部门联合下达投资计划,则按项目资金额度平均分配计入到相应单位。(3)直接进入有关单位账户的,凭有关文件(通知)和银行回执予以认定计入。
2、实物:争取到的物资、器材等实物,由区争项争资领导小组指定有关单位折价认定金额后计入相关单位。
五、奖惩办法
区争资争项领导小组对各重点考核单位争项争资工作情况进行认定、审定,并就绩效评比情况进行商议,报区政府领导审定,实行奖优罚劣。
(一)设立目标管理奖。对完成争资争项目标任务的考核单位给予目标管理奖。
(二)设特殊贡献奖。按照争资超出目标任务比例的百分比评出特殊贡献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次。
(三)设争资先进个人奖。根据争资争项工作业绩,对在争资争项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干部给予先进个人奖。
(四)对未下达争项争资考核任务而又完成非普惠制争资总额60万元(含60万元)以上的单位,给予目标管理奖,个别重大项目,可以实行“一事一议”。
(五)未完成争资争项目标任务的单位年底须向区争资争项领导小组说明原因,由区政府酌情处罚,并将结果计入年终目标管理考评考核。
六、其他事项
(一)奖励资金来源。由区财政设立争项争资奖励金,各单位的奖励资金由区财政按区委、区政府的审批意见,从奖励金中予以划拨。
(二)奖励资金的使用。各单位所得的奖励资金,可用于编报项目前期包装费用和有关人员的交通费、误餐等补助,也可用于弥补单位公用经费。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争项争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岳阳楼区2015年重点考核单位争资任务安排表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