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考勤及请假标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考勤制度及请假规定”。
职员考勤及请假标准
一、迟到早退
1.逾上、下午上班时间到班在半小时以内的,即视为迟到一次。
2.到班时间在上、下午上班时间后半小时以上的,即视为请假假半天,应即补办请假手续,并照常上班工作。
3.在工作时间内因业务上的需要而离开工作场所或早退外出时,应事先报请直属主管核准。如是因私事而离开工作场所,或早退外出时,应办理请假手续。
4.因天灾、人祸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而迟到,经提出报告且查明属实的,或报经核准后而早退的,可免按迟到早退计算。
二、请假
1.职员因私事或疾病而请假时,应依规定觅妥经办事务代理人并填写请假单,于事先报请主管核准。
2.病假及3日以下的事假应由各部门经理核准,3日以上事假应由各部门经理核转总经理室核准。
3.病假逾3日以上时,应随同请假单及附医师诊断书。诊断书逾期时应即补具新诊断书。公司认为必要时,可指定医师重新开具诊断书。
4.职员请假,除因病及遇有人力不可抗拒情形,不能先行报准的,应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外,其余非经核准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职论。虽经请假但假满不到班且未续假的,亦以旷职论。
5.职员请假期间如遇有公休日或休假日不得扣除计算。